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贵州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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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贵州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



黔西南 (略) 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州自然资矿告〔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 〕7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 * 〕4号)规定,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 (略) 组织挂牌出让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 (略) 如下:

* 、出让方

( * )名称:黔西南 (略) 。

  ( * )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

* 、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 * )矿业权交易机构:黔西南州公 (略) 。

( * )交易地址: (略) D区。

*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序号

出让项目名称

(略) 面积

(K㎡)

矿种

资源量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生产规模

出让年限

1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

0. *

地热

点击查看>> 立方米

*

1

7. * 4 万立方米/年

* 年

* 、竞买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应当具备对 (略) 绿色开发利用、 (略) 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公司资本金达到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以上(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

* 、挂牌出让各阶段时间

( * )公告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

( * )报名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

全 (略) 上报名,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竞买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上传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资信证明,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出让方于报名截止后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资料是否符合 (略) * 次性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竞买意向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略) 承,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竞得资格、不予退还已交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 * )挂牌时间: * 日9: * 至 * 年1月  * 日 *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 (略) 上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及口头等方式报名、竞买。

* 、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现场竞价地点

( * )出让方式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 * 报价高于前 * 报价。现场竞价以挂牌期限届满时黔西南州公 (略) 竞价系统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 (略) 现场竞价。

( * )现场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挂牌期间的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 * 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 (略) 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 (略) 竞价的竞买人需于 * 日 * 时 * 分至 (略) D区黔西南州公 (略) * 楼多功能 (略) 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

3. (略) 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 (略) 竞价的,可特别授权委托代 (略) 竞价( (略) 竞买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 (略) 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

* 、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竞得人与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 (略) 、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 * 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 (略) 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 日内竞得人执《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合同约定享 (略) 义务。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 (略) (略) 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并且黔西南 (略) 与黔西南州公 (略) 将根据《 (略)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 * 号)文件及发改法规〔 *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严格维护公 (略) 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 * 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 (略) 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其最高报价的 * %向出让方交纳违约金,竞得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 (略) 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 、注意事项

( * )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采矿权范围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竞得矿权后,竞得 (略) 办理相关手续,费用 (略) 承担。 * 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 * )竞得人应根据 (略) 准备办理采矿许可 (略) 需资料办理登记手续,资料清单可在黔西南 (略) 网站下载或到黔西南 (略) (略) 窗口查阅。

(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按《采矿权出让合同》 (略) 。

( * )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取消竞买资格,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竞得 (略) (略) 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

( * )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储量报告》计算范围内的资源量,严禁在计算资源量范围外开采, (略)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规定。采矿权出让期满或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 (略) 终止。采矿权终止后,采 (略)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 (略) 拆 (略) 地。

( * )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年限自采矿权新立登记之日起算。

十、竞得人的前提义务

( * )出让项目为我州义龙新 (略) 需资源,竞得人竞得 (略) 在地严格按照产业 (略) 开发利用。

( * )竞得人竞得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竞得人在竞买程序结束后 * 日内须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人民币 * 仟零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义管函〔 * 〕 * 号)

( * ) (略) 资源开发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 * )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 (略) 为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 * )开展采矿权出让产生的前期费用等由竞得人承担。

十 * 、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发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 (略) 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源量存在误差的;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相关规划调整导致对开采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资料存在瑕疵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 * 、其他事项

( *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为准;

( * ) (略) 指时间均为 (略) 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 * )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黔西南 (略) 负责解释和通知;

( * )如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于 * 日 * : * 前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黔西南 (略) 或黔西南州公 (略) 监督科反映。

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黔西南 (略) 、 (略) D区黔西南州公 (略) 。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 * 、服务电话

黔西南 (略) : 点击查看>>

黔西南州公 (略) : 点击查看>>

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 日

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样本

出让采矿权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坐标系)

序号

采矿权名称

开采矿种

(略) 面积(平方公里)

出让方式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坐标)

1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

地热

0. *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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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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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井单工程标高:+ * 米 至 - * 米

附件:

采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样本

* 方(出让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方(受让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矿业权交易机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略) 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健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完善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 方 * 方经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第 * 条 采矿权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地理位置:

