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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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苏公易公告〔 * 〕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发〔 * 〕7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 * 〕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 (略) 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对 (略) 省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

* 、出让人名称与地址

1、出让人名称: (略) 省自然资源厅

2、地址: (略) 市水西门大街 * 号

* 、交易机构名称与地址

1、机构名称: (略) 省公 (略)

2、地址: (略) 市 (略) 门大街 * 号

* 、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

2、地理位置: (略) 市 (略) 农业开发区

3、 (略) 拐点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x

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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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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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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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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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m 至- * m

4、 (略) 面积:0. * 平方公里

5、开采矿种:矿泉水

6、出让可开采量: * 万m3

7、出让年限: * 年

8、地质工作简况: * 年, (略) 省地 (略) 在收集勘查区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略) 了水文调查, (略) 了抽水实验、水质分析和动态监测等工作,并于 * 年5月提交了《 (略) 省 (略) 市农业开发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报告》,报告于 * 日通过 (略) 省矿产资 (略) 组织的专家评审, (略) 了矿泉水技术鉴定和允许开采量核定。经鉴定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水质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 点击查看>> ),核定允许开采量为 * m3/d。

勘查区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第 * 系、新近系、古近系等,其中第 * 系底板埋深 * m左右,新近系底界埋深 * m左右。

本区Ⅳ承压含水层埋深 * ~ * m,水质好(矿化度小于1g/l),水量大于 * m3/d。该矿泉水深井含水层位于第Ⅳ承压含水层组,在 * ~ * m井段位置取水,含水层总厚度为 * m,含水层岩性以粉细砂、中细砂为主,底部颗粒稍粗。顶板为粘土层夹粉、细砂,成为很好的隔水层,底板为粉质粘土, (略) 于稳定的封闭环境中。

该矿泉水化学类型为HCO3–Na·Ca型,PH值7.6~7. * ,溶解性总固体为 * ~ * .8mg/l。多次检测结果数据表明该深井地下水水中偏硅酸(H2SiO3)含量为 * .9~ * .3mg/l(命名标准≥ * mg/l),达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点击查看>> )的界限指标,可命名为偏硅酸型饮用天然矿泉水,水中同时含有锶、锂、锌、硒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和适量的常量组份,水质优良。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竞得人须 (略) 。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竞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 * 号)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 、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且具备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自然资源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为、 (略) 为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者资金的企业(包括 * 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公告时间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 、竞买申请时间与获取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时间: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地点: (略) 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中申请(http:/ 点击查看>> )。

竞买 (略) 上交易前,应当获取CA认证机构的身份认证,凭CA证书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中注册后,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填写 (略) 上交易竞买申请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符合矿业权受让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获取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的竞买申请书成功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买申请人 (略) 上交易竞价通知书,赋予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略) 上挂牌时间参加竞买。

系统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

* 、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时间(工作日):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2、挂牌地点:江 (略) 上交易系统。

3、挂 (略) 上交易系统停止接受挂牌报价,不再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经询问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高报价。

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之前的每轮报价时间不限;限时竞价每轮报价时间不超过4分钟。

4、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期限 (略) 上交易系统的提示予以确认;未确认的,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与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 (略) 上挂牌方式。

2、挂牌起始价:人民币 * 佰 * * 万元整(小写金额¥ 点击查看>> )。

3、增价幅度:人民币 * 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4、进入挂牌竞价起始时点, (略) 上交易竞买 (略) 网上报价竞买。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则确定竞得人。

(1)截止挂牌期满,仅有 * 个竞买人参与竞买,以其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2)截止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无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3)进入挂牌限时竞价,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以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4)进入挂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5、确认竞得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得人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

6、竞得人应当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与 (略) 省公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竞得人应当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按照竞得通知书要求携带全相关材料到 (略) 省公 (略) 接受竞买人资质审核。 (略) 的,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 (略) 的,竞得结果无效。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省公 (略) 就 (略) 公示,公示无异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矿业权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 、风险提示

