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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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略) 理 (略) 公有住房原租户回迁续租问题, (略) 《关于印发< (略) 房 (略) 办法( * 年修订)>的通知》(赣管字〔 * 〕 *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 、回迁续租原则

回迁续租工作按照优化资源整合、提高使用效益、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办理。

* 、回迁续租对象

(略) 在交 (略) 被拆迁的3栋、 * 栋、 * 栋未参加房改的 * 户公有住房原承租户( (略) 的承租户中未办理房改的承租人)。

* 、回迁续租面积确定

原拆迁面积低于 * . * ㎡的,按 * . * ㎡户型续租;原拆迁面积超过 * . * ㎡的,按照上下不超过 * ㎡户型就近靠档(附件1)续租。续租公有住房均为毛坯。

* 、回迁续租的物业费、租金及合同时限

( * )物业费:按照 (略) 在的楼盘(新琚花园)物业费标准1.7元/平米/月交纳,其中续租户签订承租合同前的物业费由省交 (略) 承担,续租户签订承租合同后的物业费由续租户承担,上述物业费分别交至物业服务单位。 (略) 的价格调整。

( * )租金:①续租人及配偶同时符合“未参加房改、未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住房”条件的,租金标准为5元/平米/月;续租人及配偶具有“已参加房改、已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住房”条件之 * 的,租金标准为 * 元/平米/月。租金按照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②续租人自签订续租合同之日起,租金按照 * 个月/次交纳,由续租户个人承担,租金交至省交 (略) 非税收入国库账户。

( * )合同:回迁续租合同3年 * 签。

* 、回迁续租的工作机构

成立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组长: (略) 领导;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成员:局纪委办、办公室(财审)、办公室相关人员成。各部门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回迁续租工作的组织实施;

局纪委办,负责回迁续租工作的参与式监督;

局办公室(财审),负责涉及租金 (略) 服务。

* 、回迁续租的组织实施及相关事项

( * )公布《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 * )续租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填写、递交《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附件2),续租对象本人不按时领取、递交又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视为放弃续租;

( * )递交了《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并通过审核的续租对象本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就近靠档的面积户型,以抽签方式,抽取楼层,确定续租房号;续租对象本人不按时参加续租房号抽签的,视为放弃本次续租房号抽签,服从对其续租楼层及房号的安排;

( * )续租对象凭缴纳原被拆迁的房屋房租票据( * 年元月- * 年 * 月)原件、 (略) 财务提供的缴款证明,办理续租合同(附件3)。不能提供原缴纳房租原始票据、局财务无缴款记录的,按照2元/平米/月补缴后办理续租合同。续租楼层及房号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不提供 * 年元月- * 年 * 月原被拆迁的房屋房租票据(证明)的,视为放弃续租;

( * )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省交 (略) 非税收入国库账户交纳 * 个月租金、向省交 (略) 指定账户交纳每户 * 元履约保证金后,领取租住的房屋钥匙。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的,视为放弃续租;

( * )回迁续租房的水、电、煤气第 * 方收费项目,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续租合同终止,承租户交回房屋后,按照原安装发票金额无息退还上述项目初装费用;

( * )电话、电视、网络等项目的安装使用 (略) 办理,费用自付;

( * )交付续租户的房屋为拆迁还建的毛坯房,续租户按照物业管 (略) 装修,其装修手续办理及涉及物业收取的相关垃圾清运、房屋防损等费用或押金,均 (略) 办理,费用自付;

( * )续租户必须严格遵守《公有房出租合同》(附件3)约定,其亲属对续租的房屋没有续租继承权, (略) 为之 * 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将违约情况 (略) (略) 在社区,违法侵占、损坏公有财产的 (略) 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转让、转租、转借房屋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2个月租金的;

(4)无正当理由空置3个月以上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人事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变动,以及其他本人实际已不需要居住的;

(6)利 (略) 非法活动的;

(7)擅自对 (略) 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的;

(8)故意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的;

(9)提供虚假信息、不如实填报本人及配偶参加房改、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的住房情况的。

有意愿续租的原承租户,请于 * 日前填写《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报至省交 (略) 办公室, (略) 签印。(联系人:蒋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省交 (略) 政执 (略)

