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5队六间土地地块项目,马克村5队六间...
【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5队六间土地地块项目,马克村5队六间...
南沙区东涌 (略) 六间土地地块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立项编号:穗南农资竞〔 * 〕 * 号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 (略) 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委托,定于 * 年2月9日周三15时0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对南沙区东涌 (略) 六间土地地块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 (略) 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 * 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 (略) 六间土地地块;
(二)资产类型:耕地;
(三)资产地址: (略) , (略) 路,南至排水河, (略) 路, (略) 鱼塘;
(四)交易面积:40亩(占地面积);
(五)项目经营用途:耕种,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 R无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无证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 (略) 以列 (略) 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无;
(八)合同年限:15年10个月(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 * 元/亩/年(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8%;
(十二)交易保证金:¥ * , * 元 (大写: * * * 万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 , * 元(大写: * * * 万元整);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 * 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十八)现场报名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九)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17:00前;
(二十)法定优先权申报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17:00前(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竞投日报到时间: * 年2月9日周三14:55前(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
(二十二)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二十三)其他说明:
1. (略) 门征收、征用或者借用此地块的,按 (略) 所占面积计算青 (略) 占50%,承包方占50%;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补 (略) 有;
2. 按照南沙区 * 年特色精品村示范(马克村)景观提升概念规划设计(专家评审稿) (略) 耕作;若要了解方案内容的,请联系马克村刘焯华,电话 点击查看>> 。此地块按照规划方案只能用于种植水果,若种植水果以外的农作物,需征得 * 方同意,否 (略) 理;
3.若 (略) (或部分)资 (略) 而导致发 (略) (或部分)资产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 (略) 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 (略) 分资产开始收租, (略) 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 (略) 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30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中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4. 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耕地租赁合同》;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南沙区农 (略) 的异常名单。
(三)竞 (略) 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 (略) 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南沙区农 (略) 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代表,须符合以下相对应的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二)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 (略) 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 (略) 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五)竞投人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六)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 *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 (略) 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 (略) 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 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项目公告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2年2月8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区级交易竞投报名表》【 (略) 领取或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提供本公告竞投 (略) 需的证明材料。
4.其他资料:(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须按以下相对应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1以企业法人(如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1.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1.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2.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 (略) 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略) 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2.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 (略) 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3.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3.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4.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4.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 (略) (略) 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5.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5.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略) 证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立项编号同一竞投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或自然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 (略) 转账方式缴交,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 * 方须一致。
4.竞投人、竞投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南沙区农 (略) 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
5.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办理授权委托时,按 (略) : (略) ,受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供南沙区农 (略) 工作人员核对,并手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六、法定优先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 * 2年2月8日周二17:00前(节假日除外)向南沙区农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南沙区农 (略) 核对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法定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法定优先权);法定优先 (略) 由项目业主单位即时确认,法定优先权的竞得方式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2.1.4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 (略) 报名前 (略) 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交易保证金到账之后,还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五点报名事 (略) 现场报名。
(一)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广州 (略)
(二)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 (略) 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 (略) 理:
2.1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银行受理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转账业务委托,即视为已完成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
2.3各竞投人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 (略) 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马克村穗南农资竞〔 * 〕 * 号交易保证金。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 (略) 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竞投事项
(一)本项目的竞投时间: * 年2月9日周三 15时00分(北京时间),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至少提前30分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竞投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南沙区农 (略) 竞投资格确认书》 (略) 报到(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如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投的,受委托人报到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竞投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及《南沙区农 (略) 竞投资格确认书》原件。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时,还没完成报到的,一律视 (略) 放弃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开始前进入竞投室。
(二)现场竞投参与人要求:
1.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2.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 (略) 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3.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4.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 (略) 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5.竞投人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交易方式和竞投规则:
1.本 (略) 举牌竞 (略) 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投规则
2. (略) 举牌竞投规则
2.1.1竞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公开报价,价高者得。
2.1.2竞投顺序号确认方式:竞投当天竞投人按报到顺序领取报到号。竞投开始后,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摇出第一个摇竞价牌的报到号。该报到号竞投人摇号后,领取的另一颜色牌号为本次竞投的竞价牌号,并按这个牌号到相应位置就坐,原就座人为第二摇号人,如此类推, (略) 有人领取竞价牌号(如遇停电,则通过抽号形式;若报到的竞投人只有一个,则不再摇号,报到号牌即为竞价牌)。所有竞投人报价必须举竞价牌,举牌的同时口头报价。所有竞投人的报价,均要 (略) 重复报价后,报价方有效。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 (略) 交交易保证金将按 (略) 附资料的“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1.3竞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投报价(即加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投牌清晰表达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 (略) 有竞投人都不同意按底价竞投,本次竞投因无人底价应价而未能成功交易。
