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略) 技术 (略) 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技术 (略) 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 | 拍卖机构 | 宁 (略) (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 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 日 | ||
(略) 在地区 | 位于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光明西路 | ||||
* 、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宁 (略) (有限公司) (略) 及 (略) 市公 (略) 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宁 (略) (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市公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拍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 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技术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 * 号 (略) (略) * 期2号楼3层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
法人代表 | 郭弘钧 | ||||
(略)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 |||
* 、拍卖标的简况 | |||||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 宗面积 * , * . * 平方米的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共 * 项(其中房屋建筑物7项,总建筑面积构 * , * . * 平方米,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 * 项)具体以中和评报字( * )第YCV *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明细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 * 月 * 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 * 万元 | ||||
* 、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 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资产转让合同》 (略)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标的以实际资产现状交付为准。 2.意向竞买人须于 * 日下午 * 时前向 (略) 市公 (略) 账户交纳人民币 * 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至宁 (略) (有限公司)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3. (略) (略) 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物按拍卖成交日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5.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 (略) 等 (略) 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 * 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 (2)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 (3) (略) 价格为起拍价格,各意 (略) 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5)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6.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 * 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 (略) 交易。 7.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略) 资产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 (略) 交接,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8.资产移交后,买受人在资产拆卸、运输、保存、使 (略) 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人身财产损害等问题均 (略) 承担,与委托人无关;造成第 * 人权益受损或产生纠纷的, (略) (略) 理,不得因此对委托人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9.竞拍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由 (略) 市公 (略) 在买受人签署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转让合同》后全额有息原路退还,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 ||||
竞买条件 | 1.本项目标的不可分拆拍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 下午 * 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市公 (略) | ||||
(略) | (略) 银 (略) | ||||
交纳账号 | |||||
* 、拍卖交易信息 | |||||
(略) 期 | 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 (略) 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宁 (略) (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3. 标的其他拍卖资料联系宁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方式 | 场内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 日 * : * | ||||
拍卖地点 | (略) 市公 (略)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新消息报》、 (略) 市公 (略) 网站、 宁 (略) (有限公司)网站 | ||||
拍卖机构 | 宁 (略) (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高晖 | 联系电话 | |||
毛伟红 | 联系电话 | ||||
(略) 技术 (略) 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技术 (略) 出让原石英坩埚及单晶硅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相关资产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 | 拍卖机构 | 宁 (略) (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 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 日 | ||
(略) 在地区 | 位于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光明西路 | ||||
* 、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宁 (略) (有限公司) (略) 及 (略) 市公 (略) 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宁 (略) (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市公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拍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 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技术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 * 号 (略) (略) * 期2号楼3层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
法人代表 | 郭弘钧 | ||||
(略)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经济技术 (略) (略) | |||
* 、拍卖标的简况 | |||||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 宗面积 * , * . * 平方米的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共 * 项(其中房屋建筑物7项,总建筑面积构 * , * . * 平方米,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 * 项)具体以中和评报字( * )第YCV *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明细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 * 月 * 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 * 万元 | ||||
* 、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 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资产转让合同》 (略)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标的以实际资产现状交付为准。 2.意向竞买人须于 * 日下午 * 时前向 (略) 市公 (略) 账户交纳人民币 * 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至宁 (略) (有限公司)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3. (略) (略) 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物按拍卖成交日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5.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 (略) 等 (略) 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 * 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 (2)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 (3) (略) 价格为起拍价格,各意 (略) 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5)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6.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 * 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 (略) 交易。 7.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略) 资产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 (略) 交接,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8.资产移交后,买受人在资产拆卸、运输、保存、使 (略) 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人身财产损害等问题均 (略) 承担,与委托人无关;造成第 * 人权益受损或产生纠纷的, (略) (略) 理,不得因此对委托人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9.竞拍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由 (略) 市公 (略) 在买受人签署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转让合同》后全额有息原路退还,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 ||||
竞买条件 | 1.本项目标的不可分拆拍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 下午 * 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市公 (略) | ||||
(略) | (略) 银 (略) | ||||
交纳账号 | |||||
* 、拍卖交易信息 | |||||
(略) 期 | 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 (略) 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宁 (略) (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3. 标的其他拍卖资料联系宁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方式 | 场内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 日 * : * | ||||
拍卖地点 | (略) 市公 (略)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新消息报》、 (略) 市公 (略) 网站、 宁 (略) (有限公司)网站 | ||||
拍卖机构 | 宁 (略) (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高晖 | 联系电话 | |||
毛伟红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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