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南、银川路北土地厂房及地上附属物等(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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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南、银川路北土地厂房及地上附属物等(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 (略) 在网拍平 (略) 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 (略) 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略) (略) 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合肥市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瑶 (略) 定于 * 年 4月6 日上午10时至 * 年4 月 7 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www.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南、银 (略) 房及地上附属物等

1、土地

土地坐落

权证号

面积(m2)

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评估总价(万元)

大连路15号

合包河国用( * )第 * 号

* .61

工业

出让

* 年1月20日

* .62

2、房产

(1)有证房产

房屋坐落

权证号

面积

(m2)

所在层/

总层数

用途

结构

建成

年代

宗地

性质

评估总价

(万元)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63.43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15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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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12.31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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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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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57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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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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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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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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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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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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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68.2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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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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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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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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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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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3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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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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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小计

* .77

* .73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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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1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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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2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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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3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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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4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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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5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小计

* .53

* .15

合计

* .30

* .88

(2)无证房产

序号

名称

面积(m2)

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评估价(元)

1

房1

57.36

混合

1F/1F

9.42

2

房2

10.31

混合

1F/1F

0.83

3

房3

27.45

钢结构

1F/1F

1.10

4

房4

* .16

钢结构

1F/1F

20.03

5

房5

* .48

钢结构

1F/1F

9.65

6

房6

* .54

钢结构

1F/1F

28.98

7

房7

72.48

钢结构

1F/1F

3.94

8

房8

* .09

钢结构

1F/1F

* .55

9

房9

* .15

钢结构

1F/1F

86.15

10

房10

* .26

钢结构

1F/1F

91.62

11

房11

8.46

混合

1F/1F

0.52

12

房12

* .58

钢结构

1F/1F

95.94

13

房13

68.96

简易

1F/1F

2.93

14

房14

12.96

简易

1F/1F

0.36

15

房15

17.59

简易

1F/1F

0.20

16

房16

10.42

简易

1F/1F

0.23

17

房17

21.37

简易

1F/1F

0.24

合计

* .62

* .69

3、苗木

序号

树种

规格型号

数量(株)

评估价(万元)

胸径(cm)

地径(cm)

冠幅(m)

树高(m)

1

香樟

31-32

11

2

香樟

34

5

3

香樟

28-29

22

4

香樟

26

8

5

香樟

20-21

3

6

香樟

22

8

7

香樟

17-18

6

8

香樟

14

3

9

枇杷

9-10

4

10

乌桕

12-13

1

11

紫薇

11-12

3

12

紫薇

7-8

8

13

桂花

丛生(2杆)

1

14

桂花

12

1

15

桂花

12

1

16

银杏

7-8

2

17

银杏

17

2

18

棕榈树

1.8

3

5

19

棕榈树

2.5

4

3

20

广玉兰

14-15

3

21

红叶李

14-15

3

22

红叶李

12-13

4

23

红叶李

7-8

4

24

红叶李

17-18

1

25

桂花

丛生(3杆)

1

26

广玉兰

24-25

1

27

朴树

28-29

1

28

桂花

3.5

4

5

29

香樟

37

1

30

香樟

30

4

31

香樟

24

7

32

香樟

17

5

33

广玉兰

22

2

34

广玉兰

18

2

35

桂花

3

3.5

6

36

桔子树

9-10

1

37

色块

* .27

24.87

4、地磅

名称

长(m)

宽(m)

评估价(万元)

地磅

13.5

3

6.65

5、附属物:包括道路、围墙、管网等,因附属物为房 (略) 分,其价值已在房屋中得以体现,故不再单独测算。

整体拍卖,评估总价: * .71万元,起拍价: * . * 万元,保证金: * 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该司法拍卖的约定条款:

(一)、项目符合包河经开区主导产业定位和环评要求(新 (略) 联汽车,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项目投资强度按土地面积计算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亩。

(三)、有与投资规模相当的资 (略) 资信证明。

(四)、项目须 (略) 建成正式投入运营,并于当年投入运营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产值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并申报纳税之日起,年纳税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略) 分以违约金方式补齐。

法院解除查封、办理过户以及 (略) 需时间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可能时间较长)。如标的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人员等,迁出交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 (略) 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 (略) 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原权 (略) 分 (略) 垫付,买受 (略) 执行裁定书十 (略) 申请退还, (略) 申请办理的, (略) 向原权利人主张权利,法院将不再协助退税费。如需户口迁移, (略) 办理。(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略) 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年3 月30 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单位:瑶 (略) 执行暂存款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拍卖余款须在 * 年4 月 22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 (略) 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瑶 (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1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合肥市瑶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 (略) 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略) 承担,合肥市瑶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有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到:

合肥市房屋 (略) (服务内容:提供贷款担保、尽职调查、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等司法拍卖服务。

贷款担保工作流程:(一)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得标的物:(二)核税过户;(三)办理抵押、银行放款:(四)完成拍卖。

贷款担保收费标准:收取贷款金额2%的贷款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 * 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案件承办法官(清场负责人)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15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 (略) (略)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 (略) 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合肥市瑶 (略)

