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自然 (略)
(略)
莒自然告字〔 * 〕 * 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C 点击查看>> | 规划神农路以北、规划横山路以东 | * 6 ( * . * 亩) | 居住 用地 | * 年 | 1.0<容积率≤1.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 、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 、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C 点击查看>> | * 0 | * 0 | * | 成交后 * 日内 * (略) 成交价款。 |
* 、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rzwz)。凡办理中 (略) 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交易要求
(略) 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 * 交易平台查询下载。 (略) 、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 (略) 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 、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 (略) 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 * 致)。申请报名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待土地成交后, (略) 需资料到 (略) 自然 (略) 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清单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缴纳竞 (略) 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 * 日 * : * 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
* 、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C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日9: * 时。
* 、 (略) 的事项
1. (略) 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该宗土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 * %,且沿路不得设置商业建筑。出让宗地符合《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日自然资字〔 * 号)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控制要求并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据经许可的建设内容直接申请变更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按鲁政办字[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 (略) 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日教基字[ * ] * 号《转发< (略) 省 (略) 门关于 (略) 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该宗土地应配套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办园标准不得低于鲁教基发〔 * 〕4号《 (略)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标准Ⅱ要求,建成后连同土地无 (略) (略) 门。
5.相邻地块由同 * 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共同规划、同步建设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按合并后的建设用地面积统 * 计算。
6. (略) 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日内到 (略) 自然 (略) * 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 (略) 银杏大道 * 号)。
5. (略) 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6.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 (略) 。
出让人: (略) 自然 (略)
地址: (略) 银杏大道 * 号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7.CA数字证书办理
(1)在 (略) 市公 (略) 站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ca锁(http:/ 点击查看>> )。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系统上传办理材料(图片JPG,JPEG,须使用高拍仪或扫描仪扫描,不能用手机拍)咨询电话 * - 点击查看>> 。
(2)办理材料核验。工作人员对电 (略) 核验,审核不通过的以短信形式 * 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资料修正办法。
(3)制作CA证书。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办理材料完成CA证书制作,并通过顺丰快递方式把CA证书寄给申请人。因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请企业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办理CA锁。
(4)CA证书的延期与变更。企业名称、法人 (略) 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须先登录市公 (略) ,修改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 (略) (略) 上办理CA证书补办、更新(延期)、变更业务。CA证书更新、补办及变更前,企业务必要确认是否有已投标但未开标的项目。如有,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否则在项目开标时将无法解密。
(5)扫描办理材料。企业准备完成纸质办理材料后,扫描成电子版。电子版办理材料发送到邮箱: * * .com。邮件名称请写企业全称及办理的业务,邮件正文体现以下内容:CA锁邮寄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6)电子版办理材料核验。工作人员对电子版 (略) 核验,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
(7)制作CA证书。工作人员完成CA证书延期或变更后,通过顺丰快递方式把CA证书寄给申请人。
8.竞买人可在 (略) 市公 (略) <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 点击查看>> )。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QQ号: 点击查看>> 。现场办理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QQ号: 点击查看>> 。
附件1: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附件2: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略) 自然 (略)
* 日
附件1: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C 点击查看>> 地块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用地情况
( * )用地位置:规划神农路以北、规划横山路以东(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 * )用地面积:
地块用地面积: * 5M2。
其中:净用地面积: * 6 M2
道路面积: * M2
* 、用地性质
地块建设用地性质: * 类居住用地
*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
( * )容积率:1.0<容积率≤1. * (代征绿地不参与各项指标计算)。
( * )建筑密度:≤ * %。
( *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满足《 (略) 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净空要求。
( * )其他要求: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 * %,且沿路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
* 、绿地配置
( * )绿地率:≥ * % 。
( * )集中绿地人均不少于0.5 M2,宽度不少于8M。
