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陵自然资示字(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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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陵自然资示字(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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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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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陵自然资示字( * ) *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 * 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点击查看>> 地块位置 (略) 区(规划复元 (略) 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2. * 出让年限 * 年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 *
其他商服用地 0. *
受让单位 (略)
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1.0≤R≤2.5(地上),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米,绿地率≥ * %。
备注: 1.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 年,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 * 年。2.该宗地须配建拆 (略) 置房 * 8. * 平方米,其中 * 1. * 平方米住宅和 * . * 平方米商业建成后由竞得人无偿提供, * . * 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报批的成本价结算, * . * 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实际销售价结算后 (略) 北社区。3.建筑退让:退后道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限等距离,按照《 (略) 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4.建筑间距及 (略) 标准按照《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5.停车泊位:(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住宅≥ 0.8车位/ * ㎡建筑面积,商业≥ 0. * 车位/ * ㎡建筑面积。(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 住宅≥ 1.5车位/ * ㎡建筑面积,商业≥ 7.5车位/ * ㎡建筑面积。6.市政公用设施:(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 (略) 外 (略) (略) ;xD;xA;(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7. 按照“陵政办函〔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陵政办函〔 * 〕 * 号 (略) 。8.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地上)的 * %以内。xD;xA; 9.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回 (略) 置房)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按照该项目应配建面积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 .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 * )执行。 *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按照晋市公通字〔 * 〕 * 号 (略) 。 * .人防工程按照《 (略) 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 修定版) (略) 。 * .规划条件依据《 (略) 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 )、《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

* 、公示期: * 日 * 日

*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 *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陵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古陵南路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郭 (略)
电子邮件: * * .com

陵川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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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 * 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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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2. * 出让年限 * 年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 *
其他商服用地 0. *
受让单位 (略)
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1.0≤R≤2.5(地上),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米,绿地率≥ * %。
备注: 1.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 年,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 * 年。2.该宗地须配建拆 (略) 置房 * 8. * 平方米,其中 * 1. * 平方米住宅和 * . * 平方米商业建成后由竞得人无偿提供, * . * 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报批的成本价结算, * . * 平方米住宅由竞得人按实际销售价结算后 (略) 北社区。3.建筑退让:退后道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限等距离,按照《 (略) 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4.建筑间距及 (略) 标准按照《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5.停车泊位:(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住宅≥ 0.8车位/ * ㎡建筑面积,商业≥ 0. * 车位/ * ㎡建筑面积。(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 住宅≥ 1.5车位/ * ㎡建筑面积,商业≥ 7.5车位/ * ㎡建筑面积。6.市政公用设施:(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 (略) 外 (略) (略) ;xD;xA;(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7. 按照“陵政办函〔 * 〕 * 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陵政办函〔 * 〕 * 号 (略) 。8.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地上)的 * %以内。xD;xA; 9.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回 (略) 置房)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 ㎡以内,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按照该项目应配建面积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其它有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 * 〕 * 号” (略) * .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 * )执行。 *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按照晋市公通字〔 * 〕 * 号 (略) 。 * .人防工程按照《 (略) 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 * 修定版) (略) 。 * .规划条件依据《 (略) 北棚户区改造及县粮食储备库等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 )、《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

* 、公示期: * 日 * 日

*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 *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陵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古陵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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