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39号乌苏里江制药哈分公司6套房产及附属设施和机械设备抵债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39号乌苏里江制药哈分公司6套房产及附属设施和机械设备抵债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39号 (略) 6套房产及附属设施和机械设备抵债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29FC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3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受让方 。 | ||||
标的概况 | 房地产 | ||||
房屋现状 | 详见附件 《转让标的明细表》 | ||||
其他情况 | 1、本次转让 (略) 持有的抵债资产,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 (略) 涉 (略) 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不限于更名过户情况、相关税费和一切可能涉及到的费用),转让方单独测算过户费用约为 * 万元。请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门了解好标的具体 (略) 报名。 2、部分标的包含机械设备和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标的明细表,随机零件或物品可能存在丢失,按 (略) 转让和交割,没有不做补充。转让标的中包含旧设备,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成交后能否二次使用, (略) 评定,转让成交后不退。 3、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隐藏或未披露的瑕疵,按 (略) 转让交割,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 (略) 瑕疵,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 ||||
转让底价(元) | * 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7号-5-33层 法定代表人:樊庆刚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 文件 | (略) (略) 资 (略) 会议纪要( * 年第6期)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39号抵债资产,该标的物属于抵债资产,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 (略) 涉 (略) 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不限于更名过户情况、相关税费和一切可能涉及到的费用,转让方单独测算过户费用约为 * 万元,以实际办理过户时发生的费用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门了解好标的物的具体 (略) 报名。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理由退标,或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转让标的为降价后再次挂牌,转让标的物能否过户由意 (略) 核实,转让成交后不退保证金,以及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转让标的明细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可能存在误差或未披露的瑕疵,明细表仅做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付的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实际信息为准。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各种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 (略) 查实并承担。 5.部分转让标的因年久失修可能存在漏风漏雨,所有瑕疵(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 (略) 查实,成交后不能以此理由退标。 6.转让标的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转让标的明细表提供数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转让标的的使用功能、实际面积和配套设施在本次转让时,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7.意向受让方在购买前,有义务对资产的现状、权属、 (略) 调查了解,因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抵债资产,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认可 (略) 有瑕疵(包括未知的隐藏瑕疵),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只负责向受让方提供转让方的相关资料,原借款方能否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略) 核实并解决,均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理由退标,以及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 (略) 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和可能欠费等 (略) (略) 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但 (略) 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10. 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 (略) 瑕疵,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11.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拍卖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拍卖标的的,拍卖标的可再次拍卖;如再次拍卖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买受人补足差额的权利,并将补足差额的价款作为受让方对转让方的违约赔偿金。 13.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4.转让资产目前正被原借款方使用,转让成交后, (略) 清退。在清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均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认可 (略) 有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理由退标及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5.如因疫情防控影响,转让标的物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按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顺延调整。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金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3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 (略) 账户。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展示联系人: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年3月14日16时00分00秒,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2月15日- * 年3月15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秒 | ||
服务费 | 成交价款的3%(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抵债资产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附属设施和设备明细表.xlsx、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略)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任先生: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其 他 | 黑龙江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39号 (略) 6套房产及附属设施和机械设备抵债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29FC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年3月1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受让方 。 | ||||
标的概况 | 房地产 | ||||
房屋现状 | 详见附件 《转让标的明细表》 | ||||
其他情况 | 1、本次转让 (略) 持有的抵债资产,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 (略) 涉 (略) 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不限于更名过户情况、相关税费和一切可能涉及到的费用),转让方单独测算过户费用约为 * 万元。请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门了解好标的具体 (略) 报名。 2、部分标的包含机械设备和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标的明细表,随机零件或物品可能存在丢失,按 (略) 转让和交割,没有不做补充。转让标的中包含旧设备,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成交后能否二次使用, (略) 评定,转让成交后不退。 3、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隐藏或未披露的瑕疵,按 (略) 转让交割,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 (略) 瑕疵,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 ||||
转让底价(元) | * 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点击查看>>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7号-5-33层 法定代表人:樊庆刚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 文件 | (略) (略) 资 (略) 会议纪要( * 年第6期)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39号抵债资产,该标的物属于抵债资产,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 (略) 涉 (略) 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不限于更名过户情况、相关税费和一切可能涉及到的费用,转让方单独测算过户费用约为 * 万元,以实际办理过户时发生的费用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在报 (略) 门了解好标的物的具体 (略) 报名。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理由退标,或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转让标的为降价后再次挂牌,转让标的物能否过户由意 (略) 核实,转让成交后不退保证金,以及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转让标的明细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可能存在误差或未披露的瑕疵,明细表仅做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付的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实际信息为准。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各种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 (略) 查实并承担。 5.部分转让标的因年久失修可能存在漏风漏雨,所有瑕疵(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 (略) 查实,成交后不能以此理由退标。 6.转让标的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转让标的明细表提供数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转让标的的使用功能、实际面积和配套设施在本次转让时,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7.意向受让方在购买前,有义务对资产的现状、权属、 (略) 调查了解,因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抵债资产,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认可 (略) 有瑕疵(包括未知的隐藏瑕疵),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只负责向受让方提供转让方的相关资料,原借款方能否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略) 核实并解决,均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理由退标,以及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 (略) 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物的移交、 (略) 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 (略) 办理,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和可能欠费等 (略) (略) 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但 (略) 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10. 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 (略) 瑕疵,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11.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拍卖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拍卖标的的,拍卖标的可再次拍卖;如再次拍卖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买受人补足差额的权利,并将补足差额的价款作为受让方对转让方的违约赔偿金。 13.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4.转让资产目前正被原借款方使用,转让成交后, (略) 清退。在清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均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并认可 (略) 有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理由退标及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5.如因疫情防控影响,转让标的物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按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顺延调整。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金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 3 %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 (略) 账户。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展示联系人: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 (略) 站(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年3月14日16时00分00秒,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年2月15日- * 年3月15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秒 | ||
服务费 | 成交价款的3%(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抵债资产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附属设施和设备明细表.xlsx、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方式 | (略)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任先生: 点击查看>> | |||
技术支持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其 他 | 黑龙江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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