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平顶山市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充电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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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平顶山市交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充电设备等
(略) 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测平台 (略) 市交 (略) (略) 置权的充电设备等交易机构: (略) (略)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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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 * DF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GR * HA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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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市交 (略) (略) 置权的充电设备等 | 转让底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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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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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略) 市交 (略) * 矿 (略) ,主要包括:户外充电岛、 * KV电缆及供电设备、充电桩、雨棚及配电设备基础、雨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交通管制设备、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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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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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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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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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以实物为准 | (略) 家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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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以实物为准 | 数量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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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 成新率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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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略) 市交 (略) * 矿 (略) ,主要包括:户外充电岛、 * KV电缆及供电设备、充电桩、雨棚及配电设备基础、雨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交通管制设备、门头。规格数量详见《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完整性以实物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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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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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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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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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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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付清。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略) 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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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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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意 (略) 查勘标的, (略) 查勘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禁止私自进入未指定区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意 (略) 承担,与转让方无关。3. (略) 地为租赁土地,成为意向受让方后,由意向受让方与租赁方商谈,与转让方无关。4.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成为受让方后,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 (略) 承担。受让方未能对 (略) 拆除清运的,所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5.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付清。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略) 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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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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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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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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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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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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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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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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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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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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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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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市交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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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省 (略) 市 (略) 街道平安大道与 * 矿路交叉口 (略) * 楼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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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苏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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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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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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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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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业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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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MA * H5U8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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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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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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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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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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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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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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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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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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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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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测平台 (略) 市交 (略) (略) 置权的充电设备等交易机构: (略) (略)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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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 * DF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GR * HA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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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略) 市交 (略) (略) 置权的充电设备等 | 转让底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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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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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略) 市交 (略) * 矿 (略) ,主要包括:户外充电岛、 * KV电缆及供电设备、充电桩、雨棚及配电设备基础、雨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交通管制设备、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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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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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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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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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以实物为准 | (略) 家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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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以实物为准 | 数量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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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 成新率 | 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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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略) 市交 (略) * 矿 (略) ,主要包括:户外充电岛、 * KV电缆及供电设备、充电桩、雨棚及配电设备基础、雨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交通管制设备、门头。规格数量详见《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完整性以实物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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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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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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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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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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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付清。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略) 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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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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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意 (略) 查勘标的, (略) 查勘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禁止私自进入未指定区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意 (略) 承担,与转让方无关。3. (略) 地为租赁土地,成为意向受让方后,由意向受让方与租赁方商谈,与转让方无关。4.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成为受让方后,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 (略) 承担。受让方未能对 (略) 拆除清运的,所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5.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付清。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略) 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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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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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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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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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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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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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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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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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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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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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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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市交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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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省 (略) 市 (略) 街道平安大道与 * 矿路交叉口 (略) * 楼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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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苏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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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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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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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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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业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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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MA * H5U8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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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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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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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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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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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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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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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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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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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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