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诚义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
江西诚义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略) 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略) (期货、证券、金融、保险除外);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自有房屋租赁; (略) ; (略) (场)(限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仓储服务(涉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它批准文件的仓储除外); (略) 服务(限在 (略) 市路外 (略) 登记证有效期内经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 |||
徐燕子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点击查看>> | - * 1. 点击查看>> | - * 1.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3.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点击查看>> | - * . 点击查看>> | - *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6. 点击查看>>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略) 业 | 商务服务业 | (略) 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点击查看>>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第 * 届董事会第 * 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 5. 点击查看>>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转让底价:人民币 * 5. 点击查看>> 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 (略) 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如不能 * 次性付清的,可以选择分期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将不低于 * %的交易价款(首期交易价款) (略) 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首期交易价款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按 (略) 公 (略) 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 (略) 资金监管账户统 * 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 (略) )支付的相关费用; C.(首期)交易价款。 ( * )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按本交易条件第( * )条第 (略) 交易价款、或付清首期交易价款且对剩余交易价款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以相关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为准)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 * )受让方在完成本次受让后,应向标的企业提供足额的款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 (略) (略) 有限公司的欠款及利息(利息按照欠款发生日到实际还 (略) 计算)。同时,受让方还须保证标的企业按相关约定、借款合同等足额按时偿还其余债务。 (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 * )本 (略) 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 * 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 (略) 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点击查看>> |
(略) 期 |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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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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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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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略) 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略) (期货、证券、金融、保险除外);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自有房屋租赁; (略) ; (略) (场)(限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仓储服务(涉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它批准文件的仓储除外); (略) 服务(限在 (略) 市路外 (略) 登记证有效期内经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 |||
徐燕子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点击查看>> | - * 1. 点击查看>> | - * 1.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3.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点击查看>> | - * . 点击查看>> | - *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6. 点击查看>>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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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略) 业 | 商务服务业 | (略) 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点击查看>>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有限公司第 * 届董事会第 * 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 5. 点击查看>>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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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转让底价:人民币 * 5. 点击查看>> 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 (略) 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如不能 * 次性付清的,可以选择分期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将不低于 * %的交易价款(首期交易价款) (略) 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首期交易价款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按 (略) 公 (略) 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 (略) 资金监管账户统 * 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 (略) )支付的相关费用; C.(首期)交易价款。 ( * )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按本交易条件第( * )条第 (略) 交易价款、或付清首期交易价款且对剩余交易价款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以相关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为准)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 * )受让方在完成本次受让后,应向标的企业提供足额的款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 (略) (略) 有限公司的欠款及利息(利息按照欠款发生日到实际还 (略) 计算)。同时,受让方还须保证标的企业按相关约定、借款合同等足额按时偿还其余债务。 (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 * )本 (略) 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 * 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 (略) 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点击查看>> |
(略) 期 |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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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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