( * )其他要求:人均不少于 0. * 平方米,宽度不少于8米,面宽不小于 * 米,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集中绿地覆土厚度不得小于2米。在标准的建筑 (略) 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 (略) 地。
* 、建筑规划设计条件
( * )建筑退让距离:
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住宅建筑后退 (略) 线不小于 * 米,住宅建筑后退 (略) 线不小于 * 米。
退让用地边界距离:住宅北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大寒日3小时 (略) 等照时线减 * 米且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 米的建筑物北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8米、建筑高度大于 * 米的建筑物不小于 * 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 米的建筑物东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 * 米的建筑物东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 * 米;各方向地界退距需满足 (略) 、采光、通风以及防火等相关要求。地下建筑物后退用地界线的距离应大于地下建筑深度的0.7倍,且不小于5米。不能满足退界距离要求的,在满足建筑间距、 (略) 、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征得相邻土地使用权 (略) 有者书面同意后,建筑退界距离可适当减小。相邻地块共同规划、同步建设时,建筑退让相邻地界的距离不作要求,只需满足建筑间距要求。
( * ) (略) 标准要求:遮阴范围内住宅建筑南侧卧室、起居室(厅)满足大寒日 (略) 时间不小3小时; (略) 分析同时考虑外墙保温、抹灰厚度。
( * )建筑间距:应符合 (略) 、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及最小间距的规定。
( * ) (略) : (略) 分析相邻地界按照该地块同等 (略) 分析并覆盖周围现状建筑。
( * )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风貌、色彩相协调, (略) 风貌要求。
( * )建筑亮化:沿城市 (略) 市重点空间区 (略) 夜景亮化设计。
( * )建筑节能:综合考虑建筑节能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点击查看>> 9)、《 (略) 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莒住建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 (略) 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通知》要求 。
( * )地下空间利用:可用作停车、储藏、设备用房、人防等功能 。
( * )装配式建筑:符合日政办﹝ * ﹞ * 号《 (略) (略) 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
(十)其他要求:电梯应配套安装电动车电梯阻车系统,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
* 、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 * )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民用建筑设计统 * 标准》(GB 点击查看>> 9)规范要求。
( * )停车泊位:
机动车:住宅按不少于1.0 车位/百M2,且不少于1.1个/户,其中地上车位不少于 * %;
商业按不少于1.0 车位/百M2,其中地上车位不少于/ %;
办公按不少于0.8车位/百M2;其他设施应根据使用功能配建。
非机动车:住宅按不少于1.0车位/百M2。商业按不少于3.0车位/百M2。
设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 *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位按总停车位 * %的比例 (略) 车,且应 * %建设充电设施, (略) 车停车位按1.8平方米/车位计算,同时应 (略) 车棚。停车位设置不得侵占道路绿线、水系及绿化带 。
( * )交通组织方式:交通流线应顺畅,适当进行人车分流。
* 、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 * )市政配套设施:垃圾收集点:生活垃 (略) 地或垃圾容器间,推行分类收集方式,每处建筑面积6- * ㎡,按照 * 米服务半径设置; (略) :建筑面积 * -- * ㎡,或独立式占地 * -- * ㎡,根据组团人口规模和周边公厕设施情况配置;按照《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 点击查看>> ) (略) 铁塔位置;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可接收邮件和快 (略) 所。
( * )竖向设计:参考周边规划道路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控制,同时对周边 (略) 综合分析。
( * )管线接入口:综 (略) 市道路市政设施。
( * )其他要求: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符 (略) 市相关要求。
* 、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周边设施建设条件,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3‰,且不小于 * 平方米。
其他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不小于 * ㎡/百户;体育健身场地: * -- * 0㎡,居民健身活动设施 * 般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 (略) ,不得少于0.3平方米/人,宜与绿地相结合,宜设置休憩设施,但不得占用绿化面积; (略) ( (略) )1处: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等,按照 (略) (略) 门《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
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日民发〔 * 〕 * 号) (略) 。
幼儿园:按鲁政办字[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 (略) 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日教基字[ * ] * 号《转发< (略) 省 (略) 门关于 (略) 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应配套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办园标准不得低于鲁教基发〔 * 〕4号《 (略)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标准Ⅱ要求,建成后连同土地无 (略) (略) 门。
( * )配建要求: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设要求。
* 、其他要求
( * )本规划条件有附图, * 式(2 )份,文图 * 体为有效文件。
( * )本规划条件是办理建设用地及审批规划建设方案的依据,用于土地出让时,有效期 * 年,逾期需要重新核定。
( * )用地使用强度应符合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要求;如设计方案在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强度等方面超出本规划条件要求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程序报县政 (略) 申报。
( * )相邻地块由同 * 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共同规划、同步建设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按合并后的建设用地面积统 * 计算。
( * )项目建设时,除满足 (略) 列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法规、规定的要求,满足环保、消防、园林、环卫、 (略) 门的要求。涉及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前, (略) 门的意见。
( * )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划条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略) )。
( * )其他遵守事项: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周边地块相互协调共同使用; (略) 市的 (略) 建设。
编制人:解佳佳审核人:刘娜
(略) 自然 (略)
* 日
附件2: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略) 自然 (略)