1、受地质条件影响,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实际可开采的矿产资源未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

2、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规划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3、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限制;

4、不可抗力的影响。

竞买申请 * 经提交, (略) 等文件内容 (略) 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自己参与 (略) 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对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告期限内, (略) 上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请于 * 日 * 时 * 分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 (略) 省公 (略) ( (略) 市 (略) 门大街 * 号 * 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十 * 、其他规定与提示

1、竞买申请时间、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 (略) 上交易 (略) 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

2、 (略) 上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性故障的,按江 (略) (略) (略) 置。

3、 (略) 之外的相关地质资料, (略) 与出让人联系解决;网上挂牌出让的采 (略) 踏勘 (略) 组织。

4.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 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名单。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资质条件后置审核未通过的, (略) 要求的;

(3)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5、竞买人应当详细、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提供的《矿业权交易规则》和《 (略) 上交易竞买人须知》等文件内容,了解 (略) 上交易详细规则、规定和要求, (略) 接受与自觉遵守后, (略) 上竞买活动。

6、CA认证机构为 (略) 省 (略) ,有关办理CA资料,可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7、 (略) 上交易竞买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样本可到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8、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 次性缴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公布的收费标准。

9、竞买申请时间截止时无人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均不成交,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

* 、该矿权位于 (略) (略) 厂区范围内,涉 (略) 置,该公司承诺在矿泉水采矿权挂牌成交后,同意将相关资产(包括房屋、设备等)经第 * 方评估机构评估值 * . * 万元 * 并转让给采矿权受让人,并协助办理采矿权登记,受让人在地方政府协调下和转让方签订协议,接受转让。

* 、 (略) 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 (略) 将积极帮助采矿权竞得人协调解决项目配套用地。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 (略) 省公 (略) 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

(略) 省公 (略)

* 日

采 矿 权 出 让 合 同

出让人( * 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受让人( * 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矿业权交易平台: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采 矿 权 出 让 合 同

出让人( * 方): (略) 省自然资源厅

受让人(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 (略) 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 * 条 出让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 (略) (略) 有自 (略) 有者职责,以出让方式,将采矿权(以下简称出让采矿权)有偿出让给受让人。

第 * 条 出让采矿权 (略) 位于,开采矿种为, (略) 面积平方公里。 (略) 范围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米至米标高

第 * 条 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可采资源储量为万吨,不包括 (略) 范围内土地、林地、道路等其它附属物的使用权。

第 * 条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首次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等非采矿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到期后出让资源储量尚剩余的,可申请延续 * 次。

第 * 条 本合同约定的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小写金额¥)。

该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 * 条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付款方式为就地办理缴库,并按下列方式缴付。

受让人自领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次性缴清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受让人在领取缴款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 * %)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小写金额¥), (略) 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缴纳。

第 * 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应当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

第 * 条 受让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向具有登记管理权限的自 (略) 门提交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本合同、国库盖章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划定 (略) 范围/采矿权登记手续。

因不可抗力等非受让人自身原因未能办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 * 条 受让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第十条 受让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或者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累计开采量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

第十 * 条 受让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应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和绿色矿山建设等采矿权人法定义务, (略) (略) 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 * 条 受让人应充分认识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影响:

( * )受地质条件影响,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实际可开采的矿产资源未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

( * )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规划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 *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限制;

( * )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 )合同双方协商 * 致的;

(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 (略) 分不能实现的;

( * )受让人申请转让采矿权,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的;

( * )可以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合同终止,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 * )受让人逾期未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划定 (略) 范围/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 * )受让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的;

( * )按本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的;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 * 条 采矿权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至转让受让人,转让后的矿山开采年限为原采矿许可证的剩余年限。

第十 * 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 * 条 (略)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 (略) 起诉。

第十 * 条 本合同的金额等项大小写出现不 * 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 * 条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 * 十条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 份。

第 * 十 *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公章):受让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苏公易公告〔 * 〕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发〔 * 〕7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 * 〕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 (略) 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对 (略) 省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

