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7街区车棚)-挂牌披露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7街区车棚)-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 * 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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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汽 (略) 部分资产( * 街区车棚)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汽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房屋现状及水、暖、 (略) 等基础设施以受 (略) 踏察了解为准,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2、该标的成交日前如欠缴水、煤气、电、暖、采暖费、物业等其他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成交日以后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受让方与转让方凭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略) 出具的交易凭证作为本次成交的依据。4、将来如果涉及权属办理, (略) (略) 需的 * 切相关手 (略) 税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办理房屋有关手续的责任,不承担任何税、费。5、今后是否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 (略) 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 * 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 * 切现状(包括瑕疵);受让方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核实档案等,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7、本次转让的资产如遇政府规划、拆除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均 (略) 承担,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8、成交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评估报告十 * 、特别事项说明:1.评估范围内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本次评估结果含增值税。3. * 街区车棚评估结果不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4.按照9%计算增值税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项目编号 | GR * 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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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汽 (略) 部分资产( * 街区车棚)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汽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房屋现状及水、暖、 (略) 等基础设施以受 (略) 踏察了解为准,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2、该标的成交日前如欠缴水、煤气、电、暖、采暖费、物业等其他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成交日以后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受让方与转让方凭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略) 出具的交易凭证作为本次成交的依据。4、将来如果涉及权属办理, (略) (略) 需的 * 切相关手 (略) 税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办理房屋有关手续的责任,不承担任何税、费。5、今后是否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 (略) 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 * 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 * 切现状(包括瑕疵);受让方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核实档案等,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7、本次转让的资产如遇政府规划、拆除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均 (略) 承担,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8、成交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评估报告十 * 、特别事项说明:1.评估范围内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本次评估结果含增值税。3. * 街区车棚评估结果不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4.按照9%计算增值税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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