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职业学院雅鲁校区(原呼伦贝尔卫生学校)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扎兰屯职业学院雅鲁校区(原呼伦贝尔卫生学校)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略) 雅鲁校区( (略) )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略) 雅鲁校区( (略) )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 标的编号 | C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2月1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坐落 | (略) 教学综合楼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 .57平方米 | 房产证号 | 蒙房权证扎兰屯字第 点击查看>> 号、房权证字第 * 号 | |||
共有宗地面积 | * .95平方米 | 权利类型 | 科教用地 | ||||
权利性质 | 划拨 | 房屋总层数 | |||||
房屋结构 | 所在层数 | ||||||
房屋现状 | 目前用途 | 闲置 | 房屋朝向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简单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月5日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市安园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
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伦贝尔市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 (略) 置明月校区、雅鲁校区土地房屋相关资产的请示》 (略) 【 * 】89号 | ||||||
批准文件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处置明月校区雅鲁校区土地房屋相关资产的批复》(呼政字[ * ]33号) | ||||||
特别告知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 * .57平方米,其中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权属证书 (略) (略) 有相关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承担。 2、房屋状态:闲置。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性质等情况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略) 在地规划、不动 (略) 门核定为准。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规划、不动产登记、 (略) (略) 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方和 (略) 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略) 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5、委托方和 (略) 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 (略) 置办法(试行)》所指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 (略) 置程序及措施。 6、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以下简称“公司”)备查。 7、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8、纪检监督电话: 徐景春 点击查看>> 9、依据扎兰屯 (略)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委托方与受让方达成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去扎兰屯 (略)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如受让方继续用作科教用地,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受让方不作科教用地使用改为商业用地,需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由受让方与扎兰屯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不低于 * .00元/平方米。 |
交易条件
交易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标的交割 | 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 (略) 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受 (略) 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 (略) 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 (略) 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 (略) 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受让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 (略) 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公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 (略) 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 (略) 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 (略) 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为受让方。 4、意向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 (略) , (略) 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我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付交易价款。 5、委托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 (略) 需要的手续, (略) 办理过户手续。 6、交付时间:委托方在与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约定 (略) 房产的交割。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天,委托方须向受让方承担成交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委 (略) 交易价款, (略) 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7、 (略) 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标准以交易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指南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 * 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 年1月12日上午10:00至 * 年2月11日下午16:00 | |||
(略) 置方式 | 保证金: * 万元 保证内容: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后果 (略) 承担。 处置方式: 1、确定受让方后竞价保证金由委托方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存入账户,如因受让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各意向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受让方后退回; 3、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付至指定账户后退回; 4、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完毕转受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 ||||
服务费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行号: 点击查看>> | ||||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行 号: 点击查看>>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1月12日上午10:00至 * 年2月11日下午16: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受让方服务费 | 由受让方按转让底价的2.5‰支付给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指定服务费账户内 |
联系 | 项目负责人 | 杨萌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卢文艳电话: 点击查看>> | |
勘验负责人 | 李大鹏电话: 点击查看>> | |
勘验地址 | 呼伦贝尔海拉尔区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 |
(略) 雅鲁校区( (略) )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略) 雅鲁校区( (略) )房产及土地整体转让交易公告 | 标的编号 | C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2月1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坐落 | (略) 教学综合楼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 .57平方米 | 房产证号 | 蒙房权证扎兰屯字第 点击查看>> 号、房权证字第 * 号 | |||
共有宗地面积 | * .95平方米 | 权利类型 | 科教用地 | ||||
权利性质 | 划拨 | 房屋总层数 | |||||
房屋结构 | 所在层数 | ||||||
房屋现状 | 目前用途 | 闲置 | 房屋朝向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简单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月5日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市安园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
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伦贝尔市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 (略) 置明月校区、雅鲁校区土地房屋相关资产的请示》 (略) 【 * 】89号 | ||||||
批准文件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处置明月校区雅鲁校区土地房屋相关资产的批复》(呼政字[ * ]33号) | ||||||
特别告知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 * .57平方米,其中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权属证书 (略) (略) 有相关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承担。 2、房屋状态:闲置。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性质等情况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略) 在地规划、不动 (略) 门核定为准。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规划、不动产登记、 (略) (略) 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方和 (略) 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略) 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5、委托方和 (略) 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 (略) 置办法(试行)》所指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 (略) 置程序及措施。 6、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以下简称“公司”)备查。 7、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8、纪检监督电话: 徐景春 点击查看>> 9、依据扎兰屯 (略)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委托方与受让方达成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去扎兰屯 (略)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如受让方继续用作科教用地,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受让方不作科教用地使用改为商业用地,需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由受让方与扎兰屯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不低于 * .00元/平方米。 |
交易条件
交易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标的交割 | 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 (略) 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受 (略) 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 (略) 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 (略) 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 (略) 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受让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 (略) 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公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 (略) 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 (略) 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 (略) 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为受让方。 4、意向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 (略) , (略) 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我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付交易价款。 5、委托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 (略) 需要的手续, (略) 办理过户手续。 6、交付时间:委托方在与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 (略) 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约定 (略) 房产的交割。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天,委托方须向受让方承担成交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委 (略) 交易价款, (略) 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7、 (略) 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标准以交易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指南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 * 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 年1月12日上午10:00至 * 年2月11日下午16:00 | |||
(略) 置方式 | 保证金: * 万元 保证内容: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后果 (略) 承担。 处置方式: 1、确定受让方后竞价保证金由委托方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存入账户,如因受让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各意向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受让方后退回; 3、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付至指定账户后退回; 4、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完毕转受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 ||||
服务费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行号: 点击查看>> | ||||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行 号: 点击查看>>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1月12日上午10:00至 * 年2月11日下午16: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受让方服务费 | 由受让方按转让底价的2.5‰支付给呼伦贝尔市亿源 (略) 指定服务费账户内 |
联系 | 项目负责人 | 杨萌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卢文艳电话: 点击查看>> | |
勘验负责人 | 李大鹏电话: 点击查看>> | |
勘验地址 | 呼伦贝尔海拉尔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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