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自然资告字〔2021〕19号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1〕19号出让公告
(略)
舒自然资告字〔 * 〕 * 号
(略) 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决定公开出让 * 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倾)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经 * 路西侧 | * 5. * (合 * . * 亩) | 工业—塑料制品业 | ≥1.2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埠镇 (略) 村万佛湖快速通东侧 | * 4. * (合 * . * 亩)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3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埠镇潘湾村红枫 (略) 侧 | * 4. * (合 * . * 亩) | 工业—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 (略) 红枫 (略) 侧 | * . * (合2.2亩)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1. 点击查看>> 、 * 、 * 号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亩均税收≥ * 万元/亩;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 (略) “标准地” (略) 规定(试行)》。
2.出让地块空中和地下管线等 (略) 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3.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4.本次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 * 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 * %)不予返还。土地成交后由杭埠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 * 个月内交付交土地。本次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5. 点击查看>> 、 * 、 * 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 (略) 规划和建设。各地块均自成交之日起 * 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均不得超过 * 年,以“标准地”出让的地块竣工后 (略) 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略)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6. 本次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环评等有关手续 (略) (略) 门办 (略) 费用。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 * 内到自然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标准地”出让的地 (略) 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6个 (略) 门办结相关手续。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 * %)不予返还。
*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与杭埠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略) 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登 *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下载获取,并认真 (略) 。
3.保 (略) 上报名。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内登 *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 (略) 建采公共 (略) 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前(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 * 安市公 (略) (略) 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 (略) 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于 (略) 会 * (略) 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 * 份) (略) 县建采公共 (略) 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出让时间: * 日至 * 日上午 * 时的工作时间内。
(略) 时间地点: * 日上午 * 时在 * 安市公 (略) (略) 。
* 、联 (略) 账户
联系单位: (略) 建采公共 (略)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 * 路中段
联 系 人: (略) 吴 为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徐应纯 电话05 * - 点击查看>>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 (略)
中国 (略)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略) (略) 舒城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略)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略)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略) (略)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发布媒体: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服务电话: 点击查看>>
(略) 自然 (略)
(略) 公 (略)
* 〇 * * 年十 * 月 * 十 * 日
注:1、保证金转账发票请备注点击查看>>地块保证金
2、报名时请不要用文件包形式上传材料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 (略) (略) 门。
(略)
舒自然资告字〔 * 〕 * 号
(略) 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决定公开出让 * 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倾)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经 * 路西侧 | * 5. * (合 * . * 亩) | 工业—塑料制品业 | ≥1.2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埠镇 (略) 村万佛湖快速通东侧 | * 4. * (合 * . * 亩)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3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埠镇潘湾村红枫 (略) 侧 | * 4. * (合 * . * 亩) | 工业—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 |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杭 (略) 红枫 (略) 侧 | * . * (合2.2亩)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 | ≥ * % | ≤ * % | ≥ *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 | * |
1. 点击查看>> 、 * 、 * 号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亩均税收≥ * 万元/亩;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 点击查看>> 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0. * 万元/吨标煤;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 (略) “标准地” (略) 规定(试行)》。
2.出让地块空中和地下管线等 (略) 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3.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4.本次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 * 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 * %)不予返还。土地成交后由杭埠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 * 个月内交付交土地。本次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5. 点击查看>> 、 * 、 * 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 (略) 规划和建设。各地块均自成交之日起 * 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均不得超过 * 年,以“标准地”出让的地块竣工后 (略) 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略)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6. 本次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环评等有关手续 (略) (略) 门办 (略) 费用。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 * 内到自然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标准地”出让的地 (略) 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6个 (略) 门办结相关手续。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 * %)不予返还。
*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与杭埠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略) 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登 *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下载获取,并认真 (略) 。
3.保 (略) 上报名。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内登 *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 (略) 建采公共 (略) 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前(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 * 安市公 (略) (略) 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 (略) 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于 (略) 会 * (略) 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 * 份) (略) 县建采公共 (略) 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出让时间: * 日至 * 日上午 * 时的工作时间内。
(略) 时间地点: * 日上午 * 时在 * 安市公 (略) (略) 。
* 、联 (略) 账户
联系单位: (略) 建采公共 (略)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 * 路中段
联 系 人: (略) 吴 为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徐应纯 电话05 * - 点击查看>>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 (略)
中国 (略) (略)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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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舒城 (略) ;子账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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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服务电话: 点击查看>>
(略) 自然 (略)
(略) 公 (略)
* 〇 * * 年十 * 月 * 十 * 日
注:1、保证金转账发票请备注点击查看>>地块保证金
2、报名时请不要用文件包形式上传材料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 (略) (略)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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