第二阶段:每轮仍在参与竞投的竞投人按顺序逐一举牌报价。顺序号为“1”的要在上一轮最后报价基础上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或表态“放弃”),顺序号“2”表态“跟”(即与顺序号“1”报同样价格)或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若表态“放弃”代表退出本轮及后续竞投,如此类推直至产生最高价竞投人。如果新 (略) 有竞投人都放弃按增幅报价,以最近一轮报价中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若最终成交价有多人应价,当中拥有法定优先权的竞投人成为竞得人,否则通过摇号(如遇停电,则通过抽号形式)确定竞得人。
2.1.4法定优先权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指定日期前向区农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区农 (略) 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法定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法定优先权。 (略) 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法定优先权的最高价竞投人, (略) 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2.1.5其他约定:
竞投当天按项目公告时间组织开展;若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单位、镇(街)和区农 (略) 三方一致同意,可适当延后(只延后竞投开始时间,竞投人报到时间不作顺延),各竞投人应予理解和配合。
九、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项 (略) 在地的公开栏、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南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区农 (略) (略) 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 (略) 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十、 (略) 理规则
(一)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 (略) (略) 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生的权 (略) 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竞投人对 (略) 理有异议的应与项目业主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对竞投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因交易保证金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略) 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 (略) 理规则:
1.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包括 (略) (略) 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下同)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1.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 (略) 理完毕后,按 (略) 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 (略) 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 (略) 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 (略) 理规则:
2.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依照《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理委托确认书》的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 (略) 理完毕后,按 (略) 理:
2.2.1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2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3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3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略) 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 (略) 参加竞投的;
2.在竞投开始后,但尚未结束前未经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许可,擅自 (略) 的;
3.进入竞投室后,竞投人 (略) 带的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放在手机屏蔽柜里面,或佩戴蓝牙耳机等设备参与竞投的;
4. (略) 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 (略) 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6.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 (略) 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 (略) 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 (略) 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 (略) 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 (略) 参加竞投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二、 (略) 理原则
(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 (略) 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 (略) 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无关。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 (略) 竞投,必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单位与竞得人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十三、风险提醒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 (略) 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二)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不向竞投人 (略) (略) 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 (略) 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 (略) 承担。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 (略) 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焯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滘尾中街2号
十六、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 (略) 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南沙 (略) 点击查看>> 。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 年 1 月 25日
耕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以下简称 * 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 * 方)
为规 (略) 为,维护耕地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 (略) 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 * *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略) 分 概况
第一条 * 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土名 (略) 六间土地地块的地块,该地块坐落 (略) ,四至为: (略) 路,南至排水河, (略) 路, (略) 鱼塘,地块总面积为40亩。
第二条 * 方对 * 方出租的土地权属及现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租赁,仅用于耕种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内,租赁地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 方需按«南沙区 * 年特色精品村示范(马克村)景观提升概念规划设计(专家评审稿)的方案»进行耕作,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将租赁地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地,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略) 分 租赁期限
第四条 该地块租赁期限为15年10个月。从 * 年3月 1日起至 *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 * 方享有或该地块法定的租赁经营期限的, (略) 分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即视为 * 方已按现状将租赁地交付给 * 方使用(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因 * 方与本合同项下耕地原租赁人未完成交接导致本合同 (略) 的双方不作违约, (略) 期限自动顺延。如因 * 方与原租赁人问题,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后仍无法向 * 方交付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略) 分 租金及支付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 * 方须一次性向 * 方交纳¥ * , * .00元(大写:人民币 * * * 万元整) (略) 本合同的保证金(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 分补足, (略) 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低作租金。
(二)租赁期届满,如 (略) 为且不再续租, * 方待 * 方付清租金项及办理交接手续完毕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 方。
第八条 租金标准
租金方式采用多期有递增方式方式计算:
租金单价为:¥ 元/亩/年,租赁面积为40亩,年租金为元。 * 方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不含税费。
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租金自第4支付周期开始递增,每3个支付周期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8% 。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含税费,如 * 方需要 * 方提供完税 (略) 门要求 * 方缴纳本租赁合同税费的,税费由 * 方负责解决。如合同期满后, (略) 门要求 * 方补缴的, * 方有权向 * 方追索。
第九条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分16期支付,每一年为一期, * 方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当期租金。第一期租金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每期支付租金为:
第1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2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3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4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5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6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7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元
第8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9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0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1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2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3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4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5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6期: * 年3月1日至 * 年12月31日租金 元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租金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租金者, * 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 (略) 欠租金的1‰计算。如 * 方拖欠 * 方租金达到10天的,按本合同第二 (略) 理。
