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系统测试)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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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系统测试)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系统测试)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 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08:00阅读次数:】

受委托,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 (略) )拟对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 (略) 公开招租。

一、转让标的信息

1、项目编号:焦公管办产权[ * ]- * 号;

2、标的名称: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

3、转让底价:25万元/年;

4、标的基本信息: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位于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磨蒋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面积数据仅做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道路、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完善。该处房屋为河南 (略) 有限公司自建房屋,无房产证。 (略) 房屋由金融机构使用,经营情况正常。

5、核准或备案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二、交易条件

1、公告开始及截止日期: * 年9月2日-- * 年9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不延期;

2、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第一个承租年度的租金需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后的租金为每个租赁年度的前三日内向出租方缴纳;(3)承租方与出租方须在原承租方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接,出租方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原承租方租赁合同于 * 年10月31日到期;(4)租赁物使用用途要求:禁止承租方从事一 (略) 为。

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 (略) (略) 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物现状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物现状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租赁物或拒付价款;(2)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租赁物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3)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不得私自 (略) 转租。

5、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经公开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拍 (略) 处置;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协议转让。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1、承租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审核方式:交易机构登记审核

3、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自然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意向承租方请携带上述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于公告期截止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书面承 (略) 登记审核。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 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 (略) 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四、保证金设定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截止日17时前缴纳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其放弃承租资格。意向承租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资产评估 (略) 披露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同意接受 (略) 包含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公告内容并以不低于公告的 (略) 交易。

(1)保证金金额: * .00元(大写: * 万元整)

(2)缴纳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3)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4)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焦作民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焦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2、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时,请准确预留身份识别信息,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发生的转账费用由意 (略) 承担。保证金缴纳期间不向缴纳方计付利息。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3、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的、逾期不签合同的;(5)承租方逾期未按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的、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五、出租方信息

1、出租方:河南 (略) 有限公司

2、注册地(住所):博爱县磨头镇政府西50米

3、法定代表人:崔志刚

4、注册资本: * 亿圆整

5、企业类型: (略) (国有独资)

6、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7、内部决策情况: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通过焦作市公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在焦作市公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七、出租方联系方式

1、出租方:河南 (略) 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联系人:卫先生

4、联系地址:博爱县磨头镇政府西50米

八、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联系人:李女士

4、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 * 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 年8月30日



(系统测试)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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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 (略) )拟对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 (略) 公开招租。

一、转让标的信息

1、项目编号:焦公管办产权[ * ]- * 号;

2、标的名称: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五年租赁权;

3、转让底价:25万元/年;

4、标的基本信息:河南 (略) 有限公司安置小区5号楼一层临街门面房位于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磨蒋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面积数据仅做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道路、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完善。该处房屋为河南 (略) 有限公司自建房屋,无房产证。 (略) 房屋由金融机构使用,经营情况正常。

5、核准或备案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二、交易条件

1、公告开始及截止日期: * 年9月2日-- * 年9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不延期;

2、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第一个承租年度的租金需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后的租金为每个租赁年度的前三日内向出租方缴纳;(3)承租方与出租方须在原承租方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接,出租方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原承租方租赁合同于 * 年10月31日到期;(4)租赁物使用用途要求:禁止承租方从事一 (略) 为。

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 (略) (略) 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物现状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物现状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租赁物或拒付价款;(2)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租赁物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3)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不得私自 (略) 转租。

5、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经公开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拍 (略) 处置;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协议转让。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1、承租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审核方式:交易机构登记审核

3、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自然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意向承租方请携带上述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于公告期截止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书面承 (略) 登记审核。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 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 (略) 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四、保证金设定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截止日17时前缴纳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其放弃承租资格。意向承租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资产评估 (略) 披露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同意接受 (略) 包含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公告内容并以不低于公告的 (略) 交易。

(1)保证金金额: * .00元(大写: * 万元整)

(2)缴纳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3)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4)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焦作民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 (略)

(略) : (略) 焦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2、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时,请准确预留身份识别信息,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发生的转账费用由意 (略) 承担。保证金缴纳期间不向缴纳方计付利息。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3、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的、逾期不签合同的;(5)承租方逾期未按 (略) 交易价款及交易相关费用的、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五、出租方信息

1、出租方:河南 (略) 有限公司

2、注册地(住所):博爱县磨头镇政府西50米

3、法定代表人:崔志刚

4、注册资本: * 亿圆整

5、企业类型: (略) (国有独资)

6、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7、内部决策情况: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通过焦作市公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在焦作市公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七、出租方联系方式

1、出租方:河南 (略) 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联系人:卫先生

4、联系地址:博爱县磨头镇政府西50米

八、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联系人:李女士

4、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 * 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 (略)

* 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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