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一村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文海围工业区”地块土地前期整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一村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文海围工业区”地块土地前期整理




(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以下简称 (略) )委托,定于 * 1年 * 月 * 日15: * ( (略) 时间)在 (略) (略) 街道公 (略) 对位于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土地 (略) 公开竞投,欢 (略) 前往 (略) (略) 街道公 (略) 咨询和竞投。

* 、竞投土地整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 * )竞投项目名称: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文海围工业区”地块土地前期整理;

( * )竞投项目简介: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将位于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进行改造。由于缺乏前期土地整理资金,计划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公开选定土地前期整理 (略) 方(以下简称整理人)进行土地整理后,以挂账收储公开出 (略) 城市更新(“ * 旧”改造) 开发用地, (略) 承 (略) 市更新相关政策,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待土地前期 (略) 完成,且符合出让交付使用要求后,本项目地块将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挂牌公开出让,作商住用途开发;

( *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为固定数额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整,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下同)

( * )竞投项目面积、规划意见及现状:

( * )项目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土地整理面积约 * 8. * 平方米(折合约 * . * 亩), (略) 门测绘后出 (略) 记载的面积为准,见《用地红线图》。

其中,出让面积约 * 0. * 平方米(折合约 * . * 亩)(以下简称“出让地块”),最终的出让 (略) 门出具最终的规划条件为准。

( * )项目地块内租赁面积、租户名单及租赁期限见《租户明细表》。

( * ) (略) 在位置: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

( * )交易底价:“增值奖励比例”的竞投起始比例为 * %,“增值奖励比例”的竞投最低比例为 * %;

( * )竞价方式:明标;

( * )竞投下浮幅度:1%取整;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十 * )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 * 万元整;

(十 * )竞投规则

本项目计划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以公开竞投方式确定整理人,竞投原则:以整理人享有的“增值奖励比例”为标的往下竞,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整理人;当“增值奖励比例”达到最低值 * %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为1家,确定其为整理人;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多于1家,则均视为入围单位,在竞投结束后 * 天内通过 (略) 成员代表会议从入围单位中表决确定1家为整理人。

(十 * )实施主体

(略) 是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以公开竞投的方式选取整理人作为协助主体,共同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

(十 * )整理期限

(略) 在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地块的拆迁工作(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清拆建筑物及 (略) 产生的费用由 (略) (略) 理。

整理人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2年内协助 (略) 完成项目地块除拆迁工作(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外的其他土地前期整理工作,使出让地块达到收储条件。若因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整理工作无法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的,整理期限延长1年。

(十 * )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整理人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与 (略) 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并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略) 相关义务。

(十 * )缴交履约保证金

1、整理人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汇入 (略) 指定的账户内。 (略) 收到履约保证金当天须向整理人开具等额收据。

2、若整理人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的,整理人同意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 (略) 支付 (略) 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十日未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的,整理人还须支付 * 万元违约金给 (略) ,同时 (略) 有权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3、当整理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支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协助完成项目地块除拆迁 (略) 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并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参与出让地块的招拍挂竞投,不存 (略) 为时,上述履约保证金 (略) 门与出让地块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 * 次性退回整理人。

4、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整理人归还履约保证金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整理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十 * )开设和管理共管账户

在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略) 选择 (略) 街道农村财务监管平 (略) 以 (略) 名义与整理人共同开设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该账户由 (略) 和整理人共同管理。共管账户用于专门收支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所有支出需由 (略) 与整理人共同签署确认后才能支付。关于共管账户的操作实施细则,须按相关财 (略) 相关 (略) 。

(十 * )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1、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范围及结算方式

整理人应按要求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包括收益保障款、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不可预测费。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为固定数额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整),具体如下:

(1)收益保障款为 * 万元(不含税,每年 * 万元,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计算4年)。

(2)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为 * 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费用约 * 万元(搬迁奖励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租户明细表》的范围及《搬迁奖励方案》的约定)、更新单元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约 * 万元、完善用地手续及集转国服务费约 * 万元、土地确权办证费及税费约 * 万元、土地评估费约 * 万元、地块围蔽费约 * 万元、测绘费约 * 万元、环境评估费(含土壤检测)约 * 万元、交通评估费约 * 万元、项目顾问法律服务费约 * 万元、风险评估费约 * 万元、高低压线管线迁移费约 * 万元。以上为预算金额,最终以各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具体各项支出的费用少于预算金额的,剩余金额可用于其他各项支出。

(3)不可预测费为 * 万元。

若实际支出的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低于 * 万元则剩余款项由 (略) 自行支配,整理人须配合 (略) 将剩余款项转账至 (略) 指定账户内;若实际土地前期整理成本高于 * 万元, (略) 分由 (略) 自行承担,不列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支付与监管

