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自然资规(公告)字【202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太自然资规(公告)字【202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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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自然 (略) 决定公开出让县经济开发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座落 | 面积 (?O) | 用途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2号地块 | 晋熙镇普贤路南、将军山路东侧 | * .20 | 工业(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R≥1.0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4号地块 | 晋熙镇普贤路南、广庵路西侧 | * .31 | 工业(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R≥1.0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5号地块 | 晋熙镇龙山路南、将军山路西侧 | * .95 | 工业兼仓储用地,其中仓储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超过35%(智慧物流园) | R≥1.2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6号地块 | 晋熙镇横山东路北、和平路东侧 | * .65 | 工业(其他制造业) | R≥1.2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7号地块 | 晋熙镇广庵路东团山路北侧 | * .26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R≥1.5 | ≥ * | 50 |
其他用地条件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出让方式及报名条件
出让方式为拍卖或挂牌,竞买人数不足两家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披 (略) (略) 为的;申请竞买时, (略) 政区域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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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 年2月9日至 * 年2月15日17:00前凭营业执照和单位介绍信到太湖县公 (略) (晋熙镇龙山路与 (略) )索取公开出让文件。
2、本次出 (略) 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3、竞买人应于 * 年2月9日至 * 年2月15日17:00前到太湖县公 (略) ,按申请竞买要求提交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需从竞买人账户转出,并在办理竞买登记前缴纳到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4、 竞买人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且不具有禁止竞买土地情形的,方能取得有效竞买资格,由太湖县公 (略) 通知其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竞买人已缴纳竞买保证金,但经审核不符合竞买申请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 年2月16日10:30时。
挂牌时间: * 年2月16日至 * 年2月25日16:00。
报名时间顺延至 * 年2月23日17:00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均按 “标准地”出让。
2、出让成交后,竞买人应于当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次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主持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4、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地块的总地价款。
5、土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 (略) 分转作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 (略) 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 (略) 为的,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按照总成交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收, (略) 分依法追偿。
7、竞买人不得提供虚假文件;提供虚假文件的,出让人取消其竞买资格或受让资格(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出让合同),按总成交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含定金)中直接扣收。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自然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太湖县公 (略)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与 (略)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八、接受竞买保证金账户和账号:
账户名称:太湖县公 (略)
(略) : (略)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太湖县自然 (略)
*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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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自然 (略) 决定公开出让县经济开发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座落 | 面积 (?O) | 用途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2号地块 | 晋熙镇普贤路南、将军山路东侧 | * .20 | 工业(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R≥1.0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4号地块 | 晋熙镇普贤路南、广庵路西侧 | * .31 | 工业(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R≥1.0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5号地块 | 晋熙镇龙山路南、将军山路西侧 | * .95 | 工业兼仓储用地,其中仓储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超过35%(智慧物流园) | R≥1.2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6号地块 | 晋熙镇横山东路北、和平路东侧 | * .65 | 工业(其他制造业) | R≥1.2 | ≥ * | 50 |
TH 点击查看>> | 县经济开发区97号地块 | 晋熙镇广庵路东团山路北侧 | * .26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R≥1.5 | ≥ * | 50 |
其他用地条件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出让方式及报名条件
出让方式为拍卖或挂牌,竞买人数不足两家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披 (略) (略) 为的;申请竞买时, (略) 政区域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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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 年2月9日至 * 年2月15日17:00前凭营业执照和单位介绍信到太湖县公 (略) (晋熙镇龙山路与 (略) )索取公开出让文件。
2、本次出 (略) 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3、竞买人应于 * 年2月9日至 * 年2月15日17:00前到太湖县公 (略) ,按申请竞买要求提交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需从竞买人账户转出,并在办理竞买登记前缴纳到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4、 竞买人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且不具有禁止竞买土地情形的,方能取得有效竞买资格,由太湖县公 (略) 通知其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竞买人已缴纳竞买保证金,但经审核不符合竞买申请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 年2月16日10:30时。
挂牌时间: * 年2月16日至 * 年2月25日16:00。
报名时间顺延至 * 年2月23日17:00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均按 “标准地”出让。
2、出让成交后,竞买人应于当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次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主持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4、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地块的总地价款。
5、土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 (略) 分转作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 (略) 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 (略) 为的,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按照总成交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收, (略) 分依法追偿。
7、竞买人不得提供虚假文件;提供虚假文件的,出让人取消其竞买资格或受让资格(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出让合同),按总成交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含定金)中直接扣收。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自然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
联系人: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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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太湖县公 (略)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与 (略)
联 系 人: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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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接受竞买保证金账户和账号:
账户名称:太湖县公 (略)
(略) :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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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太湖县自然 (略)
*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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