* 、出让人名称与地址

1、出让人名称: (略) 省自然资源厅

2、地址: (略) 市水西门大街 * 号

* 、交易机构名称与地址

1、机构名称: (略) 省公 (略)

2、地址: (略) 市 (略) 门大街 * 号

* 、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井

2、地理位置: (略) 市 (略) 农业开发区

3、 (略) 拐点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x

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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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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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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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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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m 至- * m

4、 (略) 面积:0. * 平方公里

5、开采矿种:矿泉水

6、出让可开采量: * 万m3

7、出让年限: * 年

8、地质工作简况: * 年, (略) 省地 (略) 在收集勘查区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略) 了水文调查, (略) 了抽水实验、水质分析和动态监测等工作,并于 * 年5月提交了《 (略) 省 (略) 市农业开发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报告》,报告于 * 日通过 (略) 省矿产资 (略) 组织的专家评审, (略) 了矿泉水技术鉴定和允许开采量核定。经鉴定 (略) 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水质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 点击查看>> ),核定允许开采量为 * m3/d。

勘查区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第 * 系、新近系、古近系等,其中第 * 系底板埋深 * m左右,新近系底界埋深 * m左右。

本区Ⅳ承压含水层埋深 * ~ * m,水质好(矿化度小于1g/l),水量大于 * m3/d。该矿泉水深井含水层位于第Ⅳ承压含水层组,在 * ~ * m井段位置取水,含水层总厚度为 * m,含水层岩性以粉细砂、中细砂为主,底部颗粒稍粗。顶板为粘土层夹粉、细砂,成为很好的隔水层,底板为粉质粘土, (略) 于稳定的封闭环境中。

该矿泉水化学类型为HCO3–Na·Ca型,PH值7.6~7. * ,溶解性总固体为 * ~ * .8mg/l。多次检测结果数据表明该深井地下水水中偏硅酸(H2SiO3)含量为 * .9~ * .3mg/l(命名标准≥ * mg/l),达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点击查看>> )的界限指标,可命名为偏硅酸型饮用天然矿泉水,水中同时含有锶、锂、锌、硒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和适量的常量组份,水质优良。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竞得人须 (略) 。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竞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 * 号)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 、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且具备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自然资源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为、 (略) 为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者资金的企业(包括 * 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公告时间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 、竞买申请时间与获取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时间: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地点: (略) 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中申请(http:/ 点击查看>> )。

竞买 (略) 上交易前,应当获取CA认证机构的身份认证,凭CA证书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中注册后,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填写 (略) 上交易竞买申请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符合矿业权受让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获取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的竞买申请书成功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买申请人 (略) 上交易竞价通知书,赋予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略) 上挂牌时间参加竞买。

系统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

* 、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时间(工作日):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2、挂牌地点:江 (略) 上交易系统。

3、挂 (略) 上交易系统停止接受挂牌报价,不再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经询问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高报价。

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之前的每轮报价时间不限;限时竞价每轮报价时间不超过4分钟。

4、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期限 (略) 上交易系统的提示予以确认;未确认的,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与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 (略) 上挂牌方式。

2、挂牌起始价:人民币 * 佰 * * 万元整(小写金额¥ 点击查看>> )。

3、增价幅度:人民币 * 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4、进入挂牌竞价起始时点, (略) 上交易竞买 (略) 网上报价竞买。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则确定竞得人。

(1)截止挂牌期满,仅有 * 个竞买人参与竞买,以其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2)截止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无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3)进入挂牌限时竞价,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以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4)进入挂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5、确认竞得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得人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

6、竞得人应当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与 (略) 省公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竞得人应当 (略) 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按照竞得通知书要求携带全相关材料到 (略) 省公 (略) 接受竞买人资质审核。 (略) 的,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 (略) 的,竞得结果无效。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省公 (略) 就 (略) 公示,公示无异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矿业权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 、风险提示

