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三年租赁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三年租赁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区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三年租赁权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78万元 | |||||
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 | ||||
出租面积 | * .09㎡ | |||||
出租用途 | (略) | |||||
出租年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15 | |||||
权证信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1月19日、 * 年2月9日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已备案现代评备字【 * 】 * 号 | |||||
其他披露事项 |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略) | ||||
注册地(住 所) | 五马街36弄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鲁贤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林建兴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路36号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点击查看>> 关于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的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 | ||||||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资产租赁项目评估备案表-现代评备字[ * ] * 号、[ * ] * 号。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 2、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 (略) 使优先权,即是否接受最高报价,如接受的,则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如不接受,则标的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19.5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 (略) 有限公司 | |
账号: 点击查看>> | ||
(略) : (略) (略) | ||
(略) 置方式 |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分由承租方补足。 | ||
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如原承租人竞得首期租金为半年租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届满的15天前付清;如新承租人竞得首期租金为半年租金减去15天免租装修期租金,等标的腾空完毕后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届满的15天前付清。 |
租金递增 | 无 | |
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首年租金的25%(取整数金额)。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办理完工商和税务注销或变更手续,腾空房产并经出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 |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招租资产租赁期间的土地收益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 | |
其他 | 竞得人的经营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 (略) 所( (略) )。 |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有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法人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标的尚未腾空,腾空期定为标的成交之日起60天内。标的如由原承租人竞得的,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如原承租方未竞得该标的,在腾空期内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对接,由原承租方负责拆除临时建筑,将标的物关系清理、腾空完毕后交付给新承租人使用 如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需待标的腾空完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招租资产的交付以移交 (略) (略) 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2、租赁资产不得转租;3年租期届满,出租方有权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进行再次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上一期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上一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任何违约情形的,则丧失优先承租权。 3、本次招租资产设15天免租装修期,原承租人不享受免租装修期。承租人的装修方案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期间不得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的外观、承重结构、公共设施等。 4、招租资产相关证照 (略) (略) 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涉。意向人就该招租资产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竞得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 (略) 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出租方对意向人能 (略) 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 (略) 负责,与出租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意向人仍自愿租赁该房屋并参与竞价,自愿承担竞得招租资产后因无 (略) 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不得要 (略) 赔偿。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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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区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三年租赁权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78万元 | |||||
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南汇街道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 | ||||
出租面积 | * .09㎡ | |||||
出租用途 | (略) | |||||
出租年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15 | |||||
权证信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年11月19日、 * 年2月9日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已备案现代评备字【 * 】 * 号 | |||||
其他披露事项 |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略) | ||||
注册地(住 所) | 五马街36弄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鲁贤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林建兴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路36号 | |||||
(略) 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点击查看>> 关于龙方工业区22号地块的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 | ||||||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资产租赁项目评估备案表-现代评备字[ * ] * 号、[ * ] * 号。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 2、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 (略) 使优先权,即是否接受最高报价,如接受的,则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如不接受,则标的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19.5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 (略) 有限公司 | |
账号: 点击查看>> | ||
(略) : (略) (略) | ||
(略) 置方式 |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分由承租方补足。 | ||
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如原承租人竞得首期租金为半年租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届满的15天前付清;如新承租人竞得首期租金为半年租金减去15天免租装修期租金,等标的腾空完毕后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此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届满的15天前付清。 |
租金递增 | 无 | |
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首年租金的25%(取整数金额)。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办理完工商和税务注销或变更手续,腾空房产并经出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 |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招租资产租赁期间的土地收益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 | |
其他 | 竞得人的经营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 (略) 所( (略) )。 |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有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法人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标的尚未腾空,腾空期定为标的成交之日起60天内。标的如由原承租人竞得的,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如原承租方未竞得该标的,在腾空期内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对接,由原承租方负责拆除临时建筑,将标的物关系清理、腾空完毕后交付给新承租人使用 如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需待标的腾空完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招租资产的交付以移交 (略) (略) 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2、租赁资产不得转租;3年租期届满,出租方有权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进行再次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上一期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上一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任何违约情形的,则丧失优先承租权。 3、本次招租资产设15天免租装修期,原承租人不享受免租装修期。承租人的装修方案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期间不得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的外观、承重结构、公共设施等。 4、招租资产相关证照 (略) (略) 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涉。意向人就该招租资产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竞得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 (略) 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出租方对意向人能 (略) 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 (略) 负责,与出租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意向人仍自愿租赁该房屋并参与竞价,自愿承担竞得招租资产后因无 (略) 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不得要 (略) 赔偿。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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