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马场经营权转让(04/0034b43383ba1eec474f9cf3b1782e2cc1dc)
森林公园马场经营权转让(04/0034b43383ba1eec474f9cf3b1782e2cc1dc)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14:48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告
(略) 经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BFBCJ * | ||||
委托方 | 合肥印象滨湖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年3月5日9:00始至 * 年3月24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 年3月25日9:00至10:00止。 | ||||
(略) 门 | (略) 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万元) | |||
(略) 经营权 | 5 | 34 | |||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项目位置: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内 * 子河河堤,具体范围由意 (略) (略) 了解确认。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五年转让期限内总转让费用底价。 3.其他详细情况须由意 (略) 现场踏勘了解。 | |||||
转让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 (一)转让价款支付:转让价款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转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期转让价款须提前10日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每年转让费用标准:第一、 (略) 培育期,转让费用按每年2万元的固定标准收取;第三、四、五年每年转让费用按五年总转让费用减去第一、二年的固定转让费用后的平均年转让费用标准收取,即:后三年每年转让费用=(五年总转让费用-4万元)/3。本项目给予免费用装修期三个月(不含在转让期限内)。 (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第三年三个月转让价款之和,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转让 用途要求 | 本次经营权转让项目 (略) 经营,不得从事有碍游客参观游览的、涉及危险品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态。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竞价。 | |||||
三、转让要求 | |||||
运营期要求 | 1.经营资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 (略) 踏勘运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资产范围、面积、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受让方须在免费用装修期 (略) (略) 提升改造,提升改造费用不得少于80万元(受让方须提供提升改造合同、发票、财务台账等相关材料供委托方备查),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范围以实际移交为准,若存在误差不调整成交金额。 4.转让期内,转让标的必须由受让方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以转让、转包、分包、挂靠、内部承包、转租、分租、出借等任何形式转让标的经营权,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5.受让方须服从委托方在安全、卫生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6.转让期内,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7.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价款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经营权转让合同》因受让方原因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受 (略) 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在合同终止10日内无偿移交给委托方, (略) 有,委托方不予补偿或赔偿。 9.受让方为经营本项目购置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安全性能好、无污染,颜色样式须和园区景观协调,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不得破坏原生态环境。受让方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10.转让期内,受让方经营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略) (略) 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受让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12.受让方须在指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占道经营,不得乱搭建、乱张贴、设置桌椅伞具、聚众打牌等破坏 (略) 为;不得开展除“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收费范围外的经营活动。 13.受让方自主开展收费经营活动,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受让方开展经营收费,经营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标识牌保证清晰,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情况,委托方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令受让方停业整顿,受让 (略) 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 (略) 门的罚款等)责任和后果,且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园区形象,不得从事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从事含有低俗、 (略) 会主义价值观的项目。 1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16.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 * 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 (略) 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 (略) 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略) 置 | 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五年转让期限内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 * 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 * 万元至5 (略) 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 * 万元至10 (略) 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 * 万元至50 (略) 分,为0.29%;超过50 (略) 分至 * (略) 分,为0.16%;超过 * (略) 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略) 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转让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 (略) 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合肥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合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合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合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 (略) 。
合肥 (略)
附件2:
(略) 经营权转让合同招标人( * 方):合肥印象滨湖 (略)
服务人( * 方):
签订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略) 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略) 地的地址、用途
(略) (略) 地座落于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内,转让标的为 (略) 经营权, (略) 经营。
* (略) (略) 地设计和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合同约定 (略) 地并导致转让合同不能履约和提前终止的,责任由 * 方承担,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转让期限
免费用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3个月整,转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5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第三年三个月转让价款之和,计元。 * 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 * 方;如 * 方在受让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 (略) 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退回给 * 方;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转让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一)每年转让费用标准:第一、 (略) 培育期,转让费用按固定标准收取;第三、四、五年按成交价减去第一、二年的固定转让费用后的平均年费用收取,即:第一年转让费用; 元;第二年转让费用; 元;第三年转让费用元;第四年转让费元;第五年转让费用元。合计总转让费用为元(大写:元)。
(二) * 方将转让费用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 * 方收到费用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转让费用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三)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转让费用,计:元整(¥元),转让费用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转让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10日前向 * 方支付。
第五条:标的物交付
(一)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转让费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逾期10日不交转让费和保证金的, (略) 解除,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二) * 方原因推迟交付经营权,则将转让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经营权转让期保持不变。
(三) (略) (略) 交付转让。《场地经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 (略) 地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场地经营权收回
