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
位于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
按照我市规范土地的要求,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征求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意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委托 (略) 通过乌苏市产权交易平台定于 * 年2月23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1:00在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拜尔其村村委会会议室对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二轮地、集体机动地共计约 * .6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一年经营权租赁。
一、标的内容:
位置:位于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
面积:约 * .6亩,其中二轮地约 * .5亩、村民承包的集体机动地约 * .1亩。(以测绘公司实测宗地图面积为准)。
水源浇灌方式:地下水、地表水混合(水费由中标人承担)。
浇灌设施现状:村民自筹机电井1眼,变压器1台,井房1个;蓄水池1个,变压器1台,井房1个,泵1台。渠道、输电线路、滴灌设施设备完好;
竞标起拍价: * 元/亩/年(每次加价50元或50元的倍数值)
竞拍封顶价格: * 元/亩/年(中标价含集体机动地上 (略) 分)。
鼓励本村有意愿种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竞标,但最低种植面积为 * 亩,种植地点由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村委会指定。
优先条件:
本次竞标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当两名以上竞标人达到拍卖最高同等价时;
第一优先条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符合第一优先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过两人及以上时采取抓阄方式确定;扣除符合第一优先条件的耕地面积外的耕地顺延第二优先条件;
第二优先条件:本乡户籍个人或经济组织,若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符合优先条件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租赁人;
第三优先条件:本市户籍个人或经济组织,如无符合第二优先条件的招租人则顺延至第三优先条件,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符合第三优先条件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租赁人。
二、租赁费交纳标准及租赁期限: * 年租赁费以本次中标价标准付清当年租赁费,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书》约定为准,种植租赁期限为 * 年2月- * 年11月。
三、咨询时间: * 年2月14日- * 年2月22日
四、预展地点: (略) 在地
五、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报名人资格条件:
(略) 在辖区户籍为准,户籍为新疆乌苏市信用良好的守法公民(详见核查表内容)及经济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股东决议(需带公章)等有效证件及报名人资格核查表、保证金汇 (略) 办理相关手续(参 (略) 面积的竞买人还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资信和防串标书面证明材料);
2、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略) 指定账户);
3、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 * 年2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4、报名地址:乌苏市农 (略) 一楼(乌苏市新市区黄河路与 (略) (略) 乌苏 (略) 南侧)
5、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竞拍面积,按照 * 元/亩的标准缴纳竞标保证金,本村以外的竞标人按此次竞拍面积缴纳竞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元整)。
(二)合同要约:
发包方( * 方)及中标方( * 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1、当年农业生产期结束, (略) 有种植耕地 (略) 回收,并运送到乡、村指定地点,回收率达到81%以上,含杂率低于15%,同时对肥料、农药包装物和滴灌毛管水带彻底的回收,坚决不允许掩埋或焚烧。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 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股 (略) 缴纳残膜废弃物回收保证金及农业设施保证金,两项合计收取80元/亩的履约保证金。凡未按要求回收的 * 方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略) 处罚,凡设施损坏未修缮或不通过村“两委”同意,擅自对土地原貌或水土流失,设施原状 (略) 改变的, * 方直接扣除保证金,并要求 (略) 修缮或恢复原状, (略) 的,按破坏农业设施依法追究责任。 * (略) 为被扣除保证金的,必须在1个月内动态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在 (略) 为,无争议情况下合同到期后返还。
2、 * 方在种植过程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标准厚度地膜,凡是用不达标地膜的 (略) 终止其播种,并揭膜重新播种,造成的损 (略) 承担。
3、 * 方在经营土地时,决不能以控制水源及基础设施,影响、控制村里小农户种植,要保证小农户平等的使用配套设施和水资源(按面积平均分配用水量),灌溉用水水费由 * 方和小农户承担。用水顺序:河水由 (略) (略) 解决;井水由 * 方与机电井主 (略) 解决。如有纠纷,村委会可协助调解,调解不成可司法解决。
4、 * 方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根据计划播种的农作物于当年3月10日前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购买任务,推迟上交农业保险费,按每亩每天2元支付违约金,若5天后仍然不交农业保险费,则从上交的履约保 (略) 罚金后,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需购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用。 * 方一个月内必须动态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 (略) 理。 * 年拜尔其村秋季种植完成政策性指标小麦压种 * 亩任务,所产生购买种子、机耕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以各方提供的实际产生费用依据为准)由各种 (略) 有发包亩数分摊承担支付。
5、 * 方必须给村集体支付50元/亩的基础设施使用费(不退还),与承包费同时上交至村集体经济组 (略) (专款专用)。
6、村集体应收的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由农户承担。但合同签订后,因政策原因上涨的机动地承包费, (略) 分由中标方( * 方)承担。
7、 * 方在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后, (略) 的各项公益活动, (略) 做好疫情防疫及执勤工作。玉米或棉花秸秆在同等价格优先于本村养殖户;种植户在水资源充足情况下,配合村委会绿化带浇水。
(三)特定条件:
1、中标者只能本人耕种,严禁非法转包他人耕种,且该耕地不能作为抵押担保使用。
2、中标者须无条件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政府指令性小麦种植、植树造林和退地减水任务,造林 (略) 占耕地面积可从当年缴费面积中核减;
3、完成中标期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购买任务【仅限于中国人保财险】、劳务用工人身保险及政府指令性残膜回收计划。
4、中标者要服从村委会建设中环境整治方案,完善环境内容。
