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挂牌披露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 * SH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略) 区 (略) 部分资产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区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为 (略) 区 (略) 部分资产,具体为车辆(包括公路客运车,数量共计 * 辆)、电子设备(具体为车载DVR,数量共计 * 项)和相应的 *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2、本 (略) 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对 (略) 评估备案,评估中除车辆本身和随车的电子及 (略) 评估外,还包括对《道路运输证》的评估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道路运输证》不能够在权证变更的情况下随车过户,应当重新办理。 (略) 涉及的资 (略) 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3、为确保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具有明确了解,项目公示期内要求意向 (略) 勘探本次转让的相关资产。现场勘探原则每单位1次,来员不得超过3人。入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因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勘探人员须服从转让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4、本次产权交易结束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及《道路运输证》的重新办理。5、本次产权交易若产生竞价,成交 (略) 分为 * 辆大型普通客车及电子设备的溢价。6、若受让方举牌意向为营运用途的,应当拥有与客车相关的营运许可证;若受让方举牌意向为非营运用途的, (略) 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若因以上情况无法完成车牌车辆过户及《道路运输证》的重新办理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成交价格支付交易价款, (略) 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1、本次评估结论不包含增值税。 |
项目编号 | GR * SH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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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区 (略) 部分资产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区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为 (略) 区 (略) 部分资产,具体为车辆(包括公路客运车,数量共计 * 辆)、电子设备(具体为车载DVR,数量共计 * 项)和相应的 *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2、本 (略) 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对 (略) 评估备案,评估中除车辆本身和随车的电子及 (略) 评估外,还包括对《道路运输证》的评估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道路运输证》不能够在权证变更的情况下随车过户,应当重新办理。 (略) 涉及的资 (略) 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3、为确保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具有明确了解,项目公示期内要求意向 (略) 勘探本次转让的相关资产。现场勘探原则每单位1次,来员不得超过3人。入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因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勘探人员须服从转让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4、本次产权交易结束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及《道路运输证》的重新办理。5、本次产权交易若产生竞价,成交 (略) 分为 * 辆大型普通客车及电子设备的溢价。6、若受让方举牌意向为营运用途的,应当拥有与客车相关的营运许可证;若受让方举牌意向为非营运用途的, (略) 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若因以上情况无法完成车牌车辆过户及《道路运输证》的重新办理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成交价格支付交易价款, (略) 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1、本次评估结论不包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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