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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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定于 * 年3月7日上午11时至 * 年3月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编号:SH * ,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1件,重量:11.26克,尺寸:29×21×10mm,样品为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形状完整,表面呈浅褐黄色,毛孔清晰,透射光观察肉质较松,无明显裂纹,遇盐酸有起泡反应现象。标的物详情摘自兆新评报字【 * 】第 * 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 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40元;增价幅度:1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 (略) 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办理移交登记相关手续,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 (略) 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保管费等情况;办理移交时产生的费用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 (略) (略) 门办理移交登记手续。标的物移交登记手续 (略) 办理,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 (略) 产生的突发状况或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略) 承担。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 (略) 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移交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 * 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 * 万元以上)一次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 (略) 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 (略) :上海 (略) 乌鲁木齐克拉 (略) ; (略) 号: 点击查看>> ;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 (略) 充值和支付的限 (略) 查询,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 * 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略)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五一路 * 号新疆 (略) 贵宾楼10楼 * 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 年2月16日

暂无修改记录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定于 * 年3月7日上午11时至 * 年3月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编号:SH * ,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1件,重量:11.26克,尺寸:29×21×10mm,样品为透闪石质玉(含碳酸盐)原石,形状完整,表面呈浅褐黄色,毛孔清晰,透射光观察肉质较松,无明显裂纹,遇盐酸有起泡反应现象。标的物详情摘自兆新评报字【 * 】第 * 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 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40元;增价幅度:1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 (略) 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办理移交登记相关手续,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 (略) 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保管费等情况;办理移交时产生的费用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买 (略) 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 (略) (略) 门办理移交登记手续。标的物移交登记手续 (略) 办理, (略)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 (略) 产生的突发状况或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略) 承担。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 (略) 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移交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 * 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 * 万元以上)一次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 (略) 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 (略) :上海 (略) 乌鲁木齐克拉 (略) ; (略) 号: 点击查看>> ;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 (略) 充值和支付的限 (略) 查询,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 * 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略)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五一路 * 号新疆 (略) 贵宾楼10楼 * 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 年2月16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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