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农信社1处房产转让
桦川农信社1处房产转让
项目名称 | (略) 1处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CQJY-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2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1月1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详见明细表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详见明细表 | 套内建筑面积 | * .47㎡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使用期限 | - | ||
权利性质 | - | 用途 | 商服、住宅 | ||
房屋结构 | - | 所在层数 | -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屋朝向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租赁情况 | 闲置 | 装修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抵押情况 | - | 配备电梯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欠费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其他情况 | 转让标的为降价后重新转让, (略) 自有办公楼、 (略) 、 (略) 打包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桦川县农村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M 注册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高纯芝 经济类型:股份合作制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桦川县农村 (略) (略) 会议纪要 点击查看>>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桦川县农村 (略)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 (略) 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 (略) 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办理产权登记 (略) 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略) 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 (略) 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年12月13日 | 至 | * 年01月10日 16:00为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 (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12月13日 10:00 至 * 年01月11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按照单个标的成交价款5%比例收取,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少于 * 元,不足 * 元按照 * 元收取。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转让房产明细表.xls | ||||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 |||||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略) | 那先生: 点击查看>>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那先生: 点击查看>>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1处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CQJY-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2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1月1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详见明细表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详见明细表 | 套内建筑面积 | * .47㎡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使用期限 | - | ||
权利性质 | - | 用途 | 商服、住宅 | ||
房屋结构 | - | 所在层数 | -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屋朝向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租赁情况 | 闲置 | 装修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抵押情况 | - | 配备电梯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欠费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其他情况 | 转让标的为降价后重新转让, (略) 自有办公楼、 (略) 、 (略) 打包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桦川县农村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M 注册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高纯芝 经济类型:股份合作制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桦川县农村 (略) (略) 会议纪要 点击查看>>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桦川县农村 (略)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 (略) 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 (略) 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办理产权登记 (略) 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略) 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 (略) 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年12月13日 | 至 | * 年01月10日 16:00为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 (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12月13日 10:00 至 * 年01月11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按照单个标的成交价款5%比例收取,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少于 * 元,不足 * 元按照 * 元收取。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转让房产明细表.xls | ||||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 |||||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略) | 那先生: 点击查看>>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那先生: 点击查看>>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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