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中路子房屋租赁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中路子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WL * ZZ *
项目名称 | (略) 关区 (略) 路街道中路子房屋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N * FCZZ 点击查看>>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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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首年租赁 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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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人名称: (略) 省新业 (略) | ||||||||||||||||||||||||||||||||||||||||||||
出租人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挂牌租赁, (略) 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承租方如需重新装修,则装修免租金时间为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 |
交易资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注:本项目公告“首期房屋租金”统 * 指承租人按照已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首次支付的房屋租金)。 | |
承租的资格和条件 | 1.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参与。 2.上述参与报名者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其中企业近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略) 为记录。 3.承租人须完成本次租赁标的(4号楼)房屋出入口改建工程,具体为在该 (略) (略) 通道及开设与之相连接的位于新业大厦东南侧专供4号楼使用的围墙出入口,承租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后续事项,承担相关费用。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注:本项目公告“首期房屋租金”统 * 指承租人按照已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首次支付的房屋租金)。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规定为准),并在该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后续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该 (略) 结算。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房屋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承租人如不及时办理租赁手续造成的 * 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3.租赁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租赁价格。 4.本次租赁活动相关税费由出租、承租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租赁须知 1.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项目公告截止日 * : * 之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项目成交后,确定成为承租人的,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成为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 (略) 的,由承 (略) 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 * 人或与第 * 人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以个人参股经营等方式经营使用,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利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4.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业 (略) 门按时交纳。 5.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 (略) 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表明其在《租赁申请承诺书》中对出租方做出接受出租条件并以不低于首年租赁挂牌价承租标的承诺的确认,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 * 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赁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承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交易。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 |||
报名手续 | 1. (略) 要求办理完成报名登记手续,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报名流程具体如下: (1)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2)报名登记。包括两个环节:1)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 (略) ( (略) 的联系地址为准);2) (略) 应完成注册和项目报名登记(须登 (略) 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提交, (略) 中的《E交易 (略) 络竞价操作指南》)。 (3) (略) 审核已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 (略) 项目报名登记。 (4)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截止日 * : * 之前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的信息详见报名资料——《租赁须知》。 2.上述项目报名资料均为 * 式 * 份,企业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人员签字;且报名资料加盖单位骑缝章。报名资料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意向承租人即报名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报名主体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存在授权情形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申请材料原件, (略) 踏勘确认书、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项目租赁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 | ||||
(略) 置方式 | 1.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项目公告截止日 * : * 之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 * 0元人民币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项目成交后,确定成为承租人的,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成为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 (略) 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出租 (略) 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承租人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 (略) 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承租人的原因,未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承租人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承租人的原因,未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出租 (略) 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泄露出租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 (略) 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 (略)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 * 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人还 (略) 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按照报名资料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
项目编号:WL * ZZ *
项目名称 | (略) 关区 (略) 路街道中路子房屋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N * FCZZ 点击查看>>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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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首年租赁 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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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人名称: (略) 省新业 (略) | ||||||||||||||||||||||||||||||||||||||||||||
出租人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挂牌租赁, (略) 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承租方如需重新装修,则装修免租金时间为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 |
交易资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注:本项目公告“首期房屋租金”统 * 指承租人按照已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首次支付的房屋租金)。 | |
承租的资格和条件 | 1.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参与。 2.上述参与报名者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其中企业近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略) 为记录。 3.承租人须完成本次租赁标的(4号楼)房屋出入口改建工程,具体为在该 (略) (略) 通道及开设与之相连接的位于新业大厦东南侧专供4号楼使用的围墙出入口,承租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后续事项,承担相关费用。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注:本项目公告“首期房屋租金”统 * 指承租人按照已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首次支付的房屋租金)。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规定为准),并在该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次性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后续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该 (略) 结算。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房屋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承租人如不及时办理租赁手续造成的 * 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3.租赁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租赁价格。 4.本次租赁活动相关税费由出租、承租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 )租赁须知 1.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项目公告截止日 * : * 之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项目成交后,确定成为承租人的,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成为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 (略) 的,由承 (略) 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 * 人或与第 * 人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以个人参股经营等方式经营使用,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利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4.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业 (略) 门按时交纳。 5.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 (略) 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表明其在《租赁申请承诺书》中对出租方做出接受出租条件并以不低于首年租赁挂牌价承租标的承诺的确认,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 * 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赁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承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交易。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 |||
报名手续 | 1. (略) 要求办理完成报名登记手续,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报名流程具体如下: (1)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2)报名登记。包括两个环节:1)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 (略) ( (略) 的联系地址为准);2) (略) 应完成注册和项目报名登记(须登 (略) 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提交, (略) 中的《E交易 (略) 络竞价操作指南》)。 (3) (略) 审核已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 (略) 项目报名登记。 (4)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截止日 * : * 之前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的信息详见报名资料——《租赁须知》。 2.上述项目报名资料均为 * 式 * 份,企业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人员签字;且报名资料加盖单位骑缝章。报名资料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意向承租人即报名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报名主体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存在授权情形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申请材料原件, (略) 踏勘确认书、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项目租赁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 | ||||
(略) 置方式 | 1. (略)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项目公告截止日 * : * 之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 * 0元人民币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项目成交后,确定成为承租人的,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成为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 (略) 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出租 (略) 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即在扣除意向承租人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 (略) 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承租人的原因,未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承租人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承租人的原因,未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出租 (略) 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泄露出租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 (略) 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 (略)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 * 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人还 (略) 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按照报名资料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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