(1)在共管账户开设之日起 * 日内,整理人须将第 * 年的收益保障款 * 万元 * 次性转入共管账户,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如出让地块出让方案表决通过的时间在上述支付时间之前的,整理人应在出让方案表决通过之日起 * 日内支付剩余 (略) 收益保障款。

(2)在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 * 日内,整理人须将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 * 万元及不可预测费 * 万元转入共管账户。

(3)收到上述(1)、(2)条款项后,由 (略) 开具 (略) 门统 * 印制的收据(不含税)。

(4)整理人逾期未按上述(1)、(2)条约定付款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收取违约金;逾期 * 十日未足额存入上述任 * 款项的,则视为整理人违约, (略) 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共管账户内资金,并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以及根据《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追究整理人的违约责任。

(十 * )负责土地整理的具体实施

1、整理人协助 (略)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完善项目地块的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地块的土地收储手续等工作。

2、协助 (略) 解决土地前期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略) 会稳定,为本项目土地前期整理推进创 (略) 环境。

3、及时向 (略) 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4、配合 (略) 及时签署共管账户内资金使用支出的相关文件。

( * 十)承诺参与土地竞投

1、在不触 (略) 列条款的前提下,整理人承诺须在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条件符合出让条件时,必须参与土地出让竞投。在出让竞投过程中,若无第 * 方参与竞价时,则整理人保证以不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摘牌;若有第 * 方参与竞价且报价不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不作出报价的,不视为整理人违约。

2、 (略) (略) (略) 可代替整理人参与土地出让竞投, (略) (略) (略) 代为参与土地出让竞投的须完全按照上述对整理人参与土地出让竞 (略) ,否则视为整理人违约。

3、因整理 (略) (略) (略) 未按照要求参与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竞投活动导致出让地块未能公开出让成交或者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成交的,视为整理人违约, (略) 有权不清偿整理人已垫付的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略) 履约保证金,整理人无权获得增值奖励, (略) 有权依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追究整理人的违约责任。

( * 十 * )土地前期整理竞得人的权利、义务

1、收取增值收益奖励(仅收取“出让地块”的增值收益奖励)

(1)整理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完成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等土地前期整理事项、履行完毕其它相关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没有主动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整理人可享有出让地块的增值奖励。增值奖励比例按竞投结果确定。

(2)增值奖励的计算方式:

增值奖励=(土地出让成交价计算 (略) 最终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保底收益)×增值奖励比例。

2、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计算方式:

(1) (略) 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土地出让成交价× (略) 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

(2)按现时“ * 旧”改造政策,采用挂账收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的,规划容积率2.5(含) (略) 分, (略) 成交价的 * %补偿给 (略) ;规划容积率2. (略) 分, (略) 成交价的5%补偿给 (略) 。若因政策调整, (略) 享有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大于前述补偿比例, (略) 与整理人同意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仍按前述补偿比例计算。若因政策调整, (略) 享有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小于前述补偿比例,按实际比例计算。

3、整理人应根据《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以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4、整理人协助 (略) 实施土地前期整理除拆迁工作外的各项工作, (略) 。

5、整理人承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参与出让地块的竞投。

( * 十 *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偿还和土地前期整理增值收益奖励的支付

1、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及其利息的结算、偿还

(1)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按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为固定金额结算。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在土地前 (略) 产生的利息归 (略) 享有(本项目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偿还及增值奖励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1)若土地出让收益补偿 * 次性全额返还的, (略) 在收到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和增值奖励(均不计利息) * 次性支付给整理人。

(2)若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分期返还的, (略) 在收到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收到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同等比例将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和增值奖励(均不计利息)支付给整理人。

(3)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整理人支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增值奖励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偿还数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整理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 * 十 * )项目地块出让条件

整理人须按以下条件参与出让地块出让公开交易。

1、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公益性用地要求和联动改造任务要求。

(1)出让地块的计容占地面积约 * . * 亩(以公开出让方案及规划条件中载明的出让地块可计容占地面积为准,但差异不得超出 * . * 亩的正负1%)。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兼容零售商业,容积率2.8,具体规划 (略) 门的批准文件为准,但最终批复的综合容积率应不少于2.8,且出让地块可计容占地面积差异不超出 * . * 亩的正负1%,否则整理人有权选择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并按“退出机制”处理。