第十一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 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收取租金:
账 户: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户 名: 点击查看>>
(略) :广州 (略) (略)
* 方收取 * 方租金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 方未开具收款凭证或 * 方遗失收款凭证,但 (略) 本合同,且双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 (略) 合同。
(略) 分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地 (略) 监督,督促 * 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 * 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
(三)由 * 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方不侵犯 * 方的合法权益。
(四) * 方擅自将租赁地转租、分租、转让、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五) * 方不得利 (略) 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该情况,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三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 (略) 租赁的土地,享有租赁地的收益权和经营权。
(二) * 方必须遵守《中华 (略) 乡规划法》、《广州市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经依法批 (略) 乡规划, (略) 建法建筑,在租赁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必须经过 * 方书面同意 (略) 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租赁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 *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 (略) 构建; *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租赁 (略) 危化品的存储和作业;合同期满前10日 * 方必须以不劣于土地原状的标准交还,并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不含构筑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略) 理的, *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地上附着 (略) 理。 * 方 (略) 建下的固定水利等生产设施、构筑物,不能破坏废除,租赁期届满 (略) 有。
(三) * 方仅享有租赁地的承租经营权, * 方不得 (略) 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四) * 方对 (略) 有权, * 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租赁、转租、买卖(转让)、闲置、 (略) 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租赁期内,租赁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 方经济损失的, (略) 解决, * 方不给予减免租金和不作经济补偿。
(六) * 方在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 (略) 承担,与 * 方无关。
(七) * 方不得利 (略) 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八)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九)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租赁地上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从其他地方运来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 * 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对土地和水体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佣人员报酬,不得违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因 * 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引致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责任,由 * 方承担。
* 方生产经营操作不当或 * 方对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管理不当引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 * 方承担,与 * 方无关。
(十一) * 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地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在租赁地上开挖土地、将原有土地填土、破坏原有土地塘基、将原有连片土地连通为单个大土地等情形,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 * 方如在租赁范围内养殖禽畜的, (略) 相关的禽畜防疫规定, (略) 门登记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在投苗时要及时向村委会报数登记,并切实做好一切防疫工作,如因操作不当,出现疫情,一切责任由养殖户负责。租赁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 (略) 负责。
* 方未经审批擅自在租赁地范围开展禽畜养殖的,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三) * 方位于租赁地范围内的排水、排灌设施, (略) 安排使用, * 方不得阻挠。 * 方租赁地范围内的道路、排灌、电源要服 (略) 安排。
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 (略) 动方案( * ~ * )》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点击查看>> )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 (略) (略) 负责。 * 方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土地养殖水治理工作。
根据《东涌镇“美丽田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看护房”进行清理整治或改造。“看护房”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的临时性房屋。如因开展农业生产,确有需要建设“看护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按 (略) 建造。“看护房”以宗地为单位提出申请,层数应为单层,高度应小于4米,每处占地面积应小于15平方米,建筑形式应为活动板房、集装箱。不得搭建或者安装永久性承重地梁,建筑形式不得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按土地流转合同总面积在 * 亩(含 * 亩)以下的,“看护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 亩以上的,每 * 亩可设置一间不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可单建或合建,合建的每间不超过60平方米。 * 方 (略) 门及村委的要求做好“看护房”的清理整治或改造工作。
(十四) * 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负责。
第十四条 政策性补贴的归属:
(一)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租赁地的专项补贴的, (略) 有,与 * 方无关;
(二)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 * 方生产经营项目专项补贴的,规 (略) (略) 有,与 * 方无关。
(略) 分 税费规费缴交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 * 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 (略) 政、 (略) 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 * 方承担。 * (略) 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 * 方负责承担。 (略) 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略) 分 分租及转租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 * 方如 (略) (略) 转租给第三方的,须经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领导协调小组、 * 方书面同意,且 * 方及第三方需与 * 方签订转租合同, (略) 理, * 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经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领导协调小组、 * 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转租,转租约定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
(略) 分 征收及征用
第十七条 在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租赁地,本合同自动终止, * 方必须在一个 (略) 交地工作。补偿费按国家 (略) 。
(略) 称征收、征用,包括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征用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或借用土地、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土地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土地的情形。
属于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土地的,本合同自征地单位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建设 (略) 终止。
属于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土地的,本合同自 * 方正式书面通知 * 方之日起 (略) 终止。
* 方因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土地的, (略) 称“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因水利建设、防洪需要、河涌综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土地的, (略) 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土地”的情形。
特别约定:若征收、征用、借用租赁地的面积不超过20%的, (略) 本合同,租金自确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应面积扣减。
第十八条 * 方在收到 * 方或上级关于租赁地征用通知后,不得抢种、抢搭抢建。
第十九条 因租赁地征用导 (略) 终止的,租金计 (略) 交地或 * 方 (略) 收地之日止。
第二十条 租赁地被征用时,征地时间界定以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日期为准:
(一)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 (略) 理:
1.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归 * 方;
2.现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双方按 * 方占 50%, * 方占 50 %分成,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补 (略) 有。
3.上级对积极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内完成交地,规定对租赁人的奖励性补偿双方按 * 方占 50%, * 方占 50%分成。
上级政策文件中明确属于村集体的奖励,按照 (略) 。
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积属于土地, (略)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土地 (略) 补偿的,补偿款整体按照前款约定分配。
(二)本合同届满之日与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之日与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条第(一) (略) 理。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征地单位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内对租 (略) 提前详查,但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 方在提前详查阶段签订的详查确认表不作为补偿依据, *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期时以征地未作补偿为 (略) 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补偿外, * 方还必须承担合同到期逾期交还租赁地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解除后, * 方继续占用租赁地,在占用期间发生征收、征用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 方在收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后,不按 (略) 交出租赁地的, *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组织清理,所产生费用由 * 方承担; * 方在租赁地上遗留的作物及附作物、生产资料等, (略) 理。
