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第二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三:废钢丝芯带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第二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三:废钢丝芯带
项目名称: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 * :废钢丝芯带 | ||
项目法人: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 | 项目地址: | (略) 省 (略) 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张集 (略) 置出售专题会议纪要 | 项目审批单位: | (略) 煤业分公司 |
(略) 门: | (略) 省国资委国有资产交 (略)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略)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0 |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AH * DF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GR * AH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 * :废钢丝芯带 | 转让底价 | 0.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资产包概述 | 1、本次转让资产包为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分为 * 个标的,其中,标的 * 为废钢材类,标的 * 为废钢丝绳类,标的 * 为废钢丝芯带。 2、 (略) 在地: (略) 市。 3、此次转让资产包内各标的均按单价报价,其中: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 (略) 列示重量均为估算重量,标的交付时以实际过磅称重重量为准。 4、转让资产包详情参见《张集煤矿第 * (略) 置清单》。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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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 0.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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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贾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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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省 (略) 市烟墩路与 (略) 大道交口高速 (略) C3座 * |
(略) 址 |
标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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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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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上传电子版 |
1、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 * :废钢丝芯带 | ||
项目法人: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 | 项目地址: | (略) 省 (略) 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张集 (略) 置出售专题会议纪要 | 项目审批单位: | (略) 煤业分公司 |
(略) 门: | (略) 省国资委国有资产交 (略)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略)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0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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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 * DF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 | GR * AH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转让标的 * :废钢丝芯带 | 转让底价 | 0. 点击查看>> 万元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资产包概述 | 1、本次转让资产包为 (略) 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第 * 批废旧物资(按单价报价),分为 * 个标的,其中,标的 * 为废钢材类,标的 * 为废钢丝绳类,标的 * 为废钢丝芯带。 2、 (略) 在地: (略) 市。 3、此次转让资产包内各标的均按单价报价,其中: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标的 * 转让底价为0. * 万元/吨,估算重量为 * 吨。 (略) 列示重量均为估算重量,标的交付时以实际过磅称重重量为准。 4、转让资产包详情参见《张集煤矿第 * (略) 置清单》。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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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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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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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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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 0.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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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贾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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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省 (略) 市烟墩路与 (略) 大道交口高速 (略) C3座 * |
(略) 址 |
标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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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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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上传电子版 |
1、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 (略)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 (略)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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