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HYCR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0. * 万元/公顷.年 |
标的类别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所在地区 | (略) 省 (略) 市 | (略) 业 | 渔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 点击查看>>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元/公顷·年 | * 日至 * 日 |
* 、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 (略) | ||
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 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 、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 | ||
(略) 在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用海 | ||
宗海面积 | * . * 公顷 | ||
出让年限 | * 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 ° * ′ * . * ″N * ° * ′ * . * ″E 2 * ° * ′ * . * ″N * ° * ′ * . * ″E 3 * ° * ′ * . * ″N * ° * ′ * . * ″E 4 * ° * ′ * . * ″N * ° * ′ * . * ″E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域位于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海域,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经济技术 (略) | ||
(略) 为批准内容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 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逐年交纳。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每年度根据出让方要求及时交纳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 * 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 (略) 门核准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海域使用权评估费: * 元/宗。 2.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文件后,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第 * 年度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交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 (略) 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交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未通过专家评审,或者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获核准的,取消出让成交结果,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交易服务费用后退还竞得人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 3.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海域使用金的,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在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高于成交价的,自调整次年起,竞得人按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交纳。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5.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且年满 *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未 (略) (略) 人名单; 2. (略) 发布日(不含当日)前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达到 * 万元(含 * 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 3.法人单位、 (略) 发布日(不含当日)前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海水养殖或水产养殖等内容(以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载明的内容为准); 4. (略) 期内 * 次性出具的单个账户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同 * 竞买人竞买多宗海域项目的,资金数额根据竞买数量累加。 | ||
* 、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
传真 | |||
邮箱 | * m 点击查看>> |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HYCR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0. * 万元/公顷.年 |
标的类别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点击查看>>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点击查看>> |
所在地区 | (略) 省 (略) 市 | (略) 业 | 渔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 点击查看>>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元/公顷·年 | * 日至 * 日 |
* 、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 (略) | ||
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 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 、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 号海域使用权 | ||
(略) 在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用海 | ||
宗海面积 | * . * 公顷 | ||
出让年限 | * 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 ° * ′ * . * ″N * ° * ′ * . * ″E 2 * ° * ′ * . * ″N * ° * ′ * . * ″E 3 * ° * ′ * . * ″N * ° * ′ * . * ″E 4 * ° * ′ * . * ″N * ° * ′ * . * ″E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域位于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海域,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经济技术 (略) | ||
(略) 为批准内容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 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逐年交纳。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每年度根据出让方要求及时交纳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 (略) 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 * 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 (略) 门核准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海域使用权评估费: * 元/宗。 2.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文件后,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第 * 年度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交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 (略) 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交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未通过专家评审,或者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获核准的,取消出让成交结果,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交易服务费用后退还竞得人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 3.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海域使用金的,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在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高于成交价的,自调整次年起,竞得人按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交纳。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5.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且年满 *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未 (略) (略) 人名单; 2. (略) 发布日(不含当日)前注册资本(金)或出资额达到 * 万元(含 * 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 3.法人单位、 (略) 发布日(不含当日)前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海水养殖或水产养殖等内容(以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载明的内容为准); 4. (略) 期内 * 次性出具的单个账户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同 * 竞买人竞买多宗海域项目的,资金数额根据竞买数量累加。 | ||
* 、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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