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信阳市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固始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公 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相关规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产业集聚 (略) (略) 《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政策解读通知》(豫百园办〔 * 〕4号)、固始 (略) 《关于印发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 * 〕7号)、县政府《关于同意GY 点击查看>> 号等三十宗地办理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固政土〔 * 〕73号),我局对编号GY 点击查看>> 号等三十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银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西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24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 .3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整(¥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1. * 万元。
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零 * 分(¥ * .09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9. * 万元。
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县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1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50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5. * 万元。
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2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零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6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6. * 万元
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4月17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8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鑫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东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西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整(¥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6. * 万元
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东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交叉口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3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南、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百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6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十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省沃力高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9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十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点 * 平方米(小写 * .9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7月2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4. * 万元。
十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1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7月2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2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9. * 万元。
十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循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8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1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十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县怡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4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47. * 万元。
十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角(¥ * .0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0. * 万元。
十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十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2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8. * 万元。
十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2月2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49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二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工业大道西北角、GY * -7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圆 * 角 * 分(¥ * .62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二十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工业大道西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4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圆 * 角 * 分(¥ * .1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0. * 万元。
二十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5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84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3. * 万元。
二十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85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3. * 万元。
二十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9月2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4. * 万元。
二十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 * 省道与新东方路西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7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1. * 万元。
二十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南、GY 点击查看>> 号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4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45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二十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民生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 .14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61. * 万元。
二十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东北角。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5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50. * 万元。
二十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 (略)
宗地位置: 县城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与陈元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0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仟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 * . * 万元。
三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县城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东,王审知大道北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 让 金: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点零 * 元 , (¥ * .07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元(¥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 * . * 万元
公示时间为 * 年12月31日至 * 年1月7日,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固始 (略) 权益股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固始 (略) 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与意向用地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固始 (略)
* 年12月31日
固始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公 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相关规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产业集聚 (略) (略) 《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政策解读通知》(豫百园办〔 * 〕4号)、固始 (略) 《关于印发固始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 * 〕7号)、县政府《关于同意GY 点击查看>> 号等三十宗地办理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固政土〔 * 〕73号),我局对编号GY 点击查看>> 号等三十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银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西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24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 .3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整(¥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1. * 万元。
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零 * 分(¥ * .09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9. * 万元。
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县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1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50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5. * 万元。
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2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东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零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6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6. * 万元
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4月17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8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鑫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东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西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整(¥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6. * 万元
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东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交叉口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东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3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南、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百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36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十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省沃力高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工业大道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9月2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十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点 * 平方米(小写 * .9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7月2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4. * 万元。
十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1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7月2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2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9. * 万元。
十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循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8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1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十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县怡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未名路与新东方路西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7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6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4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47. * 万元。
十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角(¥ * .0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0. * 万元。
十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4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7. * 万元。
十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2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15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28. * 万元。
十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平方米(小写 * 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2月2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49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0. * 万元。
二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工业大道西北角、GY * -7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0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圆 * 角 * 分(¥ * .62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二十一、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工业大道西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4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零 * 圆 * 角 * 分(¥ * .1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0. * 万元。
二十二、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5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8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84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3. * 万元。
二十三、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1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85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3. * 万元。
二十四、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9月2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零 * 分(¥ * .06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4. * 万元。
二十五、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 * 省道与新东方路西北角、GY 点击查看>> 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零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10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7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31. * 万元。
二十六、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未名路与民生路南、GY 点击查看>> 号宗地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4月9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45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19. * 万元。
二十七、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民生路北段,GY 点击查看>> 宗地南侧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县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圆 * 角 * 分 (¥ * .14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61. * 万元。
二十八、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 史河湾集聚区富民大道与新东方路东北角。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6平方米)
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3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58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50. * 万元。
二十九、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河南 (略)
宗地位置: 县城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与陈元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8平方米)
批准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让金: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圆 * 角 * 分(¥ * .0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仟 * 佰 * * * 万圆(¥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 * . * 万元。
三十、地块编号:GY 点击查看>>
拟用地者:固始 (略)
宗地位置:县城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东,王审知大道北
土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大写) * 万 * 仟 * 佰 * * * 点 * 平方米(小写 * .3平方米)
批准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项目开工时间为 * 年5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以政府认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年期)
出 让 金: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佰 * * * 点零 * 元 , (¥ * .07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佰 * * 万元(¥ 点击查看>>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加收利息: * . * 万元
公示时间为 * 年12月31日至 * 年1月7日,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固始 (略) 权益股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固始 (略) 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与意向用地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固始 (略)
*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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