(略)
莒自然告字〔 * 〕 * 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C 点击查看>> | 规划神农路以北、规划横山路以东 | * 6 ( * . * 亩) | 居住 用地 | * 年 | 1.0<容积率≤1.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 、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 、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C 点击查看>> | * 0 | * 0 | * | 成交后 * 日内 * (略) 成交价款。 |
* 、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上交易,即通过 (略) 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rzwz)。凡办理中 (略) 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交易要求
(略) 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 * 交易平台查询下载。 (略) 、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 (略) 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 、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 (略) 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 * 致)。申请报名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待土地成交后, (略) 需资料到 (略) 自然 (略) 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清单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缴纳竞 (略) 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 * 日 * : * 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
* 、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C 点击查看>> 号地块: * 日9: * 时。
* 、 (略) 的事项
1. (略) 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该宗土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 * %,且沿路不得设置商业建筑。出让宗地符合《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日自然资字〔 * 号)规定的可兼容用地控制要求并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据经许可的建设内容直接申请变更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按鲁政办字[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 (略) 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日教基字[ * ] * 号《转发< (略) 省 (略) 门关于 (略) 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该宗土地应配套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办园标准不得低于鲁教基发〔 * 〕4号《 (略)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标准Ⅱ要求,建成后连同土地无 (略) (略) 门。
5.相邻地块由同 * 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共同规划、同步建设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按合并后的建设用地面积统 * 计算。
6. (略) 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日内到 (略) 自然 (略) * 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 (略) 银杏大道 * 号)。
5. (略) 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略) , (略) 为准。
6.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 (略) 。
出让人: (略) 自然 (略)
地址: (略) 银杏大道 * 号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7.CA数字证书办理
(1)在 (略) 市公 (略) 站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ca锁(http:/ 点击查看>> )。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系统上传办理材料(图片JPG,JPEG,须使用高拍仪或扫描仪扫描,不能用手机拍)咨询电话 * - 点击查看>> 。
(2)办理材料核验。工作人员对电 (略) 核验,审核不通过的以短信形式 * 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资料修正办法。
(3)制作CA证书。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办理材料完成CA证书制作,并通过顺丰快递方式把CA证书寄给申请人。因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请企业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办理CA锁。
(4)CA证书的延期与变更。企业名称、法人 (略) 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须先登录市公 (略) ,修改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 (略) (略) 上办理CA证书补办、更新(延期)、变更业务。CA证书更新、补办及变更前,企业务必要确认是否有已投标但未开标的项目。如有,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否则在项目开标时将无法解密。
(5)扫描办理材料。企业准备完成纸质办理材料后,扫描成电子版。电子版办理材料发送到邮箱: * * .com。邮件名称请写企业全称及办理的业务,邮件正文体现以下内容:CA锁邮寄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6)电子版办理材料核验。工作人员对电子版 (略) 核验,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申请人。
(7)制作CA证书。工作人员完成CA证书延期或变更后,通过顺丰快递方式把CA证书寄给申请人。
8.竞买人可在 (略) 市公 (略) <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 点击查看>> )。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QQ号: 点击查看>> 。现场办理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技术支持QQ号: 点击查看>> 。
附件1: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附件2: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略) 自然 (略)
* 日
附件1: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C 点击查看>> 地块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用地情况
( * )用地位置:规划神农路以北、规划横山路以东(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 * )用地面积:
地块用地面积: * 5M2。
其中:净用地面积: * 6 M2
道路面积: * M2
* 、用地性质
地块建设用地性质: * 类居住用地
*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
( * )容积率:1.0<容积率≤1. * (代征绿地不参与各项指标计算)。
( * )建筑密度:≤ * %。
( *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满足《 (略) 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净空要求。
( * )其他要求: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 * %,且沿路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
* 、绿地配置
( * )绿地率:≥ * % 。
( * )集中绿地人均不少于0.5 M2,宽度不少于8M。