(2)根据《佛 (略) 市更新(“ * 旧”改造)实施办法》南府办【 * 】9号规定,用于商品房或 (略) 市更新项目 (略) 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用地比例不得低于 * %,或采用连片改造区域总平衡的原则,但总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用地比例仍不得低于 * %。所提供的公益性用地范围须符合标图建库要求, (略) 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a、未能足额提供 * %比例公益性用地的,地块出让后出让收益补偿分配 (略) 分土地(即应缴面积减去实缴面积)对应的出让收益补偿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b、出让地块提供的公益性用地超出 * %比例的, (略) 分 (略) (略) 按城市基础设施拆迁 (略) 进行货币补偿,用于联动改造任务的除外。

c、本项目开发时应无偿提供不低于项目改造面积的 * %土地作为公益性用地,具体公益性用地计算公式为:(可出让面积÷ * %)× * %=公益性用地提供面积,故 (略) 同意提供不少于 * . * 亩土地作为公益性用地(见《公益性用地红线图》),用作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3)联动改造任务【按照南府办( * )9号文件及南府办( * )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实施】

a、 (略) 政村范围内,集体土地工改居项目与工改工、工改公、工改农、工改商项目实施联动改造。以土地出让面积计算,与工改居项目联动改造的项目不低于以下比例(工改居:工改工=1:1;工改居:工改公=1:0.8;工改居:工改农=1:0.5;工改居:工改商=1:1.5。

b、联动改造任务的责任主体为 (略) ,出让地块出让前无法完成联动改造任务的,应在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中就不能实 (略) 分的居住用地按 * 万元/亩的标准扣除相应的款项。

2、保底土地出让价的确定方式:

保底土地出让价=(保底收益+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 万元)÷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

注:(1)出让地块的出让起拍价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同时不得低于土地基准价。

(2)当出让起拍价低于或等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必须参加竞拍并按照不低于保底土 (略) 报价。

(3)当出让起拍价高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有权选择不参与报价。

3、保底收益(保底收益不包括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1)本项目 (略) 的保底收益=保底货币收益¥ * 1万元+回购 * ㎡临街商铺的总价款。

(2) (略) 出资回购约 * 平方米临街商铺,出让地块竞得人负责将回购商铺物业不动产权证办理至 (略) 名下并承 (略) 产生的 * 切税、费。回购商铺物业总价款=回购商铺物业单价×回购商铺物业面积,根据南府办[ * ]9号文件规定,回购商铺物业单价=本项目出让成交楼面地价+单方建筑成本,根据南改办【 * 】9号文件规定,单方建筑成本为 * 元/平方米。因此,回购商铺物业的总价款=(本项目出让成交楼面地价+ * 元/平方米)× * 平方米。若单方建筑成本有新的发布价格,则按土地出让时的政府发布的新价格为准。

回购的 * 平方米商业物业优先选择临街首层商铺,纵深不超过 * 米(如独立商业物业建筑纵深超过 * 米的,建筑建设方案须经 (略) 同意),位置由 (略) 在出让地块内建成的商铺优先连片选择, (略) 分由 (略) 在其他位置临街 * 层商铺中优先选择,交付标准按照出让地块竞得人建设并公开销售的商铺的相同标准(以在房 (略) 门备案的商铺销售合同载明为准)执行,回购的商铺享有与本项目地块出让竞得人建设并公开销售的商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出让地块竞得人不得对外出售或出租回购的商业物业对应的公共设施及公共车位。 (略) 与出让地块竞得人在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完成后拟定相关补充协议,明确商铺具体位置,出让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 年内(含 * 年) (略) 商铺物业的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并向 (略) (略) 商铺物业。 (略) 于回购商铺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起 * 十日内与出让地块竞得人签订相关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于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将回购商铺价款支付给出让地块竞得人,如预售许可证分期办理,则回购价款可分期分批支付。

若出让地块竞得人 (略) 交付回购商铺的,则出让地块竞得人须 (略) 分按 * 元/平方米/月赔偿 (略) 经济损失,赔偿款 (略) 交付为止;若出让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超过 * (略) 交付回购商铺的,则出让地块竞得人除继续 (略) 分按 * 元/平方米/月赔偿 (略) 经济损失,赔偿款计至 (略) 交付之日止,还须 (略) 分按回购价的 * % (略) 评估价的 * %( * 者取高值)赔偿给 (略) 。 (略) 足额收取上述赔偿款后向出让地块竞得人开具收据。若本条款关于逾期交付回购商铺的约定与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约定为准。因不可抗力以及有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

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回购商铺价款的,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4、商铺物业返租

(1)出让地块竞得人须返租 (略) 所有回购的商铺物业 * 平方米。各商铺物业的租赁起始期为实际交付之日,租赁终止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十 * 年。

(2)商铺物业租金标准为 * 元/平方米/月(含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期满6年在前 * 年租金计收的基础上递增 * %,后续租赁每满3年在前 * 年的租金计收基础上递增 * %。租金每年支付 * 次,交付商铺物业当年的租金支付至当年的 * 月 * 日止,自交付商铺物业之日起 * 日内支付,此后每年的租金在当年的1月 * 日前 * 次性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共 * 万元,在签订首份租赁合同之日起 * 日内支付 * 万元至 (略) 的指定账户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 * 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逾期达 * 日的,出让地块竞得人还须向 (略) 支付 * 万元违约金, (略) 《租赁合同》。

