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 (略) 涉及审计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 * 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 (略) 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 (略) 置保证金。 2、 (略) 了解标的企业相关情况,承诺并认可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事项须在转受双方交易合同中明确, 职工安置事项由标的企业负责,受让方受让后应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 (略) 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服 (略) 指定账户。 分期付款: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 (略) (略) (略) 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剩余交易价 (略) 结算。 在交易价格相同的条件下, * 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4、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照付款方式选项的 (略) 指定账户。 5、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及《产权交易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 (略) 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 (略) 账户。 6、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名册变更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按受让方持股比例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本次股份转让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 (略) 了解股东名册变更相关政策、 (略) 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9、如报名参与该标的竞买的 (略) 的,应当依照相关法 (略) 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声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略)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 (略)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