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冶金铸钢厂住宅楼)1号楼西2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冶金铸钢厂住宅楼)1号楼西2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省昌 (略)
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昌 (略) 将于 * 年3月14日10时至 * 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 (略) 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 (略) 住宅楼)1号楼西 * 号房屋。建筑面积: * .92平方米。用途:住宅,拍卖不含屋内设施,以现状拍卖。
拍卖保留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 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 (略) 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 (略) 在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略) 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优先购买 (略) 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昌 (略) 确认,代理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略) 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昌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网络询价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不动产类财产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 (略) (略) 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对于该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人昌黎 (略) (略) 。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年2月23日前与河北省昌 (略) 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 * 年3月18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通过支付宝交纳尾款,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省昌 (略) 进行确认。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昌 (略) 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 年3月3日上午9:30至10:30集中展示,地点为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 (略) 住宅楼)1号楼西 * 号房屋。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河北省昌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河北省昌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略) : 点击查看>> 0
* 年2月9日
河北省昌 (略)
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昌 (略) 将于 * 年3月14日10时至 * 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 (略) 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 (略) 住宅楼)1号楼西 * 号房屋。建筑面积: * .92平方米。用途:住宅,拍卖不含屋内设施,以现状拍卖。
拍卖保留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 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 (略) 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 (略) 在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略) 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优先购买 (略) 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昌 (略) 确认,代理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略) 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昌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网络询价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不动产类财产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 (略) (略) 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对于该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人昌黎 (略) (略) 。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年2月23日前与河北省昌 (略) 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 * 年3月18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通过支付宝交纳尾款,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省昌 (略) 进行确认。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昌 (略) 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 年3月3日上午9:30至10:30集中展示,地点为昌黎县昌黎镇昌金里17号( (略) 住宅楼)1号楼西 * 号房屋。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河北省昌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河北省昌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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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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