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博乐南路158号810室办公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博乐南路158号810室办公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市嘉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点击查看>> =" *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 (略) 市 (略) 区新成路街道 (略) 南路 * 号 * 室办公房。房地产权证号:嘉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 * 年;房屋用途:办公;总层数: * ;核准日期: * 日。
土地宗地号: (略) 区新成路街道 * 街坊7/1丘;使用期限: * 日至 * 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 * . * 平方米。
* 至情况:东至 (略) 南路,南近墅沟路,西近横沥河,北至嘉罗公路。
评估价: * . * 万元。
起拍价: * . * 万元;保证金: * 万元;增价幅度: * 元及其倍数。
* 、拍卖时间: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
* 、特别提示:
截至勘察日( * 日),标的 (略) 南路 * 号 * 室有人使用。现门口悬挂“ (略) - (略) 分公司”。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买受人取得新不动产权证, (略) 通知后交房。
*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 *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 *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 * 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 (略) 陪同。
* 、特别提醒:
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违章改建、违法搭建,如因违法改建、违法建筑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须按照相 (略) 门 (略) 门的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 (略) 有费用及 * 切责任。
* 、凡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 * 日 * 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 (略) (略) 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 *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 (略) 络竞价成功 (略) 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 *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 * 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 (略) 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 (略) 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 (略) 分 (略) 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以上欠费不包含滞纳金)。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日 * 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 *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 * 日 * 时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 (略) 。
十 *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 (略) 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略) 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冯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市 * 川北路 * 号
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嘉 (略)
* 日
(略) 市嘉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点击查看>> =" *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 (略) 市 (略) 区新成路街道 (略) 南路 * 号 * 室办公房。房地产权证号:嘉 点击查看>> ;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 * 年;房屋用途:办公;总层数: * ;核准日期: * 日。
土地宗地号: (略) 区新成路街道 * 街坊7/1丘;使用期限: * 日至 * 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 * . * 平方米。
* 至情况:东至 (略) 南路,南近墅沟路,西近横沥河,北至嘉罗公路。
评估价: * . * 万元。
起拍价: * . * 万元;保证金: * 万元;增价幅度: * 元及其倍数。
* 、拍卖时间: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除外)
* 、特别提示:
截至勘察日( * 日),标的 (略) 南路 * 号 * 室有人使用。现门口悬挂“ (略) - (略) 分公司”。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买受人取得新不动产权证, (略) 通知后交房。
*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 (略)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 *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 *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 * 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 (略) 陪同。
* 、特别提醒:
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违章改建、违法搭建,如因违法改建、违法建筑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须按照相 (略) 门 (略) 门的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 (略) 有费用及 * 切责任。
* 、凡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 * 日 * 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 (略) (略) 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 *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 (略) 络竞价成功 (略) 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 *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 * 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 (略) 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 (略) 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 (略) 分 (略) 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以上欠费不包含滞纳金)。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 *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日 * 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 *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 * 日 * 时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 (略) 。
十 *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 (略) 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略) 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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