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迈可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二次挂牌)-挂牌披露
北海市迈可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二次挂牌)-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ZZCQ 点击查看>> _1 |
---|---|
项目名称 | 北海市迈可 (略) * %股权(二次挂牌) |
转让方名称 | 北海弘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 * .6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位于北海市疏港大道北、港北一路南的A5及A2-2地块,该土地面积为 * .17平方米(其中占压道路面积 * .3平方米)。该土地原在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根据 * 年5月3日长沙市雨 (略) ( * )雨执字第87-12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将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该土地裁定至标的企业名下。标的企业已于 * 年9月26日依照上述裁定书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但该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仍未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 2、根据该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显示,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但根据《北海 (略) 关于市迈可 (略) 建设用地规划问题的复函》(北自然资复【 * 】 * 号),该土地(扣除占压道路面积)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小学)。 3、 * 年10月15日,转让方北 (略) 与标的企业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略) 备查)。根据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湘智超年审字【 * 】第B * 号审计报告),北 (略) 对标的企业 * 万元债权已转至标的企业“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科目中。现标的企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可配合、协助受让方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其他信息详见湘智超年审字【 * 】第B * 号审计报告、湘亚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 . 点击查看>> 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 万元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 (略) 结算专户。 4、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位于北海市疏港大道北、港北一路南的A5及A2-2地块,该土地面积为 * .17平方米(其中占压道路面积 * .3平方米)。该土地原在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根据 * 年5月3日长沙市雨 (略) ( * )雨执字第87-12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将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该土地裁定至标的企业名下。标的企业已于 * 年9月26日依照上述裁定书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但该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仍未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 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负责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该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相关税费。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 (略) 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项目编号 | ZZCQ 点击查看>> 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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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海市迈可 (略) * %股权(二次挂牌) |
转让方名称 | 北海弘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 * .6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位于北海市疏港大道北、港北一路南的A5及A2-2地块,该土地面积为 * .17平方米(其中占压道路面积 * .3平方米)。该土地原在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根据 * 年5月3日长沙市雨 (略) ( * )雨执字第87-12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将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该土地裁定至标的企业名下。标的企业已于 * 年9月26日依照上述裁定书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但该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仍未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 2、根据该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显示,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但根据《北海 (略) 关于市迈可 (略) 建设用地规划问题的复函》(北自然资复【 * 】 * 号),该土地(扣除占压道路面积)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小学)。 3、 * 年10月15日,转让方北 (略) 与标的企业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略) 备查)。根据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湘智超年审字【 * 】第B * 号审计报告),北 (略) 对标的企业 * 万元债权已转至标的企业“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科目中。现标的企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可配合、协助受让方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其他信息详见湘智超年审字【 * 】第B * 号审计报告、湘亚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 . 点击查看>> 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 万元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 (略) 结算专户。 4、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位于北海市疏港大道北、港北一路南的A5及A2-2地块,该土地面积为 * .17平方米(其中占压道路面积 * .3平方米)。该土地原在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根据 * 年5月3日长沙市雨 (略) ( * )雨执字第87-12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将湖南省国信 (略) 名下该土地裁定至标的企业名下。标的企业已于 * 年9月26日依照上述裁定书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但该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仍未办理至标的企业名下。 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负责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该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相关税费。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 (略) 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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