第二十二条 * 方与征地单位就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数量、单价等补偿事项未能达成协商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征地单位及 * 方各提供三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单,在 * 方、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 方 (略) 的情况通过摇珠或抽签形式决定一家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 (略) 评估。
委托 (略) 评估,评估依据是 * 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费用,委托评估不对青苗及地上 (略) (略) 评估。
* 方在 * 方通知期限内未提供评估机构名单的,视为 * 方同意在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提供的三家评估机构内选取评估单位;
* 方在 * 方通知期 (略) 参加摇珠、抽签的,视为 * 方同意由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在 * 方见证下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
(二)由征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 (略) 数量确认和价格评估,如 * 方对评估结果无异议,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 方在 * 方通知期限内未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
(三)经评估确定依据后,征地单位将相应补偿划入 * 方账户,如 * 方未提供账户或拒收,可以划入 * 方账户代管;补偿款项到账后, *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按照本条第(五)款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四) * 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略) (略) 提起诉讼的方式确定补偿依据。诉讼期间不停止土地清理及交地工作。 * 方、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 (略) 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将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款项划入 * 方账户或 * 方代管账户后,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五)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高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分在裁决文书生效后补足。
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低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生效裁决文书确定数额为准;如已按原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依据将款项划入 * 方账户,则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有权要求 * (略) 分款项。
第二十三条 * 方配合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和收回租赁地的, * 方不得阻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 方承担;造成违法犯罪的,提 (略) 理。
第二十四条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租赁地,按 (略) 理,补偿标准参照上级征收征用的 (略) 。
(略) 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地并实施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自拆的,奖励款分配、土地移交等按 (略) 理。
(略) 分 意向续租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 方无偿收回租赁地,并有权将租 (略) 竞投交易。 * 方如意向续租,必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 * 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效力不受 * * 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 (略) 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 (略) 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 (略) 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内,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收回租赁地。 * 方需自 * 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清理租赁地交还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若造成 * 方其他损失或引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 方有权继续向 * 方追索。
(一)未经 * 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地的;
(二)损坏租赁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在 *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未经 * 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用途;
(四)利 (略) 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的。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 (略) 为之一的,视为 * 方自愿解除合同。 *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收回租赁地, * 方需自 * 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清理租赁地交还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一)逾期1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 * 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二)拖欠租金10日以上(含本天数);
(三) (略) 门认定, * 方连续二年弃耕抛荒,依法 (略) 罚的(即使 * 方已按时缴纳租金)。
因 * 方拖欠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逾期违约金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从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违约金,与没收合同保证金同时有效,如合同解除后, * 方继续占用土地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条 租赁期限届满, * 方必须立即清理租赁地恢复原状,将租赁地交还 * 方,否则 * 方有权组织清理,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 方组 (略) 产生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占用土地, * 方有权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 方承担。 * 方 (略) 所产生的费用以及 * 方在占用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使用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 * 方有权向 * 方提出追偿。
* 方遗留地上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 * 方有权保留使用并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 * 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交还租赁地,导致 (略) 新招标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 * 方承担(逾期交回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二条 *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租赁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到 (略) 有(即使 * 方已办理审批手续或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因 * 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 *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租赁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 (略) 有(即使 * 方已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三条 * 方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止后移归 * 方。如在合同期内,发生 (略) 分约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情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征收、 (略) 理。
在合同期内,除发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 (略) 门要求强制拆除外,未经 * 方同意, (略) 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 * 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评估价 (略) 赔偿。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分配, * * 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 * 方因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地的,参照南沙区有关补偿标准以及 (略) 分关于征收、征 (略)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本合同自动终止。除本条款约定补偿外, * 方不需对 * 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 方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赔偿 * 方在土地上的实际投入损失。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按实 (略) 评估价值计算。
特别约定: * 方在知悉租赁地将在合同期内将被征收、征用,为独占补偿款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 (略) 为无效。租赁地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被征收、征用, * 方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式取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 方有权通过协商、诉讼途径追讨按照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 * 方应得的补偿。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因追讨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等必要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略) 分 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七条 (略) 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 * 双方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略) 分 送达条款
第三十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 * 方:邮寄地址:
E-mail:
微信号:
(二) * 方:邮寄地址:
E-mail:
微信号:
第三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投递的EMS或挂号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本合同项下租赁地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 * * 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略) 分 补充协议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 * 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作补充,不得对本合同实质内容作修改。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略) 分 合同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 * 方付清保证金后生效; * 方、 * 方双方各执一份,镇公 (略) 一份, (略) 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招标通知、公告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使用,如有抵触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 方法定名称:(盖章) 村备案意见:
* 方法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滘尾中街2号
*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
* 方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签订日期:
* 方法定名称:(盖章)
* 方法定地址:
*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
