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台新能源AO级车辆及3079套车载终端处置
408台新能源AO级车辆及3079套车载终端处置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 台新能源AO级车辆及 * (略) 置 |
项目编号 | 详见挂牌表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详见挂牌表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省 (略) (略) 南路 * 号 (略) 办公楼主楼2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MA4L7MW * N | 单位性质 | / | ||
(略) 业 | 资产经营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略) 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江波 | 主要负责人 | /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执行董事办公会会议纪要 * 年第 * 期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主要分布于 (略) 、 (略) 、 (略) 。 2、 (略) 置的资产主要为车辆、车载终端,过程中已使用产生相应的折损、瑕疵和质量问题。评估现值为资产残值, (略) 安排人员提车。 3、 (略) 置的资产中有9辆车暂无车辆登记证。 4、 (略) 于租赁状态(详见挂牌表 * ),项目成交后, (略) 与承租方协商交接事宜。 5、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 (略) 联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特别提示: (略) 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 (略) 不足或因机器 (略) 驶以及其它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表 *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金额 | 存放地点 | 保证金 | 备注 |
G * SWZC * | * 台车 | * 台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 * | 标 * ,详见附件(其 (略) 于出租状态,租赁截止日期 * 日,须由受让方协调车辆交接事宜),其中有1台无车辆登记证 |
G * SWZC * | * 台车 | * 台车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 * | 标 * ,详见附件,其中有1台无车辆登记证 |
G * SWZC * | * 台车、 * 套车载终端 | * 台/ * 套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3 | 标 * ,详见附件,其中有7台无车辆登记证 |
合计 | 点击查看>> 套终端 | * . * | * . * | * . * | * .9 |
表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日 * : *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挂牌表 * )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 (略) 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 * 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扣除 * 万元/标履约保 (略) 分可转为交 (略) 分,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手续后再统 * 返还;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该标的以实际 (略) 转让。意向 (略) 或聘请专家 (略) 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 (略) 充分了解, * 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略) 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对标的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 (略) 之内容,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各标段(见附件)所属车辆清单提车,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数量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等为理由来调整挂牌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受让方 (略) 清点、拆除、搬运,此过程产生的费用及发生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等均 (略) 承担,且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不得破坏转让方规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 6、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就标的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费用等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办理过户后相关风险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分车辆无法达到过户条件,受让方负 (略) 修复达到过户条件或由转让方配合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主导办理(转让方负责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及办理车辆违章),办理时限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办理完后须将相应资料向转让方备案。 7、标的车辆办理过户后,转让方继续享有与标的车辆相关的购置、运营补贴等权益,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项 (略) 和 (略) 公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略)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表 *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 台新能源AO级车辆及 * (略) 置 |
项目编号 | 详见挂牌表 *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详见挂牌表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表 *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省 (略) (略) 南路 * 号 (略) 办公楼主楼2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MA4L7MW * N | 单位性质 | / | ||
(略) 业 | 资产经营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略) 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江波 | 主要负责人 | / | ||
(略)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略) (略) 执行董事办公会会议纪要 * 年第 * 期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主要分布于 (略) 、 (略) 、 (略) 。 2、 (略) 置的资产主要为车辆、车载终端,过程中已使用产生相应的折损、瑕疵和质量问题。评估现值为资产残值, (略) 安排人员提车。 3、 (略) 置的资产中有9辆车暂无车辆登记证。 4、 (略) 于租赁状态(详见挂牌表 * ),项目成交后, (略) 与承租方协商交接事宜。 5、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意向受让方在 (略) 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 (略) 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 (略) 联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特别提示: (略) 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 (略) 不足或因机器 (略) 驶以及其它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表 *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挂牌金额 | 存放地点 | 保证金 | 备注 |
G * SWZC * | * 台车 | * 台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 * | 标 * ,详见附件(其 (略) 于出租状态,租赁截止日期 * 日,须由受让方协调车辆交接事宜),其中有1台无车辆登记证 |
G * SWZC * | * 台车 | * 台车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 * | 标 * ,详见附件,其中有1台无车辆登记证 |
G * SWZC * | * 台车、 * 套车载终端 | * 台/ * 套 | * . * | * . * | * . * | (略) 、 (略) | * .3 | 标 * ,详见附件,其中有7台无车辆登记证 |
合计 | 点击查看>> 套终端 | * . * | * . * | * . * | * .9 |
表 *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日 * : * 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挂牌表 * )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 (略) 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 * 账号,允许他人代缴(须备注被代缴人名字)。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扣除 * 万元/标履约保 (略) 分可转为交 (略) 分,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手续后再统 * 返还;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该标的以实际 (略) 转让。意向 (略) 或聘请专家 (略) 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 (略) 充分了解, * 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略) 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对标的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 (略) 之内容,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各标段(见附件)所属车辆清单提车,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数量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使用性能等为理由来调整挂牌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受让方 (略) 清点、拆除、搬运,此过程产生的费用及发生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等均 (略) 承担,且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不得破坏转让方规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 6、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就标的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费用等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办理过户后相关风险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分车辆无法达到过户条件,受让方负 (略) 修复达到过户条件或由转让方配合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主导办理(转让方负责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及办理车辆违章),办理时限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办理完后须将相应资料向转让方备案。 7、标的车辆办理过户后,转让方继续享有与标的车辆相关的购置、运营补贴等权益,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项 (略) 和 (略) 公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略)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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