(3)在出让地块竞得人没有因使用、经营承租商铺而产生的其他纠纷未解决的,且双方未发生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则出让地块竞得 (略) 完毕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合同》期满 *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出让地块竞得人。

(4)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出让地块竞得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按每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逾期支付租金达3个月的,出让地块竞得人还须向 (略) 支付 * 万元违约金, (略) 《租赁合同》;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的, (略) 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共 * 万元违约金。

(5)在合同期内, (略) 并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出让地块竞得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 (略) 有权没收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共 * 万元违约金。

( * 十 * )根据现时“ * 旧”改造政策文件内容规定,若出让地块在公开出让涉及竞配建人才安置房、配套等物业要求的, (略) 不参与分配。

( * 十 * )其他事项

1、竞得人的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详见《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2、土地整理项目信息详见《用地红线图》、《租户明细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搬迁奖励方案》。

注:欲了解标的物及其附件的其他情况,可向 (略) (略) 街道公 (略) 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 、竞投人需知

若 (略) 街道辖区外成立的企业法人或拟就本项目成立项目企业法人的,则必须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后6 (略) 街道辖区内成立全资独立的项目企业法人负责相关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实施并由各方配合签订 (略) 相应约定。竞得人对新成立的项目 (略) 《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所产生的债务须承担连带责任。

* 、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

2、竞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3、竞投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或 (略) 、 (略) ;

4、竞投人、 (略) (略) 于 * 日起在 (略) 市范围内合共已竣工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万㎡(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5、竞投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略) 出具户名为竞投人, (略) 期内连续 * 天拥有不少于人民币 (略) 存款资金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 * )如仅有 * 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略) 期内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 * )如有 * 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得 * 个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的,不论该竞 (略) 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如有 * 位以上竞投人竞价,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以整理人享有的“增值奖励比例”为标的往下竞,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整理人;当“增值奖励比例”达到最低值 * %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为1家,确定其为整理人;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多于1家,则均视为入围单位,在竞投结束后 * 天内通过 (略) 成员代表会议从入围单位中表决确定1家为整理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 (略) , (略) 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 * )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 、报名时间及地址

( * )时间: * * 年 * 月 * 日至 * 1年 * 月 * 日上午9 * — * * ,下午2 * —5 * ( (略) 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地址: (略) (略) 街道公 (略) ( (略) (略) 街道 (略) (略) 大楼 * 楼)。

( * )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项目的竞投。同 * 标的物 * 人只能报 * 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 *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5、 (略) 门出具的证明竞投人、 (略) (略) 关系的企业机 (略) 章程;

6、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

7、竣工验收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8、竞投人或其控股 (略) 的资料证明并加盖公章;

9、其他符合上述竞投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 、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网银:①收款人户名 (略) 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 点击查看>> ③ (略) : (略) 广 (略) 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柜台:①收款人户名 (略) 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 点击查看>> ③ (略) : (略) 广 (略) 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注:上述账号为竞价文件报名用,切勿存入交易保证金。

* 、报名前竞投 (略) 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 、交易保证金(请勿与报名费混淆)

( * )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 *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 (略) (略) 街道公 (略) (略) (略) (略) 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 * )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 * 1年 * 月 * 日 * 时前( (略) 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 (略) 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 (略) 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 * 1年 * 月 * 日交易开始前 * 分钟内( (略) 时间)递交到我司 (略) 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 * )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 (略) 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 (略) 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核对后 *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 (略) 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 、竞投环节

( * )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 1年 * 月 * 日星期 * * :30至 1500( (略) 时间),携带 * 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 (略) (略) 街道公 (略) 恕不接受。

( * )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 * 1年 * 月 * 日 1500 (略) 时间), (略) (略) 街道公 (略) ( (略) (略) 街道南港路8 (略) 大楼 * 楼公 (略) )。

( * )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 * )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 (略)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 * )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 (略) ,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 、处罚机制

( * ) (略) 门认 (略) 为之 * 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 * 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 (略) 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 (略)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 * )出现下列情形之 * ,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 (略) 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 * 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 (略) 许可,擅自 (略) 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 〇 * * 年十 * 月 * 十 * 日





(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以下简称 (略) )委托,定于 * 1年 * 月 * 日15: * ( (略) 时间)在 (略) (略) 街道公 (略) 对位于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土地 (略) 公开竞投,欢 (略) 前往 (略) (略) 街道公 (略) 咨询和竞投。

* 、竞投土地整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 * )竞投项目名称: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文海围工业区”地块土地前期整理;