* 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南沙区东涌 (略) 六间土地地块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立项编号:穗南农资竞〔 * 〕 * 号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 (略) 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委托,定于 * 年2月9日周三15时0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对南沙区东涌 (略) 六间土地地块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 (略) 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 * 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略) 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 (略) 六间土地地块;
(二)资产类型:耕地;
(三)资产地址: (略) , (略) 路,南至排水河, (略) 路, (略) 鱼塘;
(四)交易面积:40亩(占地面积);
(五)项目经营用途:耕种,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 R无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无证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 (略) 以列 (略) 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无;
(八)合同年限:15年10个月(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 * 元/亩/年(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8%;
(十二)交易保证金:¥ * , * 元 (大写: * * * 万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 , * 元(大写: * * * 万元整);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 * 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十八)现场报名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九)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17:00前;
(二十)法定优先权申报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17:00前(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竞投日报到时间: * 年2月9日周三14:55前(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
(二十二)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二十三)其他说明:
1. (略) 门征收、征用或者借用此地块的,按 (略) 所占面积计算青 (略) 占50%,承包方占50%;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补 (略) 有;
2. 按照南沙区 * 年特色精品村示范(马克村)景观提升概念规划设计(专家评审稿) (略) 耕作;若要了解方案内容的,请联系马克村刘焯华,电话 点击查看>> 。此地块按照规划方案只能用于种植水果,若种植水果以外的农作物,需征得 * 方同意,否 (略) 理;
3.若 (略) (或部分)资 (略) 而导致发 (略) (或部分)资产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 (略) 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 (略) 分资产开始收租, (略) 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 (略) 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30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中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4. 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耕地租赁合同》;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南沙区农 (略) 的异常名单。
(三)竞 (略) 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 (略) 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南沙区农 (略) 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代表,须符合以下相对应的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二)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 (略) 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 (略) 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五)竞投人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六)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 *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 (略) 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 (略) 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年1月30日周日11:30前和2月7日至2月8日周二, 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项目公告时间: * 年1月26日至 * 2年2月8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南沙区农 (略) (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区级交易竞投报名表》【 (略) 领取或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提供本公告竞投 (略) 需的证明材料。
4.其他资料:(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须按以下相对应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1以企业法人(如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1.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1.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2.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 (略) 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略) 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2.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 (略) 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3.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3.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4.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4.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 (略) (略) 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4.5.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5.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 (略) (略) 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略) 证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立项编号同一竞投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或自然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 (略) 转账方式缴交,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 * 方须一致。
4.竞投人、竞投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南沙区农 (略) 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
5.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办理授权委托时,按 (略) : (略) ,受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供南沙区农 (略) 工作人员核对,并手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六、法定优先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 * 2年2月8日周二17:00前(节假日除外)向南沙区农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南沙区农 (略) 核对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法定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法定优先权);法定优先 (略) 由项目业主单位即时确认,法定优先权的竞得方式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2.1.4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 (略) 报名前 (略) 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交易保证金到账之后,还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五点报名事 (略) 现场报名。
(一)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广州 (略)
(二)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 (略) 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 (略) 理:
2.1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银行受理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转账业务委托,即视为已完成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
2.3各竞投人必须确 (略) 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略) 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 (略) 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马克村穗南农资竞〔 * 〕 * 号交易保证金。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 (略) 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 (略) 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竞投事项
(一)本项目的竞投时间: * 年2月9日周三 15时00分(北京时间),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至少提前30分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竞投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南沙区农 (略) 竞投资格确认书》 (略) 报到(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如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投的,受委托人报到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竞投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及《南沙区农 (略) 竞投资格确认书》原件。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时,还没完成报到的,一律视 (略) 放弃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开始前进入竞投室。
(二)现场竞投参与人要求:
1.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2.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 (略) 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3.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4.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 (略) 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5.竞投人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交易方式和竞投规则:
1.本 (略) 举牌竞 (略) 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投规则
2. (略) 举牌竞投规则
2.1.1竞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公开报价,价高者得。
2.1.2竞投顺序号确认方式:竞投当天竞投人按报到顺序领取报到号。竞投开始后,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摇出第一个摇竞价牌的报到号。该报到号竞投人摇号后,领取的另一颜色牌号为本次竞投的竞价牌号,并按这个牌号到相应位置就坐,原就座人为第二摇号人,如此类推, (略) 有人领取竞价牌号(如遇停电,则通过抽号形式;若报到的竞投人只有一个,则不再摇号,报到号牌即为竞价牌)。所有竞投人报价必须举竞价牌,举牌的同时口头报价。所有竞投人的报价,均要 (略) 重复报价后,报价方有效。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 (略) 交交易保证金将按 (略) 附资料的“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1.3竞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投报价(即加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投牌清晰表达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 (略) 有竞投人都不同意按底价竞投,本次竞投因无人底价应价而未能成功交易。
