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42号房产(原万盛宾馆大楼)招租
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42号房产(原万盛宾馆大楼)招租
标的名称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房产( (略) 大楼)十 * 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 . * 8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房产( (略) 大楼)十 * 年租赁权 | ||||
坐落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 . * 8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3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渝( * ) (略) 区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楼层 | 1-9层 | 结构 | 混合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旅馆用地/其他用房 | 房屋建筑面积 | 约 * ㎡ | ||
优 (略) 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 * 日内移交标的。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该项目挂牌价为第 * 年(即 * 个月)招租底价。 *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 * 万元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 (略) 。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出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出租方在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标的内固定资产设备在房屋移交时 * 并的移交给承租方保管使用,设备需要维修保养的 (略) 负责,租赁期满后交还给出租方。标的原水、电、气户头停用后 (略) 负责申请开通,相关检测、验收、开通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 、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略) 产生的 * 切税、费(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 (略) 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 、 (略) 交易服务费:按照市属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 * 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租金自移交完成且免租期3个月结束后开始计算。 十 * 、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略) 产生的费用均 (略) 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 (略) 损毁。 十 * 、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 (略) 罚 (略) 承担。 十 *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 * 、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正梅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房产( (略) 大楼)十 * 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租赁底价 | * . * 8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点击查看>> |
(略) 在地区 | (略) 市>市辖区> (略) 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房产( (略) 大楼)十 * 年租赁权 | ||||
坐落 | (略) 区万东北路 * 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 . * 8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3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渝( * ) (略) 区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楼层 | 1-9层 | 结构 | 混合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旅馆用地/其他用房 | 房屋建筑面积 | 约 * ㎡ | ||
优 (略) 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 * 日内移交标的。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招租方名称 | (略)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 (略) 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该项目挂牌价为第 * 年(即 * 个月)招租底价。 *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 * 万元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 (略) 。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出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出租方在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标的内固定资产设备在房屋移交时 * 并的移交给承租方保管使用,设备需要维修保养的 (略) 负责,租赁期满后交还给出租方。标的原水、电、气户头停用后 (略) 负责申请开通,相关检测、验收、开通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 、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略) 产生的 * 切税、费(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 (略) 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 、 (略) 交易服务费:按照市属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 * 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租金自移交完成且免租期3个月结束后开始计算。 十 * 、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略) 产生的费用均 (略) 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 (略) 损毁。 十 * 、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 (略) 罚 (略) 承担。 十 *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 * 、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正梅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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