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鹤山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方案的批前公示
关于江门市鹤山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方案的批前公示
(略) 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 〕1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工作指南的通知》(粤自然资函〔 * 〕 *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鹤山市2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予以公示。
一、规划目标
通过购买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一方面调动了我市资金为深度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实现精准扶贫,另一方面由异地拆旧复垦补充至少同等质量、面积不减少、成片性更好、更易于耕作的耕地,达到了耕地保护的目的,同时通过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实现项目区工业用地的增加,缓解鹤山市工业用地紧张状况,进一步提高我市士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建新区位于龙口镇三凤村和青文村,共2个地块,总面积为7.70亩,涉及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岗 (略) 、鹤山市龙口镇三 (略) 、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新第 (略) 等3个权属单位,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
(二)根据 *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建新区占用耕地5.31亩(其中水田5.31亩),林地1.76亩,其他农用地0.63亩。
三、公示时间
* 年2月22日至 * 年3月23日
四、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鹤山 (略) 网站)
2.张贴公告:建新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五、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鹤山 (略) 。
点击下载:鹤山市2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略) 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 〕1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工作指南的通知》(粤自然资函〔 * 〕 *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鹤山市2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予以公示。
一、规划目标
通过购买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一方面调动了我市资金为深度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实现精准扶贫,另一方面由异地拆旧复垦补充至少同等质量、面积不减少、成片性更好、更易于耕作的耕地,达到了耕地保护的目的,同时通过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实现项目区工业用地的增加,缓解鹤山市工业用地紧张状况,进一步提高我市士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建新区位于龙口镇三凤村和青文村,共2个地块,总面积为7.70亩,涉及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岗 (略) 、鹤山市龙口镇三 (略) 、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凤新第 (略) 等3个权属单位,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
(二)根据 *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建新区占用耕地5.31亩(其中水田5.31亩),林地1.76亩,其他农用地0.63亩。
三、公示时间
* 年2月22日至 * 年3月23日
四、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鹤山 (略) 网站)
2.张贴公告:建新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五、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2.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鹤山 (略) 。
点击下载:鹤山市2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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