第二阶段:每轮仍在参与竞投的竞投人按顺序逐一举牌报价。顺序号为“1”的要在上一轮最后报价基础上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或表态“放弃”),顺序号“2”表态“跟”(即与顺序号“1”报同样价格)或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若表态“放弃”代表退出本轮及后续竞投,如此类推直至产生最高价竞投人。如果新 (略) 有竞投人都放弃按增幅报价,以最近一轮报价中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若最终成交价有多人应价,当中拥有法定优先权的竞投人成为竞得人,否则通过摇号(如遇停电,则通过抽号形式)确定竞得人。
2.1.4法定优先权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指定日期前向区农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区农 (略) 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法定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法定优先权。 (略) 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法定优先权的最高价竞投人, (略) 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2.1.5其他约定:
竞投当天按项目公告时间组织开展;若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单位、镇(街)和区农 (略) 三方一致同意,可适当延后(只延后竞投开始时间,竞投人报到时间不作顺延),各竞投人应予理解和配合。
九、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项 (略) 在地的公开栏、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南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区农 (略) (略) 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 (略) 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十、 (略) 理规则
(一)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 (略) (略) 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生的权 (略) 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竞投人对 (略) 理有异议的应与项目业主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对竞投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因交易保证金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略) 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 (略) 理规则:
1.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包括 (略) (略) 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下同)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1.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 (略) 理完毕后,按 (略) 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 (略) 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 (略) 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 (略) 理规则:
2.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依照《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理委托确认书》的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 (略) 理完毕后,按 (略) 理:
2.2.1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2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3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 (略) 理。
2.3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略) 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 (略) 参加竞投的;
2.在竞投开始后,但尚未结束前未经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许可,擅自 (略) 的;
3.进入竞投室后,竞投人 (略) 带的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放在手机屏蔽柜里面,或佩戴蓝牙耳机等设备参与竞投的;
4. (略) 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 (略) 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6.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 (略) 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 (略) 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 (略) 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 (略) 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 (略) 参加竞投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二、 (略) 理原则
(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 (略) 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 (略) 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无关。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 (略) 竞投,必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单位与竞得人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十三、风险提醒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 (略) 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二)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不向竞投人 (略) (略) 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 (略) 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 (略) 承担。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 (略) 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焯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滘尾中街2号
十六、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 (略) 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南沙 (略) 点击查看>> 。
广州市南沙区农 (略)
* 年 1 月 25日
耕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以下简称 * 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 * 方)
为规 (略) 为,维护耕地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 (略) 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 * *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略) 分 概况
第一条 * 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土名 (略) 六间土地地块的地块,该地块坐落 (略) ,四至为: (略) 路,南至排水河, (略) 路, (略) 鱼塘,地块总面积为40亩。
第二条 * 方对 * 方出租的土地权属及现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租赁,仅用于耕种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内,租赁地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 方需按«南沙区 * 年特色精品村示范(马克村)景观提升概念规划设计(专家评审稿)的方案»进行耕作,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将租赁地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地,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略) 分 租赁期限
第四条 该地块租赁期限为15年10个月。从 * 年3月 1日起至 *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 * 方享有或该地块法定的租赁经营期限的, (略) 分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即视为 * 方已按现状将租赁地交付给 * 方使用(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因 * 方与本合同项下耕地原租赁人未完成交接导致本合同 (略) 的双方不作违约, (略) 期限自动顺延。如因 * 方与原租赁人问题,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后仍无法向 * 方交付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略) 分 租金及支付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 * 方须一次性向 * 方交纳¥ * , * .00元(大写:人民币 * * * 万元整) (略) 本合同的保证金(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 分补足, (略) 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低作租金。
(二)租赁期届满,如 (略) 为且不再续租, * 方待 * 方付清租金项及办理交接手续完毕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 * 方。
第八条 租金标准
租金方式采用多期有递增方式方式计算:
租金单价为:¥ 元/亩/年,租赁面积为40亩,年租金为元。 * 方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不含税费。
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租金自第4支付周期开始递增,每3个支付周期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8% 。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含税费,如 * 方需要 * 方提供完税 (略) 门要求 * 方缴纳本租赁合同税费的,税费由 * 方负责解决。如合同期满后, (略) 门要求 * 方补缴的, * 方有权向 * 方追索。
第九条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分16期支付,每一年为一期, * 方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当期租金。第一期租金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每期支付租金为:
第1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2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3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4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5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6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7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元
第8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9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0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1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2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3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4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5期: * 年3月1日至 * 年2月28日租金 元
第16期: * 年3月1日至 * 年12月31日租金 元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租金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租金者, * 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 (略) 欠租金的1‰计算。如 * 方拖欠 * 方租金达到10天的,按本合同第二 (略) 理。