* 年 3 月1 日

暂无修改记录
,合肥市,瑶海区,合肥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 (略) 在网拍平 (略) 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 (略) 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略) (略) 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合肥市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瑶 (略) 定于 * 年 4月6 日上午10时至 * 年4 月 7 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www.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南、银 (略) 房及地上附属物等

1、土地

土地坐落

权证号

面积(m2)

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评估总价(万元)

大连路15号

合包河国用( * )第 * 号

* .61

工业

出让

* 年1月20日

* .62

2、房产

(1)有证房产

房屋坐落

权证号

面积

(m2)

所在层/

总层数

用途

结构

建成

年代

宗地

性质

评估总价

(万元)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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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3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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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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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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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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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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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57

1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65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6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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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2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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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57

2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68.2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3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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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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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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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3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68.2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房权证合产字第 点击查看>>

* .3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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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5号办公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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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4F/4F

办公

钢混

* 年

不详

小计

* .77

* .73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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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1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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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2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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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3F/5F

工业

钢混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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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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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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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略)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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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5F/5F

工业

钢混

* 年

不详

小计

* .53

* .15

合计

* .30

* .88

(2)无证房产

序号

名称

面积(m2)

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评估价(元)

1

房1

57.36

混合

1F/1F

9.42

2

房2

10.31

混合

1F/1F

0.83

3

房3

27.45

钢结构

1F/1F

1.10

4

房4

* .16

钢结构

1F/1F

20.03

5

房5

* .48

钢结构

1F/1F

9.65

6

房6

* .54

钢结构

1F/1F

28.98

7

房7

72.48

钢结构

1F/1F

3.94

8

房8

* .09

钢结构

1F/1F

* .55

9

房9

* .15

钢结构

1F/1F

86.15

10

房10

* .26

钢结构

1F/1F

91.62

11

房11

8.46

混合

1F/1F

0.52

12

房12

* .58

钢结构

1F/1F

95.94

13

房13

68.96

简易

1F/1F

2.93

14

房14

12.96

简易

1F/1F

0.36

15

房15

17.59

简易

1F/1F

0.20

16

房16

10.42

简易

1F/1F

0.23

17

房17

21.37

简易

1F/1F

0.24

合计

* .62

* .69

3、苗木

序号

树种

规格型号

数量(株)

评估价(万元)

胸径(cm)

地径(cm)

冠幅(m)

树高(m)

1

香樟

31-32

11

2

香樟

34

5

3

香樟

28-29

22

4

香樟

26

8

5

香樟

20-21

3

6

香樟

22

8

7

香樟

17-18

6

8

香樟

14

3

9

枇杷

9-10

4

10

乌桕

12-13

1

11

紫薇

11-12

3

12

紫薇

7-8

8

13

桂花

丛生(2杆)

1

14

桂花

12

1

15

桂花

12

1

16

银杏

7-8

2

17

银杏

17

2

18

棕榈树

1.8

3

5

19

棕榈树

2.5

4

3

20

广玉兰

14-15

3

21

红叶李

14-15

3

22

红叶李

12-13

4

23

红叶李

7-8

4

24

红叶李

17-18

1

25

桂花

丛生(3杆)

1

26

广玉兰

24-25

1

27

朴树

28-29

1

28

桂花

3.5

4

5

29

香樟

37

1

30

香樟

30

4

31

香樟

24

7

32

香樟

17

5

33

广玉兰

22

2

34

广玉兰

18

2

35

桂花

3

3.5

6

36

桔子树

9-10

1

37

色块

* .27

24.87

4、地磅

名称

长(m)

宽(m)

评估价(万元)

地磅

13.5

3

6.65

5、附属物:包括道路、围墙、管网等,因附属物为房 (略) 分,其价值已在房屋中得以体现,故不再单独测算。

整体拍卖,评估总价: * .71万元,起拍价: * . * 万元,保证金: * 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该司法拍卖的约定条款:

(一)、项目符合包河经开区主导产业定位和环评要求(新 (略) 联汽车,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项目投资强度按土地面积计算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亩。

(三)、有与投资规模相当的资 (略) 资信证明。

(四)、项目须 (略) 建成正式投入运营,并于当年投入运营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产值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并申报纳税之日起,年纳税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略) 分以违约金方式补齐。

法院解除查封、办理过户以及 (略) 需时间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可能时间较长)。如标的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人员等,迁出交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 (略) 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 (略) 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原权 (略) 分 (略) 垫付,买受 (略) 执行裁定书十 (略) 申请退还, (略) 申请办理的, (略) 向原权利人主张权利,法院将不再协助退税费。如需户口迁移, (略) 办理。(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略) 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年3 月30 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单位:瑶 (略) 执行暂存款专户;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拍卖余款须在 * 年4 月 22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 (略) 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瑶 (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1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合肥市瑶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 (略) 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略) 承担,合肥市瑶 (略) 、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有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到:

合肥市房屋 (略) (服务内容:提供贷款担保、尽职调查、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等司法拍卖服务。

贷款担保工作流程:(一)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得标的物:(二)核税过户;(三)办理抵押、银行放款:(四)完成拍卖。

贷款担保收费标准:收取贷款金额2%的贷款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 * 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案件承办法官(清场负责人)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15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 (略) (略)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 (略) 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合肥市瑶 (略)

* 年 3 月1 日

暂无修改记录
,合肥市,瑶海区,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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