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润枫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湖南省润枫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ZZCQ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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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22.8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拟将本项目与同时 (略) 挂牌的湖南省华林 (略) * % (略) 整体转让,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项目。 2、根据《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省润枫 (略) 与湖南省 (略) 重组整合的通知》(湘国资司[ * ]55号),转让方对湖南省润枫 (略) (以下简称“润枫公司”)职工12人及湖南省 (略) (以下简称“华林公司”)职工4人实施了人员分流。 润枫公司12名职工分流安置情况为:润枫公司2名职工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负责安置,该2名职工 * 年4-10月工资为 点击查看>> .33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略) 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润枫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应付该10名职工待支付工资及补偿费用为 点击查看>> .64元,尚未支付。 华林公司4名职工分流安置情况为:华林公司1名职工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负责安置,该名职工 * 年4-10月工资为 * .91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略) 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华林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应付该3名职工待支付工资及补偿费用为 点击查看>> .98元,尚未支付。 (略) 、华林公司应支付的16名职工工资及补偿费用合计 点击查看>> .86,根据湘国资司[ * ]55号人员整合通知的要求, (略) 、华林公司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及 (略) 调整如下: 华林公司负责支付3名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的员工 * 年7-8月工资共 * .76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润枫公司负责支付3名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的员工 * 年4-6月工资及9、10月工资 点击查看>> .48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及其余须解除劳动关系的13名职工工资及补偿费用 点击查看>> .62元,润枫公司总计应支付 点击查看>> .10元。 受让方须承诺:(1) (略) 款项 点击查看>> .10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2) (略) 款项 * .76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 3、根据湘广联审字[ * ]第 * 号专项审计报告中“五、其他需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描述: (1)润枫公司于 * 年6月承接”桂阳子顶山风机平台生态修复项目”系 (略) 所承接的桂阳 (略) 水土保持项目的专项分包项目;同年12月主体完工,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 * .00万元。主包方 (略) 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为由扣留工程款质保金 点击查看>> .37元(见应收账款明细表)。该项目后续因主包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建设合同中止,业主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公司为主包方 (略) (略) 风机平台的分包单位深受牵连,无法催收尾款。公司同时扣除项目组结算款 点击查看>> .50元(见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2)润枫公司承接“城步和平村一组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合同价为 * .96万元,结算价为 * .04万元,由于此项目水泥混凝土路面存在质量缺陷,经公司与 * 方协商,和平村村委会扣留8.00万元用于后续工程维修养护(见应收账款明细表),公司同时扣 (略) * 结算款8.00万元(见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3)城步十万古 (略) * 年5月签订施工合同,固定合同总价 点击查看>> 元,栽植 * 株高山杜鹃苗木,栽植完成初验合格后50%工程款,养护一年后再次验收合格支付25%工程款,剩余25%工程款第二年养护期完成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要求成活率 * %。因错过了杜鹃最佳栽植季节(3-4月),公司同 * 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时间推迟至 * 年10月底。 * 年9月底,公司安排胡剑波为项 (略) 施工,10月底工作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 * 方已按合同支付 点击查看>> 元,合同未收费 点击查看>> 元。 根据公司说明,因高山杜鹃为野生灌木类植物,目前大规格苗木没有人工培育的代苗,高山杜鹃苗木均为高山上采挖的实生苗,难以带土球移栽,苗木死亡率极高, * 年4月、10月项目组组织了多次补栽,现第二次验收时间已过,公司根据死苗情况估算需要再次补植 * 株左右, * 方要求补植苗木需再次养护2年。公司根据需要补种和维护情况测算,按再次补植 * 株测算,需要发生成本费用共约 点击查看>> 元,其中:苗木成本 点击查看>> 元、人工费 点击查看>> 元、养护费 * 元、交通运输费及补植管理费用 * 元。 至 * 年12月31日,企业已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提税金(包括未收到的 点击查看>> 元),同时暂按上述预计需要发生的补种苗木成本和 (略) 了提留并列入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应收账款 点击查看>>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略) 情况、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补苗成本及维护成本的实 (略) 净资产产生影响。 4、其他信息详见湘广联审字[ * ]第 * 号专项审计报告,湘亚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2. 点击查看>> 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 (略) 结算专户。 4、受让方需详细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中“其他披露内容”第2点关于标的企业职工安置的事项。 受让方须承诺:(1) (略) 款项 点击查看>> .10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2) (略) 款项 * .76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 5、截至 * 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有以下合计 点击查看>> .44元待支付事项: (1)标的企业报账未付金额:付陈列汽车维修费 * 元;付长沙 (略) 打印费 * .5元;付长沙市雨花区吉胜 (略) 办公用品 * 元,合计 * .5元; (2)付林业 (略) * 年1-7月房租、水电费 * .94元; (3) (略) 维护人员6-9月的工资,金额 * 元; (4)支付湖南广联有限责任 (略) 审计费 * 元; (5)支付湖南湘亚资 (略) 评估费 * 元。 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上述款项合计 点击查看>> .44元支付给标的企业,由标的企业分别偿还给上述往来方。 6、标的企业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费用(预计8万元)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上述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以提供的票据金额为准)支付至标的企业账户,并在转让方的监管下由标的企业支付给委托办理方。