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公告
陕西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 | 项目编号: | SJ- 点击查看>> -C04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一:40 标的二:32 标的三:54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年2月1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年2月24日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拍卖会时间: | * 年2月25日 上午10:30时 |
拍卖会地点: |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 (略) * 室 | ||
咨询报名: | 1、 (略) : (略) 胡女士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2、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2区13层 * 室 3、 (略) :王女士 点击查看>> 邮 箱:ggzyywsc@ 点击查看>> 4、报名地址和时间: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 (略) * 室; * 年2月22日、2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 ||
转让方承诺: | 陕西 (略) 承 (略) 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1、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台(标的一),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2、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16台(标的二),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3、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0台(标的三),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 ||
标的展示 时间: | * 年2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 | 标的展示地点: | 陕西省西咸 (略) 泾科路1号副3号陕西 (略) 厂区内。 |
评估机构: | 新兰特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 年11月15日 |
评估核准 (备案)机构: | 西 (略) 有限公司 | 备案核准(备案) 日期: | * 年10月15日 |
评估价 (万元): | 标的一:21.2 标的二:27. * 标的三:53. *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一:40 标的二:32 标的三:54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陕西 (略) | 转让方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宏民 |
注册资金(万元): | * 万元 | 注册资金币种: | 人民币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 (略) 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 | 西 (略) 有限公司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西 (略) 有限公司关于陕重 公司申请闲 (略) 置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西工投发【 * 】 * 号 |
批准日期: | * 年10月9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标的一:8 标的二:6 标的三:1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年2月23日17:00时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 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 元 | 竞价类型: | 有底价增价拍卖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 (略) 、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按有关规则和要求按时完成保证金交纳事宜。 2、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并提供报名单位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 * 份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保证金交纳凭证。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71台(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1、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台(标的一),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2、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16台(标的二),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3、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0台(标的三),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凡参加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定, 并对自己参加 (略) 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定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 (略) (略) 承担。 第三条 拍卖佣金: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7%向陕西国衡拍卖有限 公司交纳拍卖佣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竞买人须在 * 年2月23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单位账户缴 纳,不 (略) 为。 (1)标的一: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2)标的二: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3)标的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保证金缴纳说明:竞买人申请参加多个标的竞拍,须按照各标的保证金数额,足额缴纳对应标的的保证金。 2、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陕西省公 (略) (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长安 (略) 账 号: * * * * 88 注意:账户名称包括括号里内容,标点符号须用全角格式输入。 转款时备注: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保证金 特别说明:若因竞买人未备注转款说明,或账户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账,申请 人将不能参加竞买。 3、保证金的使用: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作成交价款使用, (略) 分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 补足。 4、竞买人若未竞买成功,保证金将在拍卖会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还。 5、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本次拍卖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 (略) 视 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 (略) 竞得的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 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买受人应尽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第七条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即:委托人确定的最低成交价),竞买人应价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交纳拆除保证金, 买受人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标的一: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标的二: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标的三: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第九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拆除保证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 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 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按照拆装 (略) 安全操作,且 (略) 产生的拆、装、运费以及 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 (略) 承担。 第十条 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款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在 (标的一:3个工作日;标的二:3个工作日;标的三: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 (略) 工作。 1、买受人须同委托人签订《拆除安全保证书》; 2、买受人须严格 (略) 区、场地的规章制度,拆除工 (略) 相关操作规程,拆除工作发生的一切 安全事故而造成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损失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3、买受人逾期未完成标 (略) 工作的,委托人按人民币 * 元/日标准收取买受人保管费;逾期3日以上 未完成标 (略) 工作,视为放弃标的及买受权。在此期间标的发生丢失、损坏、不完整等情况,均由买 (略) 承担。 第十一条标的交割之前,买受人应签订《拆装安全保证书》及有关法律文件,明确安全责任。拍卖人只负责标 的的拍卖,对拆、装、运环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 | 项目编号: | SJ- 点击查看>> -C04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一:40 标的二:32 标的三:54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年2月1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年2月24日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拍卖会时间: | * 年2月25日 上午10:30时 |
