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55号沿街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临沂市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55号沿街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转让底价:¥ * .08万元/年
项目编号:LYZC 点击查看>>
转让方:临沂市 (略)
保证金:20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YZC * * | 临沂市 (略) 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略) 落使用权 | * .08 万元/年 | * .08 万元/年 | 至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市 (略) | ||||||
住 址 | 山东省临沂 (略) 新区沂蒙北路环 (略) *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 (略) 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略) 落使用权 | ||||||
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值 (万元/年) | |||
1 | 沿街5层 办公楼 | (略) (略) 有权证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 .85 | * .20 | ||||
院内2层楼 | - | * .22 | 8.43 | |||||
传达室 | - | 34.44 | 0.45 | |||||
合计 | - | * .51 | * .08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略) 使操作规则》 (略) (略) 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 (略) 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略) 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3、本项目挂牌底价为首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不低于10年,每3年为一个档期,档期内租赁价格不变,租赁价格每个档期上涨2%。 4、标 (略) 于租赁状态,由临沂强 (略) 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 5、标 (略) 有权人为原临沂市 (略) ,实际权利人为临沂市 (略) 。 6、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 (略) 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略) 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市 (略) | ||||||
批准内容 | 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 (略) 公开招租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2月6日 | |||||||
评估结果 (万元/年) | * .08 | |||||||
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年) | * .08 | ||||||
价款支付 方式 | 分期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0万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 (略) 为,经出租方 (略) 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且不承担承 (略) 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 (略) (略) (略) 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 (略) 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略) 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 (略) 的后果和风险。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了解、熟知转让标的现存的租赁情况,同意原承租方搬出后再与出租方交割相关房屋。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 (略) 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 (略) 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 (略) 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 (略) (略) 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责任及风险。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 (略)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 (略) 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 (略) (略) 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 (略) 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 (略) 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名义与外界开展各类民商事活动,须确保承租标的的安全完整,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略) 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 (略) 对 (略) 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 (略) 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 (略) 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万元) | 2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略) 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标的资料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转让底价:¥ * .08万元/年
项目编号:LYZC 点击查看>>
转让方:临沂市 (略)
保证金:20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YZC * * | 临沂市 (略) 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略) 落使用权 | * .08 万元/年 | * .08 万元/年 | 至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市 (略) | ||||||
住 址 | 山东省临沂 (略) 新区沂蒙北路环 (略) *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 (略) 所属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略) 落使用权 | ||||||
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 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值 (万元/年) | |||
1 | 沿街5层 办公楼 | (略) (略) 有权证字第 点击查看>> 号 | * .85 | * .20 | ||||
院内2层楼 | - | * .22 | 8.43 | |||||
传达室 | - | 34.44 | 0.45 | |||||
合计 | - | * .51 | * .08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略) 使操作规则》 (略) (略) 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 (略) 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略) 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3、本项目挂牌底价为首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不低于10年,每3年为一个档期,档期内租赁价格不变,租赁价格每个档期上涨2%。 4、标 (略) 于租赁状态,由临沂强 (略) 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 5、标 (略) 有权人为原临沂市 (略) ,实际权利人为临沂市 (略) 。 6、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 (略) 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略) 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市 (略) | ||||||
批准内容 | 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 (略) 公开招租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2月6日 | |||||||
评估结果 (万元/年) | * .08 | |||||||
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年) | * .08 | ||||||
价款支付 方式 | 分期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0万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 (略) 为,经出租方 (略) 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且不承担承 (略) 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 (略) (略) (略) 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 (略) 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略) 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 (略) 的后果和风险。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了解、熟知转让标的现存的租赁情况,同意原承租方搬出后再与出租方交割相关房屋。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 (略) 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 (略) 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 (略) 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 (略) (略) 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责任及风险。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 (略)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 (略) 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 (略) (略) 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 (略) 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 (略) 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名义与外界开展各类民商事活动,须确保承租标的的安全完整,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略) 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 (略) 对 (略) 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 (略) 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 (略) 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万元) | 2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略) 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标的资料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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