1、受地质条件影响,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实际可开采的矿产资源未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

2、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规划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3、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限制;

4、不可抗力的影响。

竞买申请 * 经提交, (略) 等文件内容 (略) 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自己参与 (略) 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对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告期限内, (略) 上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请于 * 日 * 时 * 分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 (略) 省公 (略) ( (略) 市 (略) 门大街 * 号 * 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十 * 、其他规定与提示

1、竞买申请时间、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 (略) 上交易 (略) 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

2、 (略) 上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性故障的,按江 (略) (略) (略) 置。

3、 (略) 之外的相关地质资料, (略) 与出让人联系解决;网上挂牌出让的采 (略) 踏勘 (略) 组织。

4.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 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名单。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资质条件后置审核未通过的, (略) 要求的;

(3)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5、竞买人应当详细、 (略) (略) 上交易系统中提供的《矿业权交易规则》和《 (略) 上交易竞买人须知》等文件内容,了解 (略) 上交易详细规则、规定和要求, (略) 接受与自觉遵守后, (略) 上竞买活动。

6、CA认证机构为 (略) 省 (略) ,有关办理CA资料,可在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7、 (略) 上交易竞买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样本可到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8、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 次性缴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江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公布的收费标准。

9、竞买申请时间截止时无人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均不成交,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

* 、该矿权位于 (略) (略) 厂区范围内,涉 (略) 置,该公司承诺在矿泉水采矿权挂牌成交后,同意将相关资产(包括房屋、设备等)经第 * 方评估机构评估值 * . * 万元 * 并转让给采矿权受让人,并协助办理采矿权登记,受让人在地方政府协调下和转让方签订协议,接受转让。

* 、 (略) 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 (略) 将积极帮助采矿权竞得人协调解决项目配套用地。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 (略) 省公 (略) 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

(略) 省公 (略)

* 日

采 矿 权 出 让 合 同

出让人( * 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受让人( * 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矿业权交易平台: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采 矿 权 出 让 合 同

出让人( * 方): (略) 省自然资源厅

受让人(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 (略) 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 * 条 出让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 (略) (略) 有自 (略) 有者职责,以出让方式,将采矿权(以下简称出让采矿权)有偿出让给受让人。

第 * 条 出让采矿权 (略) 位于,开采矿种为, (略) 面积平方公里。 (略) 范围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米至米标高

第 * 条 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可采资源储量为万吨,不包括 (略) 范围内土地、林地、道路等其它附属物的使用权。

第 * 条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首次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等非采矿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到期后出让资源储量尚剩余的,可申请延续 * 次。

第 * 条 本合同约定的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小写金额¥)。

该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 * 条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付款方式为就地办理缴库,并按下列方式缴付。

受让人自领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次性缴清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受让人在领取缴款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 * %)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小写金额¥), (略) 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缴纳。

第 * 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应当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

第 * 条 受让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向具有登记管理权限的自 (略) 门提交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本合同、国库盖章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划定 (略) 范围/采矿权登记手续。

因不可抗力等非受让人自身原因未能办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 * 条 受让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第十条 受让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或者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累计开采量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

第十 * 条 受让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应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和绿色矿山建设等采矿权人法定义务, (略) (略) 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 * 条 受让人应充分认识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影响:

( * )受地质条件影响,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实际可开采的矿产资源未达到出让可采资源储量;

( * )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规划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 *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限制;

( * )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 )合同双方协商 * 致的;

(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 (略) 分不能实现的;

( * )受让人申请转让采矿权,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的;

( * )可以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合同终止,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 * )受让人逾期未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划定 (略) 范围/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 * )受让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的;

( * )按本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的;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 * 条 采矿权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至转让受让人,转让后的矿山开采年限为原采矿许可证的剩余年限。

第十 * 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 * 条 (略)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 (略) 起诉。

第十 * 条 本合同的金额等项大小写出现不 * 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 * 条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 * 十条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 * 份。

第 * 十 *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公章):受让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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