( * )竞投项目简介: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将位于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进行改造。由于缺乏前期土地整理资金,计划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公开选定土地前期整理 (略) 方(以下简称整理人)进行土地整理后,以挂账收储公开出 (略) 城市更新(“ * 旧”改造) 开发用地, (略) 承 (略) 市更新相关政策,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待土地前期 (略) 完成,且符合出让交付使用要求后,本项目地块将通过 (略) 市公 (略) (略) 挂牌公开出让,作商住用途开发;

( *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为固定数额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整,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下同)

( * )竞投项目面积、规划意见及现状:

( * )项目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土地整理面积约 * 8. * 平方米(折合约 * . * 亩), (略) 门测绘后出 (略) 记载的面积为准,见《用地红线图》。

其中,出让面积约 * 0. * 平方米(折合约 * . * 亩)(以下简称“出让地块”),最终的出让 (略) 门出具最终的规划条件为准。

( * )项目地块内租赁面积、租户名单及租赁期限见《租户明细表》。

( * ) (略) 在位置: (略) (略) 街石(石肯)片区东平路以西地段文海围工业区地块;

( * )交易底价:“增值奖励比例”的竞投起始比例为 * %,“增值奖励比例”的竞投最低比例为 * %;

( * )竞价方式:明标;

( * )竞投下浮幅度:1%取整;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十 * )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 * 万元整;

(十 * )竞投规则

本项目计划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以公开竞投方式确定整理人,竞投原则:以整理人享有的“增值奖励比例”为标的往下竞,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整理人;当“增值奖励比例”达到最低值 * %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为1家,确定其为整理人;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多于1家,则均视为入围单位,在竞投结束后 * 天内通过 (略) 成员代表会议从入围单位中表决确定1家为整理人。

(十 * )实施主体

(略) 是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 (略) (略) 街道公 (略) 以公开竞投的方式选取整理人作为协助主体,共同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

(十 * )整理期限

(略) 在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地块的拆迁工作(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清拆建筑物及 (略) 产生的费用由 (略) (略) 理。

整理人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2年内协助 (略) 完成项目地块除拆迁工作(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外的其他土地前期整理工作,使出让地块达到收储条件。若因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整理工作无法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的,整理期限延长1年。

(十 * )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整理人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与 (略) 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并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略) 相关义务。

(十 * )缴交履约保证金

1、整理人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汇入 (略) 指定的账户内。 (略) 收到履约保证金当天须向整理人开具等额收据。

2、若整理人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的,整理人同意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 (略) 支付 (略) 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十日未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的,整理人还须支付 * 万元违约金给 (略) ,同时 (略) 有权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3、当整理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支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协助完成项目地块除拆迁 (略) 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并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参与出让地块的招拍挂竞投,不存 (略) 为时,上述履约保证金 (略) 门与出让地块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 * 次性退回整理人。

4、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整理人归还履约保证金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整理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十 * )开设和管理共管账户

在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略) 选择 (略) 街道农村财务监管平 (略) 以 (略) 名义与整理人共同开设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该账户由 (略) 和整理人共同管理。共管账户用于专门收支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所有支出需由 (略) 与整理人共同签署确认后才能支付。关于共管账户的操作实施细则,须按相关财 (略) 相关 (略) 。

(十 * )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1、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范围及结算方式

整理人应按要求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包括收益保障款、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不可预测费。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为固定数额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整),具体如下:

(1)收益保障款为 * 万元(不含税,每年 * 万元,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计算4年)。

(2)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为 * 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解除租赁关系、清拆地上建筑费用约 * 万元(搬迁奖励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租户明细表》的范围及《搬迁奖励方案》的约定)、更新单元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约 * 万元、完善用地手续及集转国服务费约 * 万元、土地确权办证费及税费约 * 万元、土地评估费约 * 万元、地块围蔽费约 * 万元、测绘费约 * 万元、环境评估费(含土壤检测)约 * 万元、交通评估费约 * 万元、项目顾问法律服务费约 * 万元、风险评估费约 * 万元、高低压线管线迁移费约 * 万元。以上为预算金额,最终以各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具体各项支出的费用少于预算金额的,剩余金额可用于其他各项支出。

(3)不可预测费为 * 万元。

若实际支出的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低于 * 万元则剩余款项由 (略) 自行支配,整理人须配合 (略) 将剩余款项转账至 (略) 指定账户内;若实际土地前期整理成本高于 * 万元, (略) 分由 (略) 自行承担,不列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支付与监管

(1)在共管账户开设之日起 * 日内,整理人须将第 * 年的收益保障款 * 万元 * 次性转入共管账户,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第 * 年度 * 万元收益保障款于第 * 年度支付时间届满 * 年之日起 * 日内支付。如出让地块出让方案表决通过的时间在上述支付时间之前的,整理人应在出让方案表决通过之日起 * 日内支付剩余 (略) 收益保障款。