五、特别告知:
1、按村委会统一规划要求种植经营,不能改变耕地性质擅自建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不能种植林果、养殖及其他 (略) 为,只能种植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限制种植食葵、甜菜,不能种植法律明令禁止的作物,且对其当年计划种植作物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
2、公开竞拍后, (略) 有权权属不变,租赁期内种植户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补 (略) 有;
3、土地租赁期间,土地经营 (略) 租赁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不得干扰其正常经营;
4、土地租赁期间,若国家重大项目等需征用土地的,当年种植作物的青苗补偿费 (略) 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 (略) 有,并按 (略) 分配,征收的土地核减当年缴费面积;
5、土地租赁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 (略) 有,地 (略) 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禁止乌苏户籍外的人员和法人报名竞标,如发现中标者在参加竞拍过程中,审查出不符合公开租赁报名资格条件,虚假互助、恶意串 (略) 特定条件 (略) 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自担损失,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人应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确保种植区域内外无白色污染、农药残留物、垃圾堆放等现象,保障周边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8、报名竞标视为对合同要约及其他内容的确认和承诺。
六、其他条款
1、严禁本村村民自己不直接种地,代替别人特别是变相替本村以外大户规避本公告约定条件参与竞标,中标后转移其他人种植,给群众和集体造成损失的、补贴不是以本人名义上报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转包村集体耕地的资格,终止并作废该宗标的物合同,发包 (略) 保证金,并将村民及背后的指使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永久取消其参加乌苏市产权交易平台上的一切竞买资格。
2、 * 方在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后, (略) 的各项公益活动, (略) 做好疫情防疫及执勤工作。
七、成交款交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租赁费成交款全额打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土地租赁费10%违约金的法律责任。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缴纳完成交款、支付竞拍佣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后,凭收据至农 (略) 办理相关交割事宜。
公司名称: (略) 乌苏分公司
账 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略)
备注:保留汇款小票或转账记录以备报名使用。
【重要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产生的拍卖佣金(成交价的千分之七)由中标人承担。
2、交易中介服务费(集体机动地3元/亩)、测绘费(3元/亩)由委托方(村委会)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标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竞标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标。
5、竞标人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 (略) 风险、责任自负。
附件1:报名人资格核查表
咨询电话: * -- 点击查看>>
(略)
* 年2月14日
按照我市规范土地的要求,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征求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意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委托 (略) 通过乌苏市产权交易平台定于 * 年2月23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1:00在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拜尔其村村委会会议室对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二轮地、集体机动地共计约 * .6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一年经营权租赁。
一、标的内容:
位置:位于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
面积:约 * .6亩,其中二轮地约 * .5亩、村民承包的集体机动地约 * .1亩。(以测绘公司实测宗地图面积为准)。
水源浇灌方式:地下水、地表水混合(水费由中标人承担)。
浇灌设施现状:村民自筹机电井1眼,变压器1台,井房1个;蓄水池1个,变压器1台,井房1个,泵1台。渠道、输电线路、滴灌设施设备完好;
竞标起拍价: * 元/亩/年(每次加价50元或50元的倍数值)
竞拍封顶价格: * 元/亩/年(中标价含集体机动地上 (略) 分)。
鼓励本村有意愿种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竞标,但最低种植面积为 * 亩,种植地点由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拜尔其村村委会指定。
优先条件:
本次竞标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当两名以上竞标人达到拍卖最高同等价时;
第一优先条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符合第一优先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过两人及以上时采取抓阄方式确定;扣除符合第一优先条件的耕地面积外的耕地顺延第二优先条件;
第二优先条件:本乡户籍个人或经济组织,若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符合优先条件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租赁人;
第三优先条件:本市户籍个人或经济组织,如无符合第二优先条件的招租人则顺延至第三优先条件,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符合第三优先条件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租赁人。
二、租赁费交纳标准及租赁期限: * 年租赁费以本次中标价标准付清当年租赁费,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书》约定为准,种植租赁期限为 * 年2月- * 年11月。
三、咨询时间: * 年2月14日- * 年2月22日
四、预展地点: (略) 在地
五、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报名人资格条件:
(略) 在辖区户籍为准,户籍为新疆乌苏市信用良好的守法公民(详见核查表内容)及经济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股东决议(需带公章)等有效证件及报名人资格核查表、保证金汇 (略) 办理相关手续(参 (略) 面积的竞买人还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资信和防串标书面证明材料);
2、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略) 指定账户);
3、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 * 年2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4、报名地址:乌苏市农 (略) 一楼(乌苏市新市区黄河路与 (略) (略) 乌苏 (略) 南侧)
