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昌吉市128号小区中盈城市广场红星美凯龙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在建工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昌吉市128号小区中盈城市广场红星美凯龙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在建工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定于 * 年4月7日上午11时至 * 年4月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昌吉市 *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在建工程。
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新疆点击查看>>房 (略) 商业用地。
四至∶东临世纪大道,南临中共昌吉 (略) 党校,西临一品尚都二期(南苑),北至南公园西路。周边标志性建筑有传媒大厦、 (略) 。
土地登记状况∶至实地查看勘验之日( * 年2月11日),该 (略) 权属登记。据了解,该宗地为国有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 .97平方米(合 * .11亩),使用年限为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 * 年3月17日)起40年;
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实物状况:
昌吉市 * (略) (略) 红星 (略) 项目在建工程,其中∶B1#商业楼“红星 (略) ”为公共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一层。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红星配套商业”(A1-A4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 * .60平方米;
(三)在建工程情况:
1、红星 (略) ”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已基本完成, (略) 水电已预埋、负一层至一层桥架已施工完毕,部分空调水管道已施工。
2、Al-A4地下车库1-48轴及L-N轴已施工了地下筏基、独立柱基、部分柱、梁已施工,局部的顶板已支模、绑扎钢筋。
(以上内容摘自新方夏评(估)字第【 * 】 * -1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拍卖保留价: 点击查看>> .50元;
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 点击查看>> 元及其倍数。
特别公示:因此案件无法联系到相关当事人,自发布拍卖公告起5日内,即视为通知已送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据了解,标的物 (略) 权属登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为在 (略) 于停工状态( * 年7月停工至今),标的物产权过户、复工手续等事宜 (略) 向国土、规划、城乡建委、不动产登记、税务 (略) (略) 办理,标的物以 (略) 整体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品质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 (略) 进行后续投资、施工及运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风险。标的物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情况,具体情况为:欠缴土地出让金: 点击查看>> .2元,欠缴 (略) 对应违约金: 点击查看>> .76元,两项合计: 点击查看>> .96元,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在建工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殊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 (略) 拍卖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 (略) 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 (略) 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包含二次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 (略) 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 (略) 产生的滞纳金, (略) 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略) 了解, (略) 、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成交价 (略) 上竞拍结束后20日内一次 (略) 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 (略) : (略) (略) 昌吉回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 (略) 充值和支付的限 (略) 查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法院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昌吉市乌伊西路86号
拍辅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天易大厦5楼、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一品尚都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 年3月2日
拍 卖 公 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定于 * 年4月7日上午11时至 * 年4月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昌吉市 *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在建工程。
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新疆点击查看>>房 (略) 商业用地。
四至∶东临世纪大道,南临中共昌吉 (略) 党校,西临一品尚都二期(南苑),北至南公园西路。周边标志性建筑有传媒大厦、 (略) 。
土地登记状况∶至实地查看勘验之日( * 年2月11日),该 (略) 权属登记。据了解,该宗地为国有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 .97平方米(合 * .11亩),使用年限为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 * 年3月17日)起40年;
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实物状况:
昌吉市 * (略) (略) 红星 (略) 项目在建工程,其中∶B1#商业楼“红星 (略) ”为公共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一层。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红星配套商业”(A1-A4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 * .60平方米;
(三)在建工程情况:
1、红星 (略) ”主体已封顶,二次结构已基本完成, (略) 水电已预埋、负一层至一层桥架已施工完毕,部分空调水管道已施工。
2、Al-A4地下车库1-48轴及L-N轴已施工了地下筏基、独立柱基、部分柱、梁已施工,局部的顶板已支模、绑扎钢筋。
(以上内容摘自新方夏评(估)字第【 * 】 * -1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点击查看>> 元;拍卖保留价: 点击查看>> .50元;
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 点击查看>> 元及其倍数。
特别公示:因此案件无法联系到相关当事人,自发布拍卖公告起5日内,即视为通知已送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 (略) 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据了解,标的物 (略) 权属登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为在 (略) 于停工状态( * 年7月停工至今),标的物产权过户、复工手续等事宜 (略) 向国土、规划、城乡建委、不动产登记、税务 (略) (略) 办理,标的物以 (略) 整体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规格、数量及品质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 (略) 进行后续投资、施工及运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风险。标的物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情况,具体情况为:欠缴土地出让金: 点击查看>> .2元,欠缴 (略) 对应违约金: 点击查看>> .76元,两项合计: 点击查看>> .96元,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在建工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殊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物以 (略) 拍卖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 (略) 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 (略) 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包含二次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 (略) 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 (略) 产生的滞纳金, (略) 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 (略) 了解, (略) 、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 (略) 分 (略) 指定账户,成交价 (略) 上竞拍结束后20日内一次 (略) 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 (略) : (略) (略) 昌吉回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 (略) 充值和支付的限 (略) 查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 (略) 。
法院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法院地址:昌吉市乌伊西路86号
拍辅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天易大厦5楼、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一品尚都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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