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 (略) 提出承租申请并交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承租方 * 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 (略) 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 (略) ,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 (略) 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 * 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 * 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 * 年度租金转付至出 (略) 账户。 3、此次招租房屋交房日期为 * 日至 * 日,合同签订日期(起租日)为 * 日,如遇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日期顺延。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 (略) 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 * 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 (略) 期内 (略) 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 (略) 期满等,出租方有权即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相应数额。 (1)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要求经营或有拖欠 (略) 为,或因其单方面原因提前退租等,学校有权即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相应数额。当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原额的 * 分之 * 时,承租人必须在 *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2)如果因承 (略) 为导致合同解除,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略) 房屋的资格,列为不受欢迎服务商。 (3)承租方在 (略) 期内未出现上述情况,则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无息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经营要求 商铺出租后,承租方经营须遵守如下要求: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 (略) 在地方规章制度, (略) 统 * 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的安全稳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如有违反,学校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 切权利。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 (略) 产生的债权、债务, (略) 监督管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得转租、分租、出借、 (略) 承租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承租房屋让与他人使用。 3、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者,承租人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保持 * 致;承租方为企业者,必须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具体经营管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方可使用承 (略) 经营。 4、 (略) 的水、电、暖、网络费、物业费等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按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交纳。 5、 (略) (略) (略) 防火安全、门前 * 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 (略) 管理,有责任对其 (略) 监督管理,并定期开展有关法制和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身份不明无有效证件和有前科劣 (略) 门通缉在逃人员及传染病人员。 7、 (略) 依法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 (略) 罚。 8、出租房屋经营范围已经确定,承租人不得经营超出规定经营范围的商品;禁止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以及销售假冒伪劣或有害身体健康的过期、变质等 * 无产品。 打字复印、 (略) (略) 业要求的相关证书,严禁印刷、出版、宣传带有淫秽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商品。 9、承租方不得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所有商品均须明码标价,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会员卡。 * 、承租方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放 (略) 有危险物品。 * 、承租方的各种电器设备须严格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严禁超负荷用电 (略) 为。 * 、承租方不得在商铺内做饭,留宿。每天下班后,承租方须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电器设备是否正常等相关自查工作。 * 、承租 (略) 络安全, (略) 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活动。 * 、承租方对 (略) 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广告牌设计安装前,须出具效果图,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 (略) 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 、如因出租方规划变更或政府要求改变房屋用途,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由出租方按照剩余租期补偿装修费用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的预期损失。 * 、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承租方声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略)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