(2)在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 * 日内,整理人须将搬迁奖励款及其他费用 * 万元及不可预测费 * 万元转入共管账户。

(3)收到上述(1)、(2)条款项后,由 (略) 开具 (略) 门统 * 印制的收据(不含税)。

(4)整理人逾期未按上述(1)、(2)条约定付款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收取违约金;逾期 * 十日未足额存入上述任 * 款项的,则视为整理人违约, (略) 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共管账户内资金,并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以及根据《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追究整理人的违约责任。

(十 * )负责土地整理的具体实施

1、整理人协助 (略)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完善项目地块的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地块的土地收储手续等工作。

2、协助 (略) 解决土地前期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略) 会稳定,为本项目土地前期整理推进创 (略) 环境。

3、及时向 (略) 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4、配合 (略) 及时签署共管账户内资金使用支出的相关文件。

( * 十)承诺参与土地竞投

1、在不触 (略) 列条款的前提下,整理人承诺须在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条件符合出让条件时,必须参与土地出让竞投。在出让竞投过程中,若无第 * 方参与竞价时,则整理人保证以不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摘牌;若有第 * 方参与竞价且报价不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不作出报价的,不视为整理人违约。

2、 (略) (略) (略) 可代替整理人参与土地出让竞投, (略) (略) (略) 代为参与土地出让竞投的须完全按照上述对整理人参与土地出让竞 (略) ,否则视为整理人违约。

3、因整理 (略) (略) (略) 未按照要求参与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竞投活动导致出让地块未能公开出让成交或者低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成交的,视为整理人违约, (略) 有权不清偿整理人已垫付的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略) 履约保证金,整理人无权获得增值奖励, (略) 有权依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追究整理人的违约责任。

( * 十 * )土地前期整理竞得人的权利、义务

1、收取增值收益奖励(仅收取“出让地块”的增值收益奖励)

(1)整理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完成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等土地前期整理事项、履行完毕其它相关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没有主动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整理人可享有出让地块的增值奖励。增值奖励比例按竞投结果确定。

(2)增值奖励的计算方式:

增值奖励=(土地出让成交价计算 (略) 最终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保底收益)×增值奖励比例。

2、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计算方式:

(1) (略) 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土地出让成交价× (略) 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

(2)按现时“ * 旧”改造政策,采用挂账收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的,规划容积率2.5(含) (略) 分, (略) 成交价的 * %补偿给 (略) ;规划容积率2. (略) 分, (略) 成交价的5%补偿给 (略) 。若因政策调整, (略) 享有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大于前述补偿比例, (略) 与整理人同意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仍按前述补偿比例计算。若因政策调整, (略) 享有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小于前述补偿比例,按实际比例计算。

3、整理人应根据《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垫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以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4、整理人协助 (略) 实施土地前期整理除拆迁工作外的各项工作, (略) 。

5、整理人承诺按《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参与出让地块的竞投。

( * 十 *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偿还和土地前期整理增值收益奖励的支付

1、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及其利息的结算、偿还

(1)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按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仟 * 佰 * * 万元)为固定金额结算。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在土地前 (略) 产生的利息归 (略) 享有(本项目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2、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偿还及增值奖励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1)若土地出让收益补偿 * 次性全额返还的, (略) 在收到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和增值奖励(均不计利息) * 次性支付给整理人。

(2)若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分期返还的, (略) 在收到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收到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同等比例将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和增值奖励(均不计利息)支付给整理人。

(3)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整理人支付土地前期整理成本、增值奖励的, (略)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偿还数额的万分之 * 向整理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整理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 * 十 * )项目地块出让条件

整理人须按以下条件参与出让地块出让公开交易。

1、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公益性用地要求和联动改造任务要求。

(1)出让地块的计容占地面积约 * . * 亩(以公开出让方案及规划条件中载明的出让地块可计容占地面积为准,但差异不得超出 * . * 亩的正负1%)。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兼容零售商业,容积率2.8,具体规划 (略) 门的批准文件为准,但最终批复的综合容积率应不少于2.8,且出让地块可计容占地面积差异不超出 * . * 亩的正负1%,否则整理人有权选择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并按“退出机制”处理。

