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WXCQZZ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09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6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不超过5家投资方,单个投资方认购不得低于 * .05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未明确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无 (略) 有限公司持股41.68%; (略) 持股17.98%; 银邦金属 (略) 持股17.27%; 阙英华持股7.61%;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 投资方合计持股9.09%。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下三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增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额)不低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拟新增注册资本; 3、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 * 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山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磊 | 成立日期 | * 年8月30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实收资本 (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略) | (略) 业 | 制造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略) ;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 (略) ;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5 | 职工人数 | *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无 (略) 有限公司 | 45.85 | |||||||
2 | (略) | 19.78 | |||||||
3 | 银邦金属 (略) | 19.00 | |||||||
4 | 阙英华 | 8.37 | |||||||
5 |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
6 | |||||||||
7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 | * 年 | * 年 | |||||||
资产总额 | * .51 | * .26 | * .73 | ||||||
负债总额 | * .77 | * .38 | * .88 | ||||||
所有者权益 | * .74 | * .88 | * .85 | ||||||
营业收入 | * .41 | * .75 | * .44 | ||||||
利润总额 | - * .96 | - * .88 | 75.85 | ||||||
净利润 | - * .14 | - * .27 | 87.94 | ||||||
审计机构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无锡大明 (略) (普通合伙) | ||||||
(略) 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期限截止 * 年6月30日)。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 (略) 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比例 | 10%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形成竞争性谈判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 (略) 收到增资企业的指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年1月27日至 * 年3月28日)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意向增资总额低于 * 万元,则: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或拟认购股权比例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 (略) 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方的经营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六、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WXCQZZ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09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6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不超过5家投资方,单个投资方认购不得低于 * .05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未明确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无 (略) 有限公司持股41.68%; (略) 持股17.98%; 银邦金属 (略) 持股17.27%; 阙英华持股7.61%;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 投资方合计持股9.09%。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下三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增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额)不低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拟新增注册资本; 3、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 * 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 |
增资企业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山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磊 | 成立日期 | * 年8月30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实收资本 (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略) | (略) 业 | 制造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略) ;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 (略) ;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5 | 职工人数 | *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无 (略) 有限公司 | 45.85 | |||||||
2 | (略) | 19.78 | |||||||
3 | 银邦金属 (略) | 19.00 | |||||||
4 | 阙英华 | 8.37 | |||||||
5 |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
6 | |||||||||
7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 | * 年 | * 年 | |||||||
资产总额 | * .51 | * .26 | * .73 | ||||||
负债总额 | * .77 | * .38 | * .88 | ||||||
所有者权益 | * .74 | * .88 | * .85 | ||||||
营业收入 | * .41 | * .75 | * .44 | ||||||
利润总额 | - * .96 | - * .88 | 75.85 | ||||||
净利润 | - * .14 | - * .27 | 87.94 | ||||||
审计机构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无锡大明 (略) (普通合伙) | ||||||
(略) 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期限截止 * 年6月30日)。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 (略) 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比例 | 10%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形成竞争性谈判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 (略) 收到增资企业的指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年1月27日至 * 年3月28日)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意向增资总额低于 * 万元,则: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或拟认购股权比例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 (略) 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方的经营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联系人 | 黄经理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WXCQZZ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09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6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不超过5家投资方,单个投资方认购不得低于 * .05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未明确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无 (略) 有限公司持股41.68%; (略) 持股17.98%; 银邦金属 (略) 持股17.27%; 阙英华持股7.61%;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 投资方合计持股9.09%。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下三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增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额)不低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拟新增注册资本; 3、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 * 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山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磊 | 成立日期 | * 年8月30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实收资本 (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略) | (略) 业 | 制造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略) ;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 (略) ;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5 | 职工人数 | *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无 (略) 有限公司 | 45.85 | |||||||
2 | (略) | 19.78 | |||||||
3 | 银邦金属 (略) | 19.00 | |||||||
4 | 阙英华 | 8.37 | |||||||
5 |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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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 | * 年 | * 年 | |||||||
资产总额 | * .51 | * .26 | * .73 | ||||||
负债总额 | * .77 | * .38 | * .88 | ||||||
所有者权益 | * .74 | * .88 | * .85 | ||||||
营业收入 | * .41 | * .75 | * .44 | ||||||
利润总额 | - * .96 | - * .88 | 75.85 | ||||||
净利润 | - * .14 | - * .27 | 87.94 | ||||||
审计机构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无锡大明 (略) (普通合伙) | ||||||
(略) 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期限截止 * 年6月30日)。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 (略) 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比例 | 10%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形成竞争性谈判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 (略) 收到增资企业的指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年1月27日至 * 年3月28日)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意向增资总额低于 * 万元,则: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或拟认购股权比例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 (略) 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方的经营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六、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WXCQZZ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09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6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不超过5家投资方,单个投资方认购不得低于 * .05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未明确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无 (略) 有限公司持股41.68%; (略) 持股17.98%; 银邦金属 (略) 持股17.27%; 阙英华持股7.61%;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 投资方合计持股9.09%。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下三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增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额)不低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拟新增注册资本; 3、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 * 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 * 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 |
增资企业名称 | 飞而康快速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山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金磊 | 成立日期 | * 年8月30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实收资本 (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略) | (略) 业 | 制造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略) ;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 (略) ;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5 | 职工人数 | *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无 (略) 有限公司 | 45.85 | |||||||
2 | (略) | 19.78 | |||||||
3 | 银邦金属 (略) | 19.00 | |||||||
4 | 阙英华 | 8.37 | |||||||
5 |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
6 | |||||||||
7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 | * 年 | * 年 | |||||||
资产总额 | * .51 | * .26 | * .73 | ||||||
负债总额 | * .77 | * .38 | * .88 | ||||||
所有者权益 | * .74 | * .88 | * .85 | ||||||
营业收入 | * .41 | * .75 | * .44 | ||||||
利润总额 | - * .96 | - * .88 | 75.85 | ||||||
净利润 | - * .14 | - * .27 | 87.94 | ||||||
审计机构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公证天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无锡大明 (略) (普通合伙) | ||||||
(略) 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 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 (略) 有限公司 |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 (略) 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1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期限截止 * 年6月30日)。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 (略) 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 (略) 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比例 | 10%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意向投资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形成竞争性谈判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 (略) 收到增资企业的指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信息发布期 | 40个工作日( * 年1月27日至 * 年3月28日)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意向增资总额低于 * 万元,则: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或拟认购股权比例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 (略) 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方的经营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联系人 | 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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