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芙蓉中路218号(和府大厦)401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芙蓉区芙蓉中路218号(和府大厦)401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略) 及长沙公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 (略) 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 * 2年1月28日至 * 年2月17日(12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 (略) (略) 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2月17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略) 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 年2月18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 (略) (略) 点击查看>>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 (略) 点击查看>>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 点击查看>> (长沙联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 年1月28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 |||||
项目编号 | G * ZCZL * | ||||||
挂牌租金 | 65.78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月28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年2月17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10个工作日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11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K | 单位性质 | / | ||||
(略) 业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上市)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 (略) 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鹤飞 | 主要负责人 | / | ||||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3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国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略) 党委会议纪要( * )26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招租房产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 (略) 有人为 (略) ,权证号为湘( * )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房屋位于和府大厦四楼,产权面积 * .44㎡(其中室内建筑 * .01㎡、公共建筑 * .43㎡),本次对外招租面积 * ㎡,其余 * .44㎡由出租方自用。(详见平面划分图示)。 2、 (略) 于闲置状态。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
面 积 | 出租年限 | 评估价值 | 招租面积(㎡) | 挂牌金额 | |||
和府大厦四楼 * 房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商业用房 | 湘( * )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44 | 10 | 21.73 | * .00 | 21.73 |
标的物概况 | 估价对象位于钢混结构综合楼的第4层。外墙面为墙砖饰面, (略) 分为镜面砖,部分为木地板,内墙面为墙砖饰面,卫生间地面为瓷砖,天棚装饰吊顶,入户门为玻璃门,整栋大楼 (略) ,有四台电梯可以直达,其中一台紧临芙蓉中路, (略) 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好。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年2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项目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 (略) 分, (略) 分由出租方直接退还到承租方账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标 (略) 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 (略) 对出租 (略) 全面了解,意向 (略) 对出租 (略) 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 (略) 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本次公开招租房屋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 (略) 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因和府大厦四楼无排烟道和燃气管道,承租方提供非住宿服务须符 (略) 门规定及大楼物业管理方要求,违反合同约定出租方有权解约, (略) 有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装修如有改建、添附设备等影响楼板承重及墙体结构、拆除或 (略) 为需先经出租方同意,同时必须提供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相关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要求施工, (略) 承担。本物业装修期给予租金优惠,优惠方式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租金减半收取,如承租方6年内提前退租,则须向出租方 (略) 享受优惠。 8、承租方须按要求与租赁标的物业 (略) 签订服务合同,按经营性物业收取物业费,水电费 (略) (略) 。 9、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临芙蓉路电梯使用,该电梯、电梯通道和外立面广告位等推广标识由出租方统一管理,出租方优先保证其在合同期内使用。 10、意向承租方、合同签订方、营业执照经营者三方名称要求一致, (略) 品牌与实际经营品牌一致。 11、本次招租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承租。 12、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满两年递增一次,自第三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季收取,先付后用,押三付三,承租方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签订租赁合同。 13、租赁期间出租方承诺三年后提供一次不超过三十天免租期给其改造装修,装修不足三十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免租期,承租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 (略) ,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三年后 (略) 改造装修则出租方不提供免租期。 14、项目成交后,涉 (略) 和长沙公 (略) 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意向承租方为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有在长沙独立经营或 (略) 面积 * ㎡的经验; (略) 业(或其他服务类业态)5年以上经历,提供无犯罪证明原件。 4、拟招 (略) 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略) 及长沙公 (略) 进行公开挂牌租赁, (略) 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 * 2年1月28日至 * 年2月17日(12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 (略) (略) 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2月17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略) 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 年2月18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 (略) (略) 点击查看>>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 (略) 点击查看>>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 点击查看>> (长沙联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 年1月28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招租(租期为10年) | |||||
项目编号 | G * ZCZL * | ||||||
挂牌租金 | 65.78万元/第一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1月28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 年2月17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10个工作日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11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点击查看>> K | 单位性质 | / | ||||
(略) 业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上市)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 (略) 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鹤飞 | 主要负责人 | / | ||||
(略) 决策和批准情况 | (略) 决策文件 |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3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国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略) 党委会议纪要( * )26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招租房产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房, (略) 有人为 (略) ,权证号为湘( * )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房屋位于和府大厦四楼,产权面积 * .44㎡(其中室内建筑 * .01㎡、公共建筑 * .43㎡),本次对外招租面积 * ㎡,其余 * .44㎡由出租方自用。(详见平面划分图示)。 2、 (略) 于闲置状态。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评估情况 | 挂牌情况 | |||
面 积 | 出租年限 | 评估价值 | 招租面积(㎡) | 挂牌金额 | |||
和府大厦四楼 * 房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 * 号(和府大厦) * 号商业用房 | 湘( * )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 .44 | 10 | 21.73 | * .00 | 21.73 |
标的物概况 | 估价对象位于钢混结构综合楼的第4层。外墙面为墙砖饰面, (略) 分为镜面砖,部分为木地板,内墙面为墙砖饰面,卫生间地面为瓷砖,天棚装饰吊顶,入户门为玻璃门,整栋大楼 (略) ,有四台电梯可以直达,其中一台紧临芙蓉中路, (略) 卫设施齐全,维护保养好。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年2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 (略) 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项目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 (略) 分, (略) 分由出租方直接退还到承租方账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 (略) 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标 (略) 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 (略) 对出租 (略) 全面了解,意向 (略) 对出租 (略) 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 (略) 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本次公开招租房屋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 (略) 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因和府大厦四楼无排烟道和燃气管道,承租方提供非住宿服务须符 (略) 门规定及大楼物业管理方要求,违反合同约定出租方有权解约, (略) 有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装修如有改建、添附设备等影响楼板承重及墙体结构、拆除或 (略) 为需先经出租方同意,同时必须提供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相关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要求施工, (略) 承担。本物业装修期给予租金优惠,优惠方式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租金减半收取,如承租方6年内提前退租,则须向出租方 (略) 享受优惠。 8、承租方须按要求与租赁标的物业 (略) 签订服务合同,按经营性物业收取物业费,水电费 (略) (略) 。 9、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临芙蓉路电梯使用,该电梯、电梯通道和外立面广告位等推广标识由出租方统一管理,出租方优先保证其在合同期内使用。 10、意向承租方、合同签订方、营业执照经营者三方名称要求一致, (略) 品牌与实际经营品牌一致。 11、本次招租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承租。 12、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满两年递增一次,自第三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季收取,先付后用,押三付三,承租方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签订租赁合同。 13、租赁期间出租方承诺三年后提供一次不超过三十天免租期给其改造装修,装修不足三十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免租期,承租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 (略) ,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三年后 (略) 改造装修则出租方不提供免租期。 14、项目成交后,涉 (略) 和长沙公 (略) 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意向承租方为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有在长沙独立经营或 (略) 面积 * ㎡的经验; (略) 业(或其他服务类业态)5年以上经历,提供无犯罪证明原件。 4、拟招 (略) 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略) 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 — 点击查看>>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 — 点击查看>>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