( * )矿种:(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不接受开采矿种变更和增列)。

( * )开采方式:

( * )矿山规模:

( * )资源储量:

( * ) (略) 面积:

( * )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坐标

X

Y

1

2

3

4

5

6

7

8

9

*

*

*

( * )开采标高:

第 * 条出让方式

( * )采矿权以方式出让。

( * )实施挂牌出让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公 (略)

第 * 条 出让年限

采矿权出让年限为年,自 * 方首次批准 * 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之日算起。

第 * 条矿业权出让收益

( * )矿业权出让收益:(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 * )缴纳方式:

( * )缴纳时间:

逾期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

( * )缴纳地点: (略) (略) (略) 。

第 * 条 * 方权利

( * ) * 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按照征收管理权限责令 * 方整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本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 方按照有关法律 (略) 处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 * )在约定的期限内, * 方未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 (略)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颁发采 (略) 政机关依法撤回采矿许可证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 * 条 * 方义务

( * )本合同签订之日, * 方应将出让合同中约定的矿业权收益 (略) 录入并提交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通知 * 方缴款。

( *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 * 方新出让矿业权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的 (略) 范围重叠。按规定允许重叠的情形除外。

( * )对 * 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延续、转让、变更等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申请, * 方应在法定时限内为 * 方办理矿产资源开发登记手续。

( * ) (略)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颁发采 (略) 政机关依法撤回采矿许可的, * 方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应 (略) 置采矿权。

( * ) * 方应当依法依规和本合同的约定,维护 * 方享有的合法权利。

第 * 条 * 方权利

( * )依据本合同, * 方有权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 * ) * 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 (略) 及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有权依法对 (略) 开发利用。( (略) 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开采总量 (略) 开采)。

( * ) * 方有权按照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 (略) 开采,并享有 (略) 置权利( (略) 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

( * ) * 方全额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符合转让变更条件的,有权依法依规转让采矿权,并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由受 (略) 本合同。

第 * 条 * 方义务

( * ) * 方按出让合同约定如期交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方应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 * ) * 方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略) 资源税与矿业权占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 * ) * 方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前,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及时与 * 方协商解除本合同,自决定关闭矿山 * 日内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对开采活动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义务, * 方应 (略) ,不得因出让合同解除、采矿许可证注 (略) 义务。

( * ) * 方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按照《关于 (略) 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 * 合 * )方案》,按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

( * ) * 方应当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 * 〕6号)的规定,如实填报开采公示信息。

( * ) * 方在实施开采活动中,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 (略) 门。

第 * 条特别约定

( * ) * 方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成为采矿权人后,须具备其它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开工 (略) 在地县级自 (略) 门报告开工情况。

( * ) * 方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储量报告》中计算的资源量万吨,严禁开采《储量报告》中划定的禁采区或未出让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期满或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 (略) 终上。采矿权终止后,采 (略)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 (略) 拆 (略) 地。采矿权出让期满,已出让且尚有剩余未开采资源储量的由管理机关按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 (略) 处置;采矿权出让期满,因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新增资源量或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允许新增资源量的,由管理机关按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 (略) 处置。

( * )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的, * 方不得在出让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 * ) * 方因开采活动违反相关规定产生 (略) 为, (略) 门 (略) (略) 罚,具体内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

( * ) * 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的,或者未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导致采 (略) 废止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已缴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 * )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略) 协商。采矿权出让期界满,本合同终止。

( * ) (略) 将采矿权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由受让人与 * 方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 * 方合法权益损害的, * 方应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中华 (略) 政诉讼法》 (略) (略) 政复议申请,或 (略) (略) 政诉讼。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略) 门依 (略) 理处罚。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在出让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相关自 (略) (略) 查处。

第十 * (略) 政管理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 (略)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经协商 * 致后,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达成补充协议的, * 方有 (略) 理, * (略) (略) 政复议申请,或 (略) (略) 政诉讼。

第十 * 条 本合同共 * 页, * 式 * 份, * 方持 * 份, * 方持 *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时 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时 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黔西南 (略) ( (略) 市 (略) 路 * 号)




黔西南 (略) 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州自然资矿告〔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 〕7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 * 〕4号)规定,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 (略) 组织挂牌出让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 (略) 如下:

* 、出让方

( * )名称:黔西南 (略) 。

  ( * )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

* 、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 * )矿业权交易机构:黔西南州公 (略) 。

( * )交易地址: (略) D区。

*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序号

出让项目名称

(略) 面积

(K㎡)

矿种

资源量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生产规模

出让年限

1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

0. *

地热

点击查看>> 立方米

*

1

7. * 4 万立方米/年

* 年

* 、竞买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应当具备对 (略) 绿色开发利用、 (略) 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公司资本金达到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以上(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

* 、挂牌出让各阶段时间

( * )公告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

( * )报名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

全 (略) 上报名,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竞买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上传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资信证明,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出让方于报名截止后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资料是否符合 (略) * 次性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竞买意向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略) 承,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竞得资格、不予退还已交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 * )挂牌时间: * 日9: * 至 * 年1月  * 日 *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 (略) 上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及口头等方式报名、竞买。

* 、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现场竞价地点

( * )出让方式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 * 报价高于前 * 报价。现场竞价以挂牌期限届满时黔西南州公 (略) 竞价系统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 (略) 现场竞价。

( * )现场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挂牌期间的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 * 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 (略) 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 (略) 竞价的竞买人需于 * 日 * 时 * 分至 (略) D区黔西南州公 (略) * 楼多功能 (略) 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

3. (略) 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 (略) 竞价的,可特别授权委托代 (略) 竞价( (略) 竞买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 (略) 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

* 、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竞得人与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 (略) 、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 * 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 (略) 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 日内竞得人执《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合同约定享 (略) 义务。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 (略) (略) 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并且黔西南 (略) 与黔西南州公 (略) 将根据《 (略)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 * 号)文件及发改法规〔 *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严格维护公 (略) 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 * 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 (略) 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其最高报价的 * %向出让方交纳违约金,竞得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 (略) 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 、注意事项

( * )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采矿权范围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竞得矿权后,竞得 (略) 办理相关手续,费用 (略) 承担。 * 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 * )竞得人应根据 (略) 准备办理采矿许可 (略) 需资料办理登记手续,资料清单可在黔西南 (略) 网站下载或到黔西南 (略) (略) 窗口查阅。

(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按《采矿权出让合同》 (略) 。

( * )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取消竞买资格,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略) 承担。竞得 (略) (略) 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

( * )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储量报告》计算范围内的资源量,严禁在计算资源量范围外开采, (略)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规定。采矿权出让期满或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 (略) 终止。采矿权终止后,采 (略)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 (略) 拆 (略) 地。

( * )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年限自采矿权新立登记之日起算。

十、竞得人的前提义务

( * )出让项目为我州义龙新 (略) 需资源,竞得人竞得 (略) 在地严格按照产业 (略) 开发利用。

( * )竞得人竞得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采矿权,竞得人在竞买程序结束后 * 日内须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人民币 * 仟零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义管函〔 * 〕 * 号)

( * ) (略) 资源开发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 * )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 (略) 为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 * )开展采矿权出让产生的前期费用等由竞得人承担。

十 * 、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发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 (略) 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 (略) 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源量存在误差的;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相关规划调整导致对开采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资料存在瑕疵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 * 、其他事项

( *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为准;

( * ) (略) 指时间均为 (略) 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 * )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黔西南 (略) 负责解释和通知;

( * )如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于 * 日 * : * 前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黔西南 (略) 或黔西南州公 (略) 监督科反映。

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黔西南 (略) 、 (略) D区黔西南州公 (略) 。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 * 、服务电话

黔西南 (略) : 点击查看>>

黔西南州公 (略) : 点击查看>>

黔西南 (略) 黔西南州公 (略)

                 * 日

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样本

出让采矿权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坐标系)

序号

采矿权名称

开采矿种

(略) 面积(平方公里)

出让方式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坐标)

1

(略) 省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地热

地热

0. *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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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井单工程标高:+ * 米 至 - * 米

附件:

采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样本

* 方(出让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方(受让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矿业权交易机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略) 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健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完善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 方 * 方经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第 * 条 采矿权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地理位置:

