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青年西路以南、云梦南路以西、东抵京广铁路、南至农工商路
位于青年西路以南、云梦南路以西、东抵京广铁路、南至农工商路
挂牌编号: | (略) 挂( * )02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点击查看>> 09:00:00 | ||
地块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10:00:00 | ||||
岳阳 (略) | |||||
位于青年西路以南、云梦南路以西、东抵京广铁路、南至农工商路 | |||||
* .23㎡(6.82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用地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3.95 | ||
资源储量: | 设计规模: | ||||
开采矿种: | 采矿方法: |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起始价: | * . * 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20. * 万元 | ||
成交时间: | 成交价: | 万元 | |||
竞得人名称: |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略) 上,通过岳阳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进行。 (略) 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 (略) 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5、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特别说明:①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新建房屋中就地还建16户征拆户, (略) 需80㎡房屋13套,原日杂公司需80㎡房屋3套。 ②还建房屋的分配、差价找补、权证办理等事宜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 (略) 。 ③宗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按照与岳阳市自然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将还建房屋交付征拆户。 ④根据岳府阅[ * ]9号会议精神,岳 (略) (略) 包干负责上述16户的还建安置, (略) 根据房屋建设进度将补偿安置款 * .5万元分期支付给土地受让人。 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庙安置点安置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 * ]44号)精神,太子庙安置商品房项目用于安置历史文化街区、G * 西环线、工人文化 (略) 扩建等项目范围内征拆户。除16户还建房屋外,首期A地块剩余房屋的 (略) 为三大项目的征拆安置户。 ⑥宗地出让后,由岳 (略) (略) 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⑦宗地出让后,因还建安置等引起的一切纠纷概由岳 (略) (略) (略) 理。 |
挂牌编号: | (略) 挂( * )02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点击查看>> 09:00:00 | ||
地块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10:00:00 | ||||
岳阳 (略) | |||||
位于青年西路以南、云梦南路以西、东抵京广铁路、南至农工商路 | |||||
* .23㎡(6.82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用地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3.95 | ||
资源储量: | 设计规模: | ||||
开采矿种: | 采矿方法: |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起始价: | * . * 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20. * 万元 | ||
成交时间: | 成交价: | 万元 | |||
竞得人名称: |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略) 上,通过岳阳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进行。 (略) 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 (略) 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5、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特别说明:①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新建房屋中就地还建16户征拆户, (略) 需80㎡房屋13套,原日杂公司需80㎡房屋3套。 ②还建房屋的分配、差价找补、权证办理等事宜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 (略) 。 ③宗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按照与岳阳市自然 (略)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将还建房屋交付征拆户。 ④根据岳府阅[ * ]9号会议精神,岳 (略) (略) 包干负责上述16户的还建安置, (略) 根据房屋建设进度将补偿安置款 * .5万元分期支付给土地受让人。 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庙安置点安置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 * ]44号)精神,太子庙安置商品房项目用于安置历史文化街区、G * 西环线、工人文化 (略) 扩建等项目范围内征拆户。除16户还建房屋外,首期A地块剩余房屋的 (略) 为三大项目的征拆安置户。 ⑥宗地出让后,由岳 (略) (略) 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⑦宗地出让后,因还建安置等引起的一切纠纷概由岳 (略) (略)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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