(2)根据《佛 (略) 市更新(“ * 旧”改造)实施办法》南府办【 * 】9号规定,用于商品房或 (略) 市更新项目 (略) 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用地比例不得低于 * %,或采用连片改造区域总平衡的原则,但总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用地比例仍不得低于 * %。所提供的公益性用地范围须符合标图建库要求, (略) 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a、未能足额提供 * %比例公益性用地的,地块出让后出让收益补偿分配 (略) 分土地(即应缴面积减去实缴面积)对应的出让收益补偿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b、出让地块提供的公益性用地超出 * %比例的, (略) 分 (略) (略) 按城市基础设施拆迁 (略) 进行货币补偿,用于联动改造任务的除外。

c、本项目开发时应无偿提供不低于项目改造面积的 * %土地作为公益性用地,具体公益性用地计算公式为:(可出让面积÷ * %)× * %=公益性用地提供面积,故 (略) 同意提供不少于 * . * 亩土地作为公益性用地(见《公益性用地红线图》),用作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3)联动改造任务【按照南府办( * )9号文件及南府办( * )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实施】

a、 (略) 政村范围内,集体土地工改居项目与工改工、工改公、工改农、工改商项目实施联动改造。以土地出让面积计算,与工改居项目联动改造的项目不低于以下比例(工改居:工改工=1:1;工改居:工改公=1:0.8;工改居:工改农=1:0.5;工改居:工改商=1:1.5。

b、联动改造任务的责任主体为 (略) ,出让地块出让前无法完成联动改造任务的,应在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中就不能实 (略) 分的居住用地按 * 万元/亩的标准扣除相应的款项。

2、保底土地出让价的确定方式:

保底土地出让价=(保底收益+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 万元)÷ (略) 的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比例

注:(1)出让地块的出让起拍价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同时不得低于土地基准价。

(2)当出让起拍价低于或等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必须参加竞拍并按照不低于保底土 (略) 报价。

(3)当出让起拍价高于保底土地出让价时,整理人有权选择不参与报价。

3、保底收益(保底收益不包括土地前期整理成本)

(1)本项目 (略) 的保底收益=保底货币收益¥ * 1万元+回购 * ㎡临街商铺的总价款。

(2) (略) 出资回购约 * 平方米临街商铺,出让地块竞得人负责将回购商铺物业不动产权证办理至 (略) 名下并承 (略) 产生的 * 切税、费。回购商铺物业总价款=回购商铺物业单价×回购商铺物业面积,根据南府办[ * ]9号文件规定,回购商铺物业单价=本项目出让成交楼面地价+单方建筑成本,根据南改办【 * 】9号文件规定,单方建筑成本为 * 元/平方米。因此,回购商铺物业的总价款=(本项目出让成交楼面地价+ * 元/平方米)× * 平方米。若单方建筑成本有新的发布价格,则按土地出让时的政府发布的新价格为准。

回购的 * 平方米商业物业优先选择临街首层商铺,纵深不超过 * 米(如独立商业物业建筑纵深超过 * 米的,建筑建设方案须经 (略) 同意),位置由 (略) 在出让地块内建成的商铺优先连片选择, (略) 分由 (略) 在其他位置临街 * 层商铺中优先选择,交付标准按照出让地块竞得人建设并公开销售的商铺的相同标准(以在房 (略) 门备案的商铺销售合同载明为准)执行,回购的商铺享有与本项目地块出让竞得人建设并公开销售的商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出让地块竞得人不得对外出售或出租回购的商业物业对应的公共设施及公共车位。 (略) 与出让地块竞得人在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完成后拟定相关补充协议,明确商铺具体位置,出让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 年内(含 * 年) (略) 商铺物业的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并向 (略) (略) 商铺物业。 (略) 于回购商铺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起 * 十日内与出让地块竞得人签订相关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于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将回购商铺价款支付给出让地块竞得人,如预售许可证分期办理,则回购价款可分期分批支付。

若出让地块竞得人 (略) 交付回购商铺的,则出让地块竞得人须 (略) 分按 * 元/平方米/月赔偿 (略) 经济损失,赔偿款 (略) 交付为止;若出让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超过 * (略) 交付回购商铺的,则出让地块竞得人除继续 (略) 分按 * 元/平方米/月赔偿 (略) 经济损失,赔偿款计至 (略) 交付之日止,还须 (略) 分按回购价的 * % (略) 评估价的 * %( * 者取高值)赔偿给 (略) 。 (略) 足额收取上述赔偿款后向出让地块竞得人开具收据。若本条款关于逾期交付回购商铺的约定与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约定为准。因不可抗力以及有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

若因 (略) 原因逾期未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回购商铺价款的,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若逾期达 * 日的, (略) 还须向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 * 万元违约金。

4、商铺物业返租

(1)出让地块竞得人须返租 (略) 所有回购的商铺物业 * 平方米。各商铺物业的租赁起始期为实际交付之日,租赁终止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十 * 年。