* 日




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略) 理 (略) 公有住房原租户回迁续租问题, (略) 《关于印发< (略) 房 (略) 办法( * 年修订)>的通知》(赣管字〔 * 〕 *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 、回迁续租原则

回迁续租工作按照优化资源整合、提高使用效益、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办理。

* 、回迁续租对象

(略) 在交 (略) 被拆迁的3栋、 * 栋、 * 栋未参加房改的 * 户公有住房原承租户( (略) 的承租户中未办理房改的承租人)。

* 、回迁续租面积确定

原拆迁面积低于 * . * ㎡的,按 * . * ㎡户型续租;原拆迁面积超过 * . * ㎡的,按照上下不超过 * ㎡户型就近靠档(附件1)续租。续租公有住房均为毛坯。

* 、回迁续租的物业费、租金及合同时限

( * )物业费:按照 (略) 在的楼盘(新琚花园)物业费标准1.7元/平米/月交纳,其中续租户签订承租合同前的物业费由省交 (略) 承担,续租户签订承租合同后的物业费由续租户承担,上述物业费分别交至物业服务单位。 (略) 的价格调整。

( * )租金:①续租人及配偶同时符合“未参加房改、未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住房”条件的,租金标准为5元/平米/月;续租人及配偶具有“已参加房改、已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住房”条件之 * 的,租金标准为 * 元/平米/月。租金按照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②续租人自签订续租合同之日起,租金按照 * 个月/次交纳,由续租户个人承担,租金交至省交 (略) 非税收入国库账户。

( * )合同:回迁续租合同3年 * 签。

* 、回迁续租的工作机构

成立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组长: (略) 领导;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成员:局纪委办、办公室(财审)、办公室相关人员成。各部门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回迁续租工作的组织实施;

局纪委办,负责回迁续租工作的参与式监督;

局办公室(财审),负责涉及租金 (略) 服务。

* 、回迁续租的组织实施及相关事项

( * )公布《省交 (略) 公有住房回迁续租方案》;

( * )续租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填写、递交《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附件2),续租对象本人不按时领取、递交又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视为放弃续租;

( * )递交了《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并通过审核的续租对象本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就近靠档的面积户型,以抽签方式,抽取楼层,确定续租房号;续租对象本人不按时参加续租房号抽签的,视为放弃本次续租房号抽签,服从对其续租楼层及房号的安排;

( * )续租对象凭缴纳原被拆迁的房屋房租票据( * 年元月- * 年 * 月)原件、 (略) 财务提供的缴款证明,办理续租合同(附件3)。不能提供原缴纳房租原始票据、局财务无缴款记录的,按照2元/平米/月补缴后办理续租合同。续租楼层及房号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不提供 * 年元月- * 年 * 月原被拆迁的房屋房租票据(证明)的,视为放弃续租;

( * )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省交 (略) 非税收入国库账户交纳 * 个月租金、向省交 (略) 指定账户交纳每户 * 元履约保证金后,领取租住的房屋钥匙。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的,视为放弃续租;

( * )回迁续租房的水、电、煤气第 * 方收费项目,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续租合同终止,承租户交回房屋后,按照原安装发票金额无息退还上述项目初装费用;

( * )电话、电视、网络等项目的安装使用 (略) 办理,费用自付;

( * )交付续租户的房屋为拆迁还建的毛坯房,续租户按照物业管 (略) 装修,其装修手续办理及涉及物业收取的相关垃圾清运、房屋防损等费用或押金,均 (略) 办理,费用自付;

( * )续租户必须严格遵守《公有房出租合同》(附件3)约定,其亲属对续租的房屋没有续租继承权, (略) 为之 * 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将违约情况 (略) (略) 在社区,违法侵占、损坏公有财产的 (略) 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转让、转租、转借房屋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2个月租金的;

(4)无正当理由空置3个月以上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人事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变动,以及其他本人实际已不需要居住的;

(6)利 (略) 非法活动的;

(7)擅自对 (略) 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的;

(8)故意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的;

(9)提供虚假信息、不如实填报本人及配偶参加房改、领取住房补贴、 (略) (略) 有权的住房情况的。

有意愿续租的原承租户,请于 * 日前填写《省交 (略) 公有住房出租申请审批表》,报至省交 (略) 办公室, (略) 签印。(联系人:蒋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省交 (略) 政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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