第十一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 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收取租金:
账 户: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股份合 (略)
户 名: 点击查看>>
(略) :广州 (略) (略)
* 方收取 * 方租金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 方未开具收款凭证或 * 方遗失收款凭证,但 (略) 本合同,且双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 (略) 合同。
(略) 分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地 (略) 监督,督促 * 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 * 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
(三)由 * 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方不侵犯 * 方的合法权益。
(四) * 方擅自将租赁地转租、分租、转让、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五) * 方不得利 (略) 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该情况, * 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三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 (略) 租赁的土地,享有租赁地的收益权和经营权。
(二) * 方必须遵守《中华 (略) 乡规划法》、《广州市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经依法批 (略) 乡规划, (略) 建法建筑,在租赁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必须经过 * 方书面同意 (略) 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租赁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 *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 (略) 构建; * 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租赁 (略) 危化品的存储和作业;合同期满前10日 * 方必须以不劣于土地原状的标准交还,并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不含构筑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略) 理的, *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地上附着 (略) 理。 * 方 (略) 建下的固定水利等生产设施、构筑物,不能破坏废除,租赁期届满 (略) 有。
(三) * 方仅享有租赁地的承租经营权, * 方不得 (略) 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四) * 方对 (略) 有权, * 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租赁、转租、买卖(转让)、闲置、 (略) 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租赁期内,租赁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 方经济损失的, (略) 解决, * 方不给予减免租金和不作经济补偿。
(六) * 方在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 (略) 承担,与 * 方无关。
(七) * 方不得利 (略) 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八)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九)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租赁地上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从其他地方运来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 * 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对土地和水体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佣人员报酬,不得违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因 * 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引致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责任,由 * 方承担。
* 方生产经营操作不当或 * 方对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管理不当引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 * 方承担,与 * 方无关。
(十一) * 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地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在租赁地上开挖土地、将原有土地填土、破坏原有土地塘基、将原有连片土地连通为单个大土地等情形,否则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 * 方如在租赁范围内养殖禽畜的, (略) 相关的禽畜防疫规定, (略) 门登记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在投苗时要及时向村委会报数登记,并切实做好一切防疫工作,如因操作不当,出现疫情,一切责任由养殖户负责。租赁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 (略) 负责。
* 方未经审批擅自在租赁地范围开展禽畜养殖的,视为 * 方严重违约, *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十三) * 方位于租赁地范围内的排水、排灌设施, (略) 安排使用, * 方不得阻挠。 * 方租赁地范围内的道路、排灌、电源要服 (略) 安排。
根据《广州市池塘养殖 (略) 动方案( * ~ * )》的文件要求,我市排入河湖的池塘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受纳水体水质目标的和对循环利用的养殖水主要指标不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点击查看>> )的池塘开展治理。可通过标准工艺或简易工艺治理,池塘养殖水实现以循环水再利用为主,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 (略) (略) 负责。 * 方 (略) 门和村委的要求做好土地养殖水治理工作。
根据《东涌镇“美丽田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看护房”进行清理整治或改造。“看护房”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的临时性房屋。如因开展农业生产,确有需要建设“看护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按 (略) 建造。“看护房”以宗地为单位提出申请,层数应为单层,高度应小于4米,每处占地面积应小于15平方米,建筑形式应为活动板房、集装箱。不得搭建或者安装永久性承重地梁,建筑形式不得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按土地流转合同总面积在 * 亩(含 * 亩)以下的,“看护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 亩以上的,每 * 亩可设置一间不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可单建或合建,合建的每间不超过60平方米。 * 方 (略) 门及村委的要求做好“看护房”的清理整治或改造工作。
(十四) * 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负责。
第十四条 政策性补贴的归属:
(一)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租赁地的专项补贴的, (略) 有,与 * 方无关;
(二)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 * 方生产经营项目专项补贴的,规 (略) (略) 有,与 * 方无关。
(略) 分 税费规费缴交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 * 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 (略) 政、 (略) 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 * 方承担。 * (略) 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 * 方负责承担。 (略) 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略) 分 分租及转租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 * 方如 (略) (略) 转租给第三方的,须经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领导协调小组、 * 方书面同意,且 * 方及第三方需与 * 方签订转租合同, (略) 理, * 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 * 方违约责任。
经东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领导协调小组、 * 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转租,转租约定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
(略) 分 征收及征用
第十七条 在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租赁地,本合同自动终止, * 方必须在一个 (略) 交地工作。补偿费按国家 (略) 。
(略) 称征收、征用,包括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征用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或借用土地、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土地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土地的情形。
属于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土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土地的,本合同自征地单位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建设 (略) 终止。
属于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土地的,本合同自 * 方正式书面通知 * 方之日起 (略) 终止。
* 方因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土地的, (略) 称“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因水利建设、防洪需要、河涌综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土地的, (略) 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土地”的情形。
特别约定:若征收、征用、借用租赁地的面积不超过20%的, (略) 本合同,租金自确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应面积扣减。
第十八条 * 方在收到 * 方或上级关于租赁地征用通知后,不得抢种、抢搭抢建。
第十九条 因租赁地征用导 (略) 终止的,租金计 (略) 交地或 * 方 (略) 收地之日止。
第二十条 租赁地被征用时,征地时间界定以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日期为准:
(一)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 (略) 理:
1.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归 * 方;
2.现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双方按 * 方占 50%, * 方占 50 %分成,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补 (略) 有。
3.上级对积极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内完成交地,规定对租赁人的奖励性补偿双方按 * 方占 50%, * 方占 50%分成。
上级政策文件中明确属于村集体的奖励,按照 (略) 。
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积属于土地, (略)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土地 (略) 补偿的,补偿款整体按照前款约定分配。
(二)本合同届满之日与征地单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之日与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条第(一) (略) 理。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征地单位才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征地单位在本合同期内对租 (略) 提前详查,但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 方在提前详查阶段签订的详查确认表不作为补偿依据, *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期时以征地未作补偿为 (略) 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补偿外, * 方还必须承担合同到期逾期交还租赁地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解除后, * 方继续占用租赁地,在占用期间发生征收、征用的,一切 (略) 有,与 * 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 方在收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后,不按 (略) 交出租赁地的, *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组织清理,所产生费用由 * 方承担; * 方在租赁地上遗留的作物及附作物、生产资料等, (略) 理。
