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34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艘“渤海湾”集装箱船转让
(2022)2034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艘“渤海湾”集装箱船转让
项目编号 | GR * LN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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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 * 大连集发环渤 (略) 1艘“渤海湾”集装箱船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集发环渤 (略) |
挂牌价格 |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情况: “渤海湾”集装箱船于 * 年7月1日由四 (略) 建造。船舶总长 * .40米,型宽15.90米,型深7.60米,主机6M * C, * 00rpm,辅机BD * V6, * * rpm,船舶载重吨 * .20吨, * teu箱位,舱内 * TEU, * 板 * TEU,30个 * 板冷插。船舶自 * 年10月1日经CCS搁置检验后停在大连港大窑湾港区8号泊位搁置,船舶配置船长、大副、三副、厨师、轮机长、大管轮、三管轮、水手、机工等13名船员。 * 年10月9日完成CCS第二次搁置检验。以上数据 (略) 载数据,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 (略) (略) (略) 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 (略) 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以及标的在现 (略) 交接条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船舶 * 年10月1日停靠在大窑湾集装箱码头8区,处于搁置状态,保留船级;但因船舶法定证书失效 (略) 。本次按 (略) 处置,项目成交后转让方 (略) 签发的《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受让方应按照国家船舶相关规 (略) 处置,转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3.船舶搁置期间接岸电,目前船存CST * 重油约68吨,0号柴油21吨;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接收存油并支付油款。 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 (略) 分。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安全协议,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 (略) 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 5.受让方在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略) 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并移交,标的移交完成之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完成之后的保管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交接完毕即将船 (略) 安排船舶停靠、运输事 (略) 费用。 6.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 (略) 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方收到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
项目编号 | GR * LN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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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 * 大连集发环渤 (略) 1艘“渤海湾”集装箱船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集发环渤 (略) |
挂牌价格 |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点击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情况: “渤海湾”集装箱船于 * 年7月1日由四 (略) 建造。船舶总长 * .40米,型宽15.90米,型深7.60米,主机6M * C, * 00rpm,辅机BD * V6, * * rpm,船舶载重吨 * .20吨, * teu箱位,舱内 * TEU, * 板 * TEU,30个 * 板冷插。船舶自 * 年10月1日经CCS搁置检验后停在大连港大窑湾港区8号泊位搁置,船舶配置船长、大副、三副、厨师、轮机长、大管轮、三管轮、水手、机工等13名船员。 * 年10月9日完成CCS第二次搁置检验。以上数据 (略) 载数据,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 (略) (略) (略) 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 (略) 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以及标的在现 (略) 交接条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船舶 * 年10月1日停靠在大窑湾集装箱码头8区,处于搁置状态,保留船级;但因船舶法定证书失效 (略) 。本次按 (略) 处置,项目成交后转让方 (略) 签发的《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受让方应按照国家船舶相关规 (略) 处置,转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3.船舶搁置期间接岸电,目前船存CST * 重油约68吨,0号柴油21吨;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接收存油并支付油款。 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 (略) 分。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安全协议,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略) 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 (略) 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 5.受让方在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略) 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并移交,标的移交完成之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完成之后的保管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交接完毕即将船 (略) 安排船舶停靠、运输事 (略) 费用。 6.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 (略) 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方收到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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