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 * 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 * 条 (略)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 * 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 * 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 * (略) 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了披露, (略) 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 * 条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 条 (略) 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 (略) 负责。
第 * 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 *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 *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 (略) 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 * 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略) 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 * 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 * 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 (略) 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 * ) (略) 或第 * 产权平台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 *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 * 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 * 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 * 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 * 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 * 条 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