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3401)
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3401)
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 * )
公告
项目名称 | 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 * ) | ||||||
项目编号 | * ADDCJ * 6 | ||||||
委托方 | (略) 马湖乡人民政府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时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 * 秒。 | ||||||
* 、转让标的情况 | |||||||
清扫车;车牌号:皖AC * ;规格型号: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江淮牌HFC * TSLVZ;车辆购置日期: * 年3月;行驶公里数:约 * 公里; (略) 驶证年审有效期至 * 年3月,保险有效期至 * 年 * 月。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 (略) 置, (略) (略) 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 * 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 . * 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 * 日, 资产评估结 (略) 门备案。 | |||||||
转让 底价 | * . *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1.9万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 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 * (略) 转让价款。 | ||||||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转让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 (略) (略) 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 * 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数量、成色、功能及相关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车辆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由委托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手续,均 (略) 办理,委托方协助其办理。 3.自 (略) 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 * 致。 5.车辆过户完毕后委托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牌号不随车转让。 6.自转让价款付清之日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止,若标的物自身遭受损害或因标的物给任何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略) 承担的,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略) 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 (略) 政务服 (略) 登录”通过安 (略) 跳转登录。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 (略) 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2.页面跳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 元或其整数倍。 4. 如转让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 意向受让方 * 旦参与登记及竞价, (略) (略) 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3. 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略) 链接如下: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 、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埠镇得心路和 * 顶山路交叉口 (略) 大厦 * 楼, (略)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 (略) 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 * 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埠镇得心路和 * 顶山路交叉口 (略) 大厦 * 楼,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 (略) (略) 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 * (略) 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1.5%;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1%;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0.5%, * (略) 分,为0. * %。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董洋洋,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 (略) 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约定通过电子 (略) 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 (略) 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 * 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 * 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 * 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 * 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 * 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略) 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 (略) 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 (略) 权的,级别高 (略) 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 (略) 权的,行权时间在先 (略) 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 (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 (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 (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 (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 * 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 * 号)
*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略) 。
(略) (略)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 (略) 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 * 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 (略) (略) 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 * 号《资产评估报告》。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对转让标的 (略) 分权;
( *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 * 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 * ) (略)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 * )本合同 (略) 没有违反对 * 方已签署的合同、 (略) 有法律文件;
( * )给予 * 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 (略) 需的有 (略) 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 * ) (略) 需的各项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 * 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 * )转让价格:
* 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 * 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 * (略) 转让价款。
第 * 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 * )转 (略) 现状移交;
( * )自 (略) 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方协助 * 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 * 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车辆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由 * 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 * 方承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 方承担。
第 * 条 特别约定
* 、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 (略) 承担。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因任何 * 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 *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 * 方责任造成 * 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 * 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 * 方逾期超过(个月) (略) 合同,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 * )如 * 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 * 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若 * 方逾期超过(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第 *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 中发生争议,由 * 、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 * 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略) 仲裁。
2. (略) 在 (略) 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且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第十 * 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 * 式5份, * 、 * 双方各执2份, (略) (略) 留存1份。
* 方(章): * 方(章):
单 位 地 址:地 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 * )
公告
项目名称 | 马湖乡闲置环卫车辆转让(皖AC * ) | ||||||
项目编号 | * ADDCJ * 6 | ||||||
委托方 | (略) 马湖乡人民政府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时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 * 秒。 | ||||||
* 、转让标的情况 | |||||||
清扫车;车牌号:皖AC * ;规格型号: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江淮牌HFC * TSLVZ;车辆购置日期: * 年3月;行驶公里数:约 * 公里; (略) 驶证年审有效期至 * 年3月,保险有效期至 * 年 * 月。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 (略) 置, (略) (略) 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 * 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 . * 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 * 日, 资产评估结 (略) 门备案。 | |||||||
转让 底价 | * . *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1.9万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 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 * (略) 转让价款。 | ||||||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转让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 (略) (略) 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 * 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数量、成色、功能及相关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车辆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由委托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手续,均 (略) 办理,委托方协助其办理。 3.自 (略) 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 * 致。 5.车辆过户完毕后委托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牌号不随车转让。 6.自转让价款付清之日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止,若标的物自身遭受损害或因标的物给任何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略) 承担的,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略) 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为准。。 注: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 (略) 政务服 (略) 登录”通过安 (略) 跳转登录。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 (略) 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2.页面跳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 元或其整数倍。 4. 如转让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 意向受让方 * 旦参与登记及竞价, (略) (略) 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3. 疫情期间, (略) 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略) 链接如下:http:/ 点击查看>>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 |||||||
* 、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埠镇得心路和 * 顶山路交叉口 (略) 大厦 * 楼, (略) (略)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 (略) 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 * 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埠镇得心路和 * 顶山路交叉口 (略) 大厦 * 楼,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 (略) (略) 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 * (略) 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1.5%;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1%;超过 * 万元至 * (略) 分,为0.5%, * (略) 分,为0. * %。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董洋洋,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 (略) 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约定通过电子 (略) 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 (略) 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 * 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 * 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 * 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 * 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 * 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略) 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 (略) 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 (略) 权的,级别高 (略) 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 (略) 权的,行权时间在先 (略) 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 (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 (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 (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 (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 * 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 * 号)
*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略) 。
(略) (略)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 (略) 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 * 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 (略) (略) 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 * 号《资产评估报告》。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对转让标的 (略) 分权;
( *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 * 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 * ) (略)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 * )本合同 (略) 没有违反对 * 方已签署的合同、 (略) 有法律文件;
( * )给予 * 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 (略) 需的有 (略) 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 * 条 *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 * )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 * ) (略) 需的各项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 * 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 * 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 * )转让价格:
* 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 * 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 * (略) 转让价款。
第 * 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 * )转 (略) 现状移交;
( * )自 (略) 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方协助 * 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 * 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车辆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由 * 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 * 方承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 方承担。
第 * 条 特别约定
* 、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 (略) 承担。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因任何 * 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 *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 * 方责任造成 * 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 * 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 * 方逾期超过(个月) (略) 合同,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 * )如 * 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 * 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 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的标准向 * 方追究违约利息。若 * 方逾期超过(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 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第 *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 中发生争议,由 * 、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 * 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略) 仲裁。
2. (略) 在 (略) 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且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第十 * 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 * 式5份, * 、 * 双方各执2份, (略) (略) 留存1份。
* 方(章): * 方(章):
单 位 地 址:地 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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