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30号加气站房屋1层及场地捆绑租赁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30号加气站房屋1层及场地捆绑租赁
项目编号 | * FCZZ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香滨路 (略) (略) 地捆绑租赁 |
资产类别 | (略) (略)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挂牌价格 | *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标的仅为哈市 (略) 区香滨路 * (略) (略) (略) (略) 地捆绑租赁,不拆分。出租标的现由原承租方使用中,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2、 (略) 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 * 0元,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 (略) 地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如承租方 (略) 装修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4、出租标 (略) 出租,具 (略) 实物展示为准。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 (略) 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7、出租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略) 《租赁合同》中的条款。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 (略) 理。 *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租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出租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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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FCZZ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香滨路 (略) (略) 地捆绑租赁 |
资产类别 | (略) (略)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挂牌价格 | * .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标的仅为哈市 (略) 区香滨路 * (略) (略) (略) (略) 地捆绑租赁,不拆分。出租标的现由原承租方使用中,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2、 (略) 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 * 0元,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 (略) 地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如承租方 (略) 装修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4、出租标 (略) 出租,具 (略) 实物展示为准。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 (略) 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7、出租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略) 《租赁合同》中的条款。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 (略) 理。 *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租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出租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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