( * )其他要求:人均不少于 0. * 平方米,宽度不少于8米,面宽不小于 * 米,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集中绿地覆土厚度不得小于2米。在标准的建筑 (略) 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 (略) 地。
* 、建筑规划设计条件
( * )建筑退让距离:
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住宅建筑后退 (略) 线不小于 * 米,住宅建筑后退 (略) 线不小于 * 米。
退让用地边界距离:住宅北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大寒日3小时 (略) 等照时线减 * 米且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 米的建筑物北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8米、建筑高度大于 * 米的建筑物不小于 * 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 米的建筑物东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 * 米的建筑物东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 * 米;各方向地界退距需满足 (略) 、采光、通风以及防火等相关要求。地下建筑物后退用地界线的距离应大于地下建筑深度的0.7倍,且不小于5米。不能满足退界距离要求的,在满足建筑间距、 (略) 、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征得相邻土地使用权 (略) 有者书面同意后,建筑退界距离可适当减小。相邻地块共同规划、同步建设时,建筑退让相邻地界的距离不作要求,只需满足建筑间距要求。
( * ) (略) 标准要求:遮阴范围内住宅建筑南侧卧室、起居室(厅)满足大寒日 (略) 时间不小3小时; (略) 分析同时考虑外墙保温、抹灰厚度。
( * )建筑间距:应符合 (略) 、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及最小间距的规定。
( * ) (略) : (略) 分析相邻地界按照该地块同等 (略) 分析并覆盖周围现状建筑。
( * )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风貌、色彩相协调, (略) 风貌要求。
( * )建筑亮化:沿城市 (略) 市重点空间区 (略) 夜景亮化设计。
( * )建筑节能:综合考虑建筑节能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点击查看>> 9)、《 (略) 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莒住建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 (略) 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通知》要求 。
( * )地下空间利用:可用作停车、储藏、设备用房、人防等功能 。
( * )装配式建筑:符合日政办﹝ * ﹞ * 号《 (略) (略) 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
(十)其他要求:电梯应配套安装电动车电梯阻车系统,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
* 、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 * )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民用建筑设计统 * 标准》(GB 点击查看>> 9)规范要求。
( * )停车泊位:
机动车:住宅按不少于1.0 车位/百M2,且不少于1.1个/户,其中地上车位不少于 * %;
商业按不少于1.0 车位/百M2,其中地上车位不少于/ %;
办公按不少于0.8车位/百M2;其他设施应根据使用功能配建。
非机动车:住宅按不少于1.0车位/百M2。商业按不少于3.0车位/百M2。
设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 *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位按总停车位 * %的比例 (略) 车,且应 * %建设充电设施, (略) 车停车位按1.8平方米/车位计算,同时应 (略) 车棚。停车位设置不得侵占道路绿线、水系及绿化带 。
( * )交通组织方式:交通流线应顺畅,适当进行人车分流。
* 、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 * )市政配套设施:垃圾收集点:生活垃 (略) 地或垃圾容器间,推行分类收集方式,每处建筑面积6- * ㎡,按照 * 米服务半径设置; (略) :建筑面积 * -- * ㎡,或独立式占地 * -- * ㎡,根据组团人口规模和周边公厕设施情况配置;按照《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 点击查看>> ) (略) 铁塔位置;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可接收邮件和快 (略) 所。
( * )竖向设计:参考周边规划道路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控制,同时对周边 (略) 综合分析。
( * )管线接入口:综 (略) 市道路市政设施。
( * )其他要求: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符 (略) 市相关要求。
* 、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周边设施建设条件,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3‰,且不小于 * 平方米。
其他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不小于 * ㎡/百户;体育健身场地: * -- * 0㎡,居民健身活动设施 * 般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 (略) ,不得少于0.3平方米/人,宜与绿地相结合,宜设置休憩设施,但不得占用绿化面积; (略) ( (略) )1处: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等,按照 (略) (略) 门《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
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日民发〔 * 〕 * 号) (略) 。
幼儿园:按鲁政办字[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 (略) 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日教基字[ * ] * 号《转发< (略) 省 (略) 门关于 (略) 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应配套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办园标准不得低于鲁教基发〔 * 〕4号《 (略)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标准Ⅱ要求,建成后连同土地无 (略) (略) 门。
( * )配建要求: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设要求。
* 、其他要求
( * )本规划条件有附图, * 式(2 )份,文图 * 体为有效文件。
( * )本规划条件是办理建设用地及审批规划建设方案的依据,用于土地出让时,有效期 * 年,逾期需要重新核定。
( * )用地使用强度应符合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要求;如设计方案在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强度等方面超出本规划条件要求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程序报县政 (略) 申报。
( * )相邻地块由同 * 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共同规划、同步建设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按合并后的建设用地面积统 * 计算。
( * )项目建设时,除满足 (略) 列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法规、规定的要求,满足环保、消防、园林、环卫、 (略) 门的要求。涉及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前, (略) 门的意见。
( * )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划条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略) )。
( * )其他遵守事项: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周边地块相互协调共同使用; (略) 市的 (略) 建设。
编制人:解佳佳审核人:刘娜
(略) 自然 (略)
* 日
附件2:C 点击查看>> 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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