拍卖会地点: |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 (略) * 室 | ||
咨询报名: | 1、 (略) : (略) 胡女士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2、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2区13层 * 室 3、 (略) :王女士 点击查看>> 邮 箱:ggzyywsc@ 点击查看>> 4、报名地址和时间: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 (略) * 室; * 年2月22日、2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 ||
转让方承诺: | 陕西 (略) 承 (略) 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1、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台(标的一),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2、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16台(标的二),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3、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0台(标的三),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 ||
标的展示 时间: | * 年2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 | 标的展示地点: | 陕西省西咸 (略) 泾科路1号副3号陕西 (略) 厂区内。 |
评估机构: | 新兰特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 年11月15日 |
评估核准 (备案)机构: | 西 (略) 有限公司 | 备案核准(备案) 日期: | * 年10月15日 |
评估价 (万元): | 标的一:21.2 标的二:27. * 标的三:53. * | 挂牌价(万元): | 标的一:40 标的二:32 标的三:54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陕西 (略) | 转让方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宏民 |
注册资金(万元): | * 万元 | 注册资金币种: | 人民币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 (略) 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 | 西 (略) 有限公司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西 (略) 有限公司关于陕重 公司申请闲 (略) 置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西工投发【 * 】 * 号 |
批准日期: | * 年10月9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标的一:8 标的二:6 标的三:1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年2月23日17:00时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 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 元 | 竞价类型: | 有底价增价拍卖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 (略) 、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按有关规则和要求按时完成保证金交纳事宜。 2、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并提供报名单位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 * 份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保证金交纳凭证。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71台(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1、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台(标的一),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2、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16台(标的二),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3、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50台(标的三),具体情况以标的数量及标的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凡参加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定, 并对自己参加 (略) 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定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 (略) (略) 承担。 第三条 拍卖佣金: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7%向陕西国衡拍卖有限 公司交纳拍卖佣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竞买人须在 * 年2月23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单位账户缴 纳,不 (略) 为。 (1)标的一: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2)标的二: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3)标的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保证金缴纳说明:竞买人申请参加多个标的竞拍,须按照各标的保证金数额,足额缴纳对应标的的保证金。 2、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陕西省公 (略) (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长安 (略) 账 号: * * * * 88 注意:账户名称包括括号里内容,标点符号须用全角格式输入。 转款时备注:陕西 (略) 报废机器设备保证金 特别说明:若因竞买人未备注转款说明,或账户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账,申请 人将不能参加竞买。 3、保证金的使用: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作成交价款使用, (略) 分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 补足。 4、竞买人若未竞买成功,保证金将在拍卖会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还。 5、 (略) 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本次拍卖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 (略) 视 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 (略) 竞得的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 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买受人应尽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第七条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即:委托人确定的最低成交价),竞买人应价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交纳拆除保证金, 买受人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标的一: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标的二: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 * 元); 标的三:拆除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第九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拆除保证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 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 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按照拆装 (略) 安全操作,且 (略) 产生的拆、装、运费以及 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 (略) 承担。 第十条 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款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在 (标的一:3个工作日;标的二:3个工作日;标的三: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 (略) 工作。 1、买受人须同委托人签订《拆除安全保证书》; 2、买受人须严格 (略) 区、场地的规章制度,拆除工 (略) 相关操作规程,拆除工作发生的一切 安全事故而造成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损失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3、买受人逾期未完成标 (略) 工作的,委托人按人民币 * 元/日标准收取买受人保管费;逾期3日以上 未完成标 (略) 工作,视为放弃标的及买受权。在此期间标的发生丢失、损坏、不完整等情况,均由买 (略) 承担。 第十一条标的交割之前,买受人应签订《拆装安全保证书》及有关法律文件,明确安全责任。拍卖人只负责标 的的拍卖,对拆、装、运环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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