(2)商铺物业租金标准为 * 元/平方米/月(含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期满6年在前 * 年租金计收的基础上递增 * %,后续租赁每满3年在前 * 年的租金计收基础上递增 * %。租金每年支付 * 次,交付商铺物业当年的租金支付至当年的 * 月 * 日止,自交付商铺物业之日起 * 日内支付,此后每年的租金在当年的1月 * 日前 * 次性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共 * 万元,在签订首份租赁合同之日起 * 日内支付 * 万元至 (略) 的指定账户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 * 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逾期达 * 日的,出让地块竞得人还须向 (略) 支付 * 万元违约金, (略) 《租赁合同》。

(3)在出让地块竞得人没有因使用、经营承租商铺而产生的其他纠纷未解决的,且双方未发生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则出让地块竞得 (略) 完毕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合同》期满 *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出让地块竞得人。

(4)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出让地块竞得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按每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 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支付之日止;逾期支付租金达3个月的,出让地块竞得人还须向 (略) 支付 * 万元违约金, (略) 《租赁合同》;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的, (略) 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共 * 万元违约金。

(5)在合同期内, (略) 并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出让地块竞得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 (略) 有权没收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共 * 万元违约金。

( * 十 * )根据现时“ * 旧”改造政策文件内容规定,若出让地块在公开出让涉及竞配建人才安置房、配套等物业要求的, (略) 不参与分配。

( * 十 * )其他事项

1、竞得人的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详见《土地前期整理协议》。

2、土地整理项目信息详见《用地红线图》、《租户明细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搬迁奖励方案》。

注:欲了解标的物及其附件的其他情况,可向 (略) (略) 街道公 (略) 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 、竞投人需知

若 (略) 街道辖区外成立的企业法人或拟就本项目成立项目企业法人的,则必须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后6 (略) 街道辖区内成立全资独立的项目企业法人负责相关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实施并由各方配合签订 (略) 相应约定。竞得人对新成立的项目 (略) 《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所产生的债务须承担连带责任。

* 、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机构;

2、竞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3、竞投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或 (略) 、 (略) ;

4、竞投人、 (略) (略) 于 * 日起在 (略) 市范围内合共已竣工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万㎡(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5、竞投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略) 出具户名为竞投人, (略) 期内连续 * 天拥有不少于人民币 (略) 存款资金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 * )如仅有 * 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略) 期内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 * )如有 * 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得 * 个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的,不论该竞 (略) 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如有 * 位以上竞投人竞价,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以整理人享有的“增值奖励比例”为标的往下竞,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整理人;当“增值奖励比例”达到最低值 * %时,竞投终止。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为1家,确定其为整理人;若接受最低值的竞投方多于1家,则均视为入围单位,在竞投结束后 * 天内通过 (略) 成员代表会议从入围单位中表决确定1家为整理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 (略) , (略) 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 * )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 、报名时间及地址

( * )时间: * * 年 * 月 * 日至 * 1年 * 月 * 日上午9 * — * * ,下午2 * —5 * ( (略) 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地址: (略) (略) 街道公 (略) ( (略) (略) 街道 (略) (略) 大楼 * 楼)。

( * )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项目的竞投。同 * 标的物 * 人只能报 * 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 *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5、 (略) 门出具的证明竞投人、 (略) (略) 关系的企业机 (略) 章程;

6、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

7、竣工验收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8、竞投人或其控股 (略) 的资料证明并加盖公章;

9、其他符合上述竞投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 、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网银:①收款人户名 (略) 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 点击查看>> ③ (略) : (略) 广 (略) 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柜台:①收款人户名 (略) 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 点击查看>> ③ (略) : (略) 广 (略) 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HLJ- 点击查看>>

注:上述账号为竞价文件报名用,切勿存入交易保证金。

* 、报名前竞投 (略) 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 、交易保证金(请勿与报名费混淆)

( * )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 *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 (略) (略) 街道公 (略) (略) (略) (略) 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 * )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 * 1年 * 月 * 日 * 时前( (略) 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 (略) 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 (略) 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 * 1年 * 月 * 日交易开始前 * 分钟内( (略) 时间)递交到我司 (略) 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 * )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 (略) 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 (略) 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核对后 *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 (略) 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 、竞投环节

( * )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 1年 * 月 * 日星期 * * :30至 1500( (略) 时间),携带 * 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 (略) (略) 街道公 (略) 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 (略) (略) 街道公 (略) 恕不接受。

( * )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 * 1年 * 月 * 日 1500 (略) 时间), (略) (略) 街道公 (略) ( (略) (略) 街道南港路8 (略) 大楼 * 楼公 (略) )。

( * )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 * )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 (略)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 * )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 (略) ,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 、处罚机制

( * ) (略) 门认 (略) 为之 * 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 * 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 (略) 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 (略)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 * )出现下列情形之 * ,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 (略) 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 * 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 (略) 许可,擅自 (略) 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略) (略) 街道石(石肯)社区 * 村东股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 〇 * * 年十 * 月 * 十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