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披露
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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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 (略) 51%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重庆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1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数据为 * 年1-9月的累计金额。,2、标的企业于 * 年1月25日召开了 * 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截至 * 年9月30日尚未取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3、标的企业原办公、仓储及加工综合大楼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98号孵化楼2号栋,该大楼租赁协议已于 * 年3月15日到期。 (略) 办公地址已搬迁至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 * 号(人民东路与 (略) 东南角)国家水 (略) A座3楼。,4、 * 年9月24日,标的企业收到宁化 (略) 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宁农(种子)抽告〔 * 〕1号},对标的企业在当地委托生产的一个杂交水稻品种的父本抽样检测结论判定为待测样品水稻叶片(制种父本)和对照样品疑似相似品种或相同品种,标的企业正在依法办理中。,5、据评估报告载:(1)根据湖南省长沙市芙 (略) * 年12月3 (略) 决定书( * )湘 * 执 * 号,将被告刘建春纳 (略) 人名单。刘建春涉及预付账款3, * , * .20元,评估人员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预计风险损失,评估值为零。(2)标的企业与 * 年至 * 年5月期间与印度尼 (略) 达成合作协议,于 * 年9月双方共同组建 (略) ,注册资本约 * 万元人民币, (略) 占51%,标的企业占49%。截止评估基准日,双方认缴金额均未实际到位,也未开展经营活动。 (略) 组建后,标的企业 (略) ,共计发生了6, * , * .34元的前期开办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组成员的薪酬、种子调运费、育种试验费、市场推广及考察费、差旅费及办公费),因合作双方关系破裂,以发生的费用无法计入组建的 (略) 的开办费。目前标的企 (略) 以法律途径办理 (略) 的注销工作,标的企业按 (略) 费用化核算,计入经营损益,故本次评估将其他应收账款中的印尼项目组发生的6, * , * .34元费用,评估为零。(3) (略) 提供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显示,该有效期截至到 * 年10月18日,本次评估不考虑未能正常续期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4)存货产成品中,种子质量的鉴定 (略) 进行检测确认,其数量为多年累计数量,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企业未单独存放且数量较多,评估人员无法 (略) 称重核实,本次评估以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其他具体相关事宜,请详见评估报告。,6、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 * 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 * 年9月财务报表;(5)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和检测结果报告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因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之间存在业绩对赌条款,现正在开展对赌诉讼维权,存在未结诉讼。受让方须同意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业绩对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不属于本次股权交易范围。2、截至 * 年9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 * 万元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约42万元,上述款项由标的企业偿还或受让方代偿。待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全额归还至转让方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权属才发生变化。3、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 (略) 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 (略) 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汇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处置。7、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8、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9、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 (略) 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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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 (略) 51%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重庆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1 |
挂牌价格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数据为 * 年1-9月的累计金额。,2、标的企业于 * 年1月25日召开了 * 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截至 * 年9月30日尚未取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3、标的企业原办公、仓储及加工综合大楼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98号孵化楼2号栋,该大楼租赁协议已于 * 年3月15日到期。 (略) 办公地址已搬迁至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 * 号(人民东路与 (略) 东南角)国家水 (略) A座3楼。,4、 * 年9月24日,标的企业收到宁化 (略) 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宁农(种子)抽告〔 * 〕1号},对标的企业在当地委托生产的一个杂交水稻品种的父本抽样检测结论判定为待测样品水稻叶片(制种父本)和对照样品疑似相似品种或相同品种,标的企业正在依法办理中。,5、据评估报告载:(1)根据湖南省长沙市芙 (略) * 年12月3 (略) 决定书( * )湘 * 执 * 号,将被告刘建春纳 (略) 人名单。刘建春涉及预付账款3, * , * .20元,评估人员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预计风险损失,评估值为零。(2)标的企业与 * 年至 * 年5月期间与印度尼 (略) 达成合作协议,于 * 年9月双方共同组建 (略) ,注册资本约 * 万元人民币, (略) 占51%,标的企业占49%。截止评估基准日,双方认缴金额均未实际到位,也未开展经营活动。 (略) 组建后,标的企业 (略) ,共计发生了6, * , * .34元的前期开办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组成员的薪酬、种子调运费、育种试验费、市场推广及考察费、差旅费及办公费),因合作双方关系破裂,以发生的费用无法计入组建的 (略) 的开办费。目前标的企 (略) 以法律途径办理 (略) 的注销工作,标的企业按 (略) 费用化核算,计入经营损益,故本次评估将其他应收账款中的印尼项目组发生的6, * , * .34元费用,评估为零。(3) (略) 提供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显示,该有效期截至到 * 年10月18日,本次评估不考虑未能正常续期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4)存货产成品中,种子质量的鉴定 (略) 进行检测确认,其数量为多年累计数量,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企业未单独存放且数量较多,评估人员无法 (略) 称重核实,本次评估以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其他具体相关事宜,请详见评估报告。,6、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 * 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 * 年9月财务报表;(5)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和检测结果报告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因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之间存在业绩对赌条款,现正在开展对赌诉讼维权,存在未结诉讼。受让方须同意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业绩对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不属于本次股权交易范围。2、截至 * 年9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 * 万元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约42万元,上述款项由标的企业偿还或受让方代偿。待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全额归还至转让方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权属才发生变化。3、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 (略) 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 (略) 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汇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 (略) 处置。7、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8、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9、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 (略) 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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