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 (略) 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项目编号 | ZZCQ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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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22.8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拟将本项目与同时 (略) 挂牌的湖南省华林 (略) * % (略) 整体转让,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项目。 2、根据《湖南省国 (略) 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省润枫 (略) 与湖南省 (略) 重组整合的通知》(湘国资司[ * ]55号),转让方对湖南省润枫 (略) (以下简称“润枫公司”)职工12人及湖南省 (略) (以下简称“华林公司”)职工4人实施了人员分流。 润枫公司12名职工分流安置情况为:润枫公司2名职工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负责安置,该2名职工 * 年4-10月工资为 点击查看>> .33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略) 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润枫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应付该10名职工待支付工资及补偿费用为 点击查看>> .64元,尚未支付。 华林公司4名职工分流安置情况为:华林公司1名职工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负责安置,该名职工 * 年4-10月工资为 * .91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略) 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华林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应付该3名职工待支付工资及补偿费用为 点击查看>> .98元,尚未支付。 (略) 、华林公司应支付的16名职工工资及补偿费用合计 点击查看>> .86,根据湘国资司[ * ]55号人员整合通知的要求, (略) 、华林公司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及 (略) 调整如下: 华林公司负责支付3名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的员工 * 年7-8月工资共 * .76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 润枫公司负责支付3名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派遣的员工 * 年4-6月工资及9、10月工资 点击查看>> .48元(已由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 (略) 代为垫付)及其余须解除劳动关系的13名职工工资及补偿费用 点击查看>> .62元,润枫公司总计应支付 点击查看>> .10元。 受让方须承诺:(1) (略) 款项 点击查看>> .10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2) (略) 款项 * .76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 3、根据湘广联审字[ * ]第 * 号专项审计报告中“五、其他需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描述: (1)润枫公司于 * 年6月承接”桂阳子顶山风机平台生态修复项目”系 (略) 所承接的桂阳 (略) 水土保持项目的专项分包项目;同年12月主体完工,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 * .00万元。主包方 (略) 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为由扣留工程款质保金 点击查看>> .37元(见应收账款明细表)。该项目后续因主包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建设合同中止,业主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公司为主包方 (略) (略) 风机平台的分包单位深受牵连,无法催收尾款。公司同时扣除项目组结算款 点击查看>> .50元(见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2)润枫公司承接“城步和平村一组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合同价为 * .96万元,结算价为 * .04万元,由于此项目水泥混凝土路面存在质量缺陷,经公司与 * 方协商,和平村村委会扣留8.00万元用于后续工程维修养护(见应收账款明细表),公司同时扣 (略) * 结算款8.00万元(见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3)城步十万古 (略) * 年5月签订施工合同,固定合同总价 点击查看>> 元,栽植 * 株高山杜鹃苗木,栽植完成初验合格后50%工程款,养护一年后再次验收合格支付25%工程款,剩余25%工程款第二年养护期完成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要求成活率 * %。因错过了杜鹃最佳栽植季节(3-4月),公司同 * 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时间推迟至 * 年10月底。 * 年9月底,公司安排胡剑波为项 (略) 施工,10月底工作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 * 方已按合同支付 点击查看>> 元,合同未收费 点击查看>> 元。 根据公司说明,因高山杜鹃为野生灌木类植物,目前大规格苗木没有人工培育的代苗,高山杜鹃苗木均为高山上采挖的实生苗,难以带土球移栽,苗木死亡率极高, * 年4月、10月项目组组织了多次补栽,现第二次验收时间已过,公司根据死苗情况估算需要再次补植 * 株左右, * 方要求补植苗木需再次养护2年。公司根据需要补种和维护情况测算,按再次补植 * 株测算,需要发生成本费用共约 点击查看>> 元,其中:苗木成本 点击查看>> 元、人工费 点击查看>> 元、养护费 * 元、交通运输费及补植管理费用 * 元。 至 * 年12月31日,企业已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提税金(包括未收到的 点击查看>> 元),同时暂按上述预计需要发生的补种苗木成本和 (略) 了提留并列入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应收账款 点击查看>>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略) 情况、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补苗成本及维护成本的实 (略) 净资产产生影响。 4、其他信息详见湘广联审字[ * ]第 * 号专项审计报告,湘亚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2. 点击查看>> 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 (略) 结算专户。 4、受让方需详细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中“其他披露内容”第2点关于标的企业职工安置的事项。 受让方须承诺:(1) (略) 款项 点击查看>> .10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润枫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2) (略) 款项 * .76元由受让方在签订湖南省华林 (略) * %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 (略) 账户,并在转 (略) 支付还款。 5、截至 * 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有以下合计 点击查看>> .44元待支付事项: (1)标的企业报账未付金额:付陈列汽车维修费 * 元;付长沙 (略) 打印费 * .5元;付长沙市雨花区吉胜 (略) 办公用品 * 元,合计 * .5元; (2)付林业 (略) * 年1-7月房租、水电费 * .94元; (3) (略) 维护人员6-9月的工资,金额 * 元; (4)支付湖南广联有限责任 (略) 审计费 * 元; (5)支付湖南湘亚资 (略) 评估费 * 元。 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上述款项合计 点击查看>> .44元支付给标的企业,由标的企业分别偿还给上述往来方。 6、标的企业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费用(预计8万元)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上述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以提供的票据金额为准)支付至标的企业账户,并在转让方的监管下由标的企业支付给委托办理方。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略) 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 (略) 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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