第二十二条 * 方与征地单位就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数量、单价等补偿事项未能达成协商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由征地单位及 * 方各提供三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单,在 * 方、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 方 (略) 的情况通过摇珠或抽签形式决定一家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 (略) 评估。
委托 (略) 评估,评估依据是 * 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搬迁费用,委托评估不对青苗及地上 (略) (略) 评估。
* 方在 * 方通知期限内未提供评估机构名单的,视为 * 方同意在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提供的三家评估机构内选取评估单位;
* 方在 * 方通知期 (略) 参加摇珠、抽签的,视为 * 方同意由征地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在 * 方见证下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
(二)由征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 (略) 数量确认和价格评估,如 * 方对评估结果无异议,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 方在 * 方通知期限内未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
(三)经评估确定依据后,征地单位将相应补偿划入 * 方账户,如 * 方未提供账户或拒收,可以划入 * 方账户代管;补偿款项到账后, * 方及征地单位有权按照本条第(五)款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四) * 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略) (略) 提起诉讼的方式确定补偿依据。诉讼期间不停止土地清理及交地工作。 * 方、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 (略) 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将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款项划入 * 方账户或 * 方代管账户后,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及收地工作。
(五)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高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分在裁决文书生效后补足。
通过诉讼方式确定的评估依据低于原评估结果的, (略) 生效裁决文书确定数额为准;如已按原评估结果确定的补偿依据将款项划入 * 方账户,则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有权要求 * (略) 分款项。
第二十三条 * 方配合征地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约定组织清理和收回租赁地的, * 方不得阻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 方承担;造成违法犯罪的,提 (略) 理。
第二十四条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租赁地,按 (略) 理,补偿标准参照上级征收征用的 (略) 。
(略) 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地并实施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自拆的,奖励款分配、土地移交等按 (略) 理。
(略) 分 意向续租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 方无偿收回租赁地,并有权将租 (略) 竞投交易。 * 方如意向续租,必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 * 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效力不受 * * 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 (略) 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 (略) 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 (略) 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内,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收回租赁地。 * 方需自 * 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清理租赁地交还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若造成 * 方其他损失或引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 方有权继续向 * 方追索。
(一)未经 * 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地的;
(二)损坏租赁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在 *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未经 * 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用途;
(四)利 (略) 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的。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 (略) 为之一的,视为 * 方自愿解除合同。 * 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收回租赁地, * 方需自 * 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清理租赁地交还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一)逾期1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 * 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二)拖欠租金10日以上(含本天数);
(三) (略) 门认定, * 方连续二年弃耕抛荒,依法 (略) 罚的(即使 * 方已按时缴纳租金)。
因 * 方拖欠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逾期违约金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从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违约金,与没收合同保证金同时有效,如合同解除后, * 方继续占用土地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条 租赁期限届满, * 方必须立即清理租赁地恢复原状,将租赁地交还 * 方,否则 * 方有权组织清理, * 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 (略) 理。 * 方组 (略) 产生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占用土地, * 方有权 (略)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 方承担。 * 方 (略) 所产生的费用以及 * 方在占用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使用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 * 方有权向 * 方提出追偿。
* 方遗留地上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 * 方有权保留使用并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 * 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交还租赁地,导致 (略) 新招标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 * 方承担(逾期交回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四倍计算)。
第三十二条 *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租赁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到 (略) 有(即使 * 方已办理审批手续或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因 * 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 * 方在合同期限内在租赁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 (略) 有(即使 * 方已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三条 * 方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止后移归 * 方。如在合同期内,发生 (略) 分约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情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征收、 (略) 理。
在合同期内,除发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 (略) 门要求强制拆除外,未经 * 方同意, (略) 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 * 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评估价 (略) 赔偿。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分配, * * 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 * 方因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租赁地的,参照南沙区有关补偿标准以及 (略) 分关于征收、征 (略)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本合同自动终止。除本条款约定补偿外, * 方不需对 * 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 方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赔偿 * 方在土地上的实际投入损失。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按实 (略) 评估价值计算。
特别约定: * 方在知悉租赁地将在合同期内将被征收、征用,为独占补偿款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 (略) 为无效。租赁地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被征收、征用, * 方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式取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 方有权通过协商、诉讼途径追讨按照 (略) 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 * 方应得的补偿。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因追讨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等必要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略) 分 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七条 (略) 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略) 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 * 双方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略) 分 送达条款
第三十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 * 方:邮寄地址:
E-mail:
微信号:
(二) * 方:邮寄地址:
E-mail:
微信号:
第三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投递的EMS或挂号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本合同项下租赁地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 * * 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略) 分 补充协议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 * * 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作补充,不得对本合同实质内容作修改。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略) 分 合同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 * 方付清保证金后生效; * 方、 * 方双方各执一份,镇公 (略) 一份, (略) 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招标通知、公告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使用,如有抵触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 方法定名称:(盖章) 村备案意见:
* 方法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滘尾中街2号
*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
* 方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签订日期:
* 方法定名称:(盖章)
* 方法定地址:
*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
* 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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