( * )矿种:(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不接受开采矿种变更和增列)。

( * )开采方式:

( * )矿山规模:

( * )资源储量:

( * ) (略) 面积:

( * ) (略) 范围拐点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坐标

X

Y

1

2

3

4

5

6

7

8

9

*

*

*

( * )开采标高:

第 * 条出让方式

( * )采矿权以方式出让。

( * )实施挂牌出让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公 (略)

第 * 条 出让年限

采矿权出让年限为年,自 * 方首次批准 * 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之日算起。

第 * 条矿业权出让收益

( * )矿业权出让收益:(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 * )缴纳方式:

( * )缴纳时间:

逾期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

( * )缴纳地点: (略) (略) (略) 。

第 * 条 * 方权利

( * ) * 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按照征收管理权限责令 * 方整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 * 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本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 方按照有关法律 (略) 处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 * )在约定的期限内, * 方未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 (略)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颁发采 (略) 政机关依法撤回采矿许可证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 * 条 * 方义务

( * )本合同签订之日, * 方应将出让合同中约定的矿业权收益 (略) 录入并提交矿业权收益征收管理机关( (略) 门),通知 * 方缴款。

( *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 * 方新出让矿业权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的 (略) 范围重叠。按规定允许重叠的情形除外。

( * )对 * 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延续、转让、变更等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申请, * 方应在法定时限内为 * 方办理矿产资源开发登记手续。

( * ) (略)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颁发采 (略) 政机关依法撤回采矿许可的, * 方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应 (略) 置采矿权。

( * ) * 方应当依法依规和本合同的约定,维护 * 方享有的合法权利。

第 * 条 * 方权利

( * )依据本合同, * 方有权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 * ) * 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 (略) 及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有权依法对 (略) 开发利用。( (略) 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开采总量 (略) 开采)。

( * ) * 方有权按照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 (略) 开采,并享有 (略) 置权利( (略) 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

( * ) * 方全额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符合转让变更条件的,有权依法依规转让采矿权,并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由受 (略) 本合同。

第 * 条 * 方义务

( * ) * 方按出让合同约定如期交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方应向黔西南 (略) 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 * ) * 方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略) 资源税与矿业权占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 * ) * 方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前,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及时与 * 方协商解除本合同,自决定关闭矿山 * 日内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对开采活动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义务, * 方应 (略) ,不得因出让合同解除、采矿许可证注 (略) 义务。

( * ) * 方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按照《关于 (略) 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 * 合 * )方案》,按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

( * ) * 方应当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 * 〕6号)的规定,如实填报开采公示信息。

( * ) * 方在实施开采活动中,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 (略) 门。

第 * 条特别约定

( * ) * 方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成为采矿权人后,须具备其它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开工 (略) 在地县级自 (略) 门报告开工情况。

( * ) * 方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储量报告》中计算的资源量万吨,严禁开采《储量报告》中划定的禁采区或未出让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期满或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 (略) 终上。采矿权终止后,采 (略)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 (略) 拆 (略) 地。采矿权出让期满,已出让且尚有剩余未开采资源储量的由管理机关按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 (略) 处置;采矿权出让期满,因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新增资源量或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允许新增资源量的,由管理机关按到期时的法律法规和 (略) 处置。

( * )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的, * 方不得在出让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 * ) * 方因开采活动违反相关规定产生 (略) 为, (略) 门 (略) (略) 罚,具体内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

( * ) * 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的,或者未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导致采 (略) 废止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已缴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 * )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略) 协商。采矿权出让期界满,本合同终止。

( * ) (略) 将采矿权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由受让人与 * 方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 * 方合法权益损害的, * 方应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中华 (略) 政诉讼法》 (略) (略) 政复议申请,或 (略) (略) 政诉讼。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略) 门依 (略) 理处罚。

( * )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在出让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相关自 (略) (略) 查处。

第十 * (略) 政管理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 (略)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经协商 * 致后,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达成补充协议的, * 方有 (略) 理, * (略) (略) 政复议申请,或 (略) (略) 政诉讼。

第十 * 条 本合同共 * 页, * 式 * 份, * 方持 * 份, * 方持 *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时 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时 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黔西南 (略) ( (略) 市 (略) 路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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