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陶铁路科技有限公司5.5215%股权-挂牌披露
合肥金陶铁路科技有限公司5.5215%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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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5.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略) |
转让比例 | 5.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有其他股东未放弃对本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 (略) 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 (略) (略) 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 (略)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略) 使优先购买权。3、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企业未提供购置发票、合同等权属文件。本次评估中,设备的规格参数、 (略) 家、生产日期等数据根据设备铭牌作为评估计算的依据。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承诺函,权属归 (略) (略) 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 (略) 的。4、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1.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 (略) 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略) 调查做出判断。2.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 (略) 结构( (略) (略) 分)做技术检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5、其他事项: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纳入 (略) 分存货,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于基准日尚有库存而无账面值。经核实,无账面值的原材料 (略) 门领用并办理出库后,结余退回导致;无账面价值的产成品是已销售并办理出库的产品,由于购买方的原因退回,该产成品款项对方已支付。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退回的产成品按自 (略) 评估。对于上述存货,评估人员查阅相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 (略) 了盘点,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有数量。对于无账面值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经核实的数量、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产成品的销售价格, (略) 法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已报废无价值的存货评估为零。6、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略) 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价款支付条款本项目采用 * 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到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 (略) 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5.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 (略) 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 (略) 络竞价— * 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 (略) 对其他竞买人的竞 (略) 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4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5.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 |
项目编号 | G * 1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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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5.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中 (略) (略) |
转让比例 | 5. * |
挂牌价格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有其他股东未放弃对本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 (略) 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 (略) (略) 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 (略)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略) 使优先购买权。3、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企业未提供购置发票、合同等权属文件。本次评估中,设备的规格参数、 (略) 家、生产日期等数据根据设备铭牌作为评估计算的依据。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承诺函,权属归 (略) (略) 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 (略) 的。4、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1.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 (略) 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略) 调查做出判断。2.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 (略) 结构( (略) (略) 分)做技术检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5、其他事项: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纳入 (略) 分存货,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于基准日尚有库存而无账面值。经核实,无账面值的原材料 (略) 门领用并办理出库后,结余退回导致;无账面价值的产成品是已销售并办理出库的产品,由于购买方的原因退回,该产成品款项对方已支付。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退回的产成品按自 (略) 评估。对于上述存货,评估人员查阅相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 (略) 了盘点,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存货的出入库单等,确定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之间的出入库存货的数量,并由此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存货的实有数量。对于无账面值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经核实的数量、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产成品的销售价格, (略) 法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已报废无价值的存货评估为零。6、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略) 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价款支付条款本项目采用 * 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到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 (略) 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 (略) 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元到 (略) 联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5.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 (略) 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 (略) 络竞价— * 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 (略) 对其他竞买人的竞 (略) 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4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5.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产权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 (略) 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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