5、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竞拍面积,按照 * 元/亩的标准缴纳竞标保证金,本村以外的竞标人按此次竞拍面积缴纳竞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元整)。
(二)合同要约:
发包方( * 方)及中标方( * 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1、当年农业生产期结束, (略) 有种植耕地 (略) 回收,并运送到乡、村指定地点,回收率达到81%以上,含杂率低于15%,同时对肥料、农药包装物和滴灌毛管水带彻底的回收,坚决不允许掩埋或焚烧。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 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股 (略) 缴纳残膜废弃物回收保证金及农业设施保证金,两项合计收取80元/亩的履约保证金。凡未按要求回收的 * 方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略) 处罚,凡设施损坏未修缮或不通过村“两委”同意,擅自对土地原貌或水土流失,设施原状 (略) 改变的, * 方直接扣除保证金,并要求 (略) 修缮或恢复原状, (略) 的,按破坏农业设施依法追究责任。 * (略) 为被扣除保证金的,必须在1个月内动态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在 (略) 为,无争议情况下合同到期后返还。
2、 * 方在种植过程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标准厚度地膜,凡是用不达标地膜的 (略) 终止其播种,并揭膜重新播种,造成的损 (略) 承担。
3、 * 方在经营土地时,决不能以控制水源及基础设施,影响、控制村里小农户种植,要保证小农户平等的使用配套设施和水资源(按面积平均分配用水量),灌溉用水水费由 * 方和小农户承担。用水顺序:河水由 (略) (略) 解决;井水由 * 方与机电井主 (略) 解决。如有纠纷,村委会可协助调解,调解不成可司法解决。
4、 * 方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根据计划播种的农作物于当年3月10日前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购买任务,推迟上交农业保险费,按每亩每天2元支付违约金,若5天后仍然不交农业保险费,则从上交的履约保 (略) 罚金后,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需购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用。 * 方一个月内必须动态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 (略) 理。 * 年拜尔其村秋季种植完成政策性指标小麦压种 * 亩任务,所产生购买种子、机耕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以各方提供的实际产生费用依据为准)由各种 (略) 有发包亩数分摊承担支付。
5、 * 方必须给村集体支付50元/亩的基础设施使用费(不退还),与承包费同时上交至村集体经济组 (略) (专款专用)。
6、村集体应收的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由农户承担。但合同签订后,因政策原因上涨的机动地承包费, (略) 分由中标方( * 方)承担。
7、 * 方在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后, (略) 的各项公益活动, (略) 做好疫情防疫及执勤工作。玉米或棉花秸秆在同等价格优先于本村养殖户;种植户在水资源充足情况下,配合村委会绿化带浇水。
(三)特定条件:
1、中标者只能本人耕种,严禁非法转包他人耕种,且该耕地不能作为抵押担保使用。
2、中标者须无条件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政府指令性小麦种植、植树造林和退地减水任务,造林 (略) 占耕地面积可从当年缴费面积中核减;
3、完成中标期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购买任务【仅限于中国人保财险】、劳务用工人身保险及政府指令性残膜回收计划。
4、中标者要服从村委会建设中环境整治方案,完善环境内容。
五、特别告知:
1、按村委会统一规划要求种植经营,不能改变耕地性质擅自建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不能种植林果、养殖及其他 (略) 为,只能种植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限制种植食葵、甜菜,不能种植法律明令禁止的作物,且对其当年计划种植作物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
2、公开竞拍后, (略) 有权权属不变,租赁期内种植户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补 (略) 有;
3、土地租赁期间,土地经营 (略) 租赁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不得干扰其正常经营;
4、土地租赁期间,若国家重大项目等需征用土地的,当年种植作物的青苗补偿费 (略) 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 (略) 有,并按 (略) 分配,征收的土地核减当年缴费面积;
5、土地租赁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 (略) 有,地 (略) 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禁止乌苏户籍外的人员和法人报名竞标,如发现中标者在参加竞拍过程中,审查出不符合公开租赁报名资格条件,虚假互助、恶意串 (略) 特定条件 (略) 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自担损失,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人应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确保种植区域内外无白色污染、农药残留物、垃圾堆放等现象,保障周边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8、报名竞标视为对合同要约及其他内容的确认和承诺。
六、其他条款
1、严禁本村村民自己不直接种地,代替别人特别是变相替本村以外大户规避本公告约定条件参与竞标,中标后转移其他人种植,给群众和集体造成损失的、补贴不是以本人名义上报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转包村集体耕地的资格,终止并作废该宗标的物合同,发包 (略) 保证金,并将村民及背后的指使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永久取消其参加乌苏市产权交易平台上的一切竞买资格。
2、 * 方在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后, (略) 的各项公益活动, (略) 做好疫情防疫及执勤工作。
七、成交款交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租赁费成交款全额打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土地租赁费10%违约金的法律责任。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缴纳完成交款、支付竞拍佣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后,凭收据至农 (略) 办理相关交割事宜。
公司名称: (略) 乌苏分公司
账 号: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略)
备注:保留汇款小票或转账记录以备报名使用。
【重要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产生的拍卖佣金(成交价的千分之七)由中标人承担。
2、交易中介服务费(集体机动地3元/亩)、测绘费(3元/亩)由委托方(村委会)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标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竞标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标。
5、竞标人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 (略) 风险、责任自负。
附件1:报名人资格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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