(一)转让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转让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10日 (略) 地归还 * 方。
(二)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转让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 (略) 地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 方不得以此向 * 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赔偿。
(四) * 、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略) 地经营权, * 方无故不予配合的, * 方单方予以收回, (略) 责任。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场地转让期间, * 方因经营 (略)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 (略) 地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二)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转让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在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场地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按期 (略) 地转让费用并出具收款票据。
(二) * 方应协助 * 方提供办 (略) 需转让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在转让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 (略) 地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 方。
(四) * 方 (略) 地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五)在转让期限内, * 方根据园区发展及客流分布情况,有权在园区任何地点增 (略) 点, * 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九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运营期内,转让标的必须由 * 方经营,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 (略) 地。否则视为违约, * 方可 (略) 地,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 * 方同意后, (略) 局部招商, * 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 * * 双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 * 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 * 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转 (略) 地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 * 方备案。招商面积的租金及费用交付义务,仍由 * 方承担。运营期内, (略) 地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略) 协调解决。 * 方有权对 (略) 检查,如有违反或超出转让公告和 * 方与 * 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 * 方检查的,或 * 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 * 方备案的,均视为 * 方违约, * 方有权解除与 * 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 * 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 方须服从 * 方在安全、卫生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三)运营期内, * 方负责转让标的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四)运营期内,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价款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经营权转让合同》因 * 方原因解除或期满终止时, * 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及改造的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在合同终止10日内无偿移交给 * 方, (略) 有, * 方不予补偿或赔偿。
(六) * 方为经营“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购置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安全性能好、无污染,颜色样式须和园区景观协调,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须经 * 方确认后、 (略) 情况在不破坏原生态环境 (略) 安装。 * 方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七)运营期内, * 方经营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略) (略) 责任,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主开展收费经营活动,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九) * 方开展经营收费,经营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标识牌保证清晰,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 方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令承租方停业整顿,承租 (略) 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 (略) 门的罚款等)责任和后果,且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 * 方 (略) (略) 地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十一)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略) (略) 地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二) * 方须在指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占道经营,不得乱搭建、乱张贴、设置桌椅伞具、聚众打牌等破坏 (略) 为;不得开展“ (略) 经营权转让”收费范围外的经营活动。
(十三)如 * 方与 * 方续约期满, * 方有意继续受让的,应参 (略) 地经营权转让竞价招标。
(十四)如因环保、 (略) 门或政策原因及因 * 方无法办理 (略) 政许可导致 (略) 的,或因合同被司法机关确认无效的,产生的责任和损 (略) 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 * 、 *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转让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受让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受让时间结算转让费用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受让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 (略)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属于 (略) 分补 (略) 得,其他补 (略) 有。
1. (略) 市建设需要 (略) 地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 (略) 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略) 地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解 (略) 地,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 (略) 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用达15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6个月租金(¥元)的。
4.擅自拆改 (略) 地主体结构的。
5. (略) 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一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未按约定 (略) 地,合同期限顺延。
(二) * 方无故干预 * 方正当经营,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转让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退还剩余转让期对应的租金,并向 * 方支付 * 个月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四) (略) 地的产权纠纷导致 (略) 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经 * 方同意, * (略) (略) 装修或在 (略) 地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三)转让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剩余转让期对应的租金不予退还,并向 * 方支付 * 个月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四)转让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费用,除须补交转让费用外,每迟付一天应按300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五)转让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略) 地的,除须按最后一期转让费用标准 (略) 地时间段内的转让费用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300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 * 方受让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 (略) 地后, (略) 地、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经营权转让期内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一)转让期限内, * 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绿化养护管理、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安保、停车等相关费用。
(二) * 方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政府干预、社会舆论等)造成无法经营,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 方须在免费用装修期 (略) (略) 提升改造,提升改造费用不得少于80万元( * 方须提供提升改造合同、发票、财务台账等相关材料供委托方备查),改造要求如下:
名称 | 数量 | 需改造投入费用 (万元) |
马场正门入口桥梁建设 | 1个 | 15 |
宣传广告展架 | 1面 | 15 |
音响 | 1套 | 2 |
标识、标牌、整体设计 | 1组 | 3 |
展柜、椅子、遮阳伞 | 3组 | 2 |
马场环形跑道、上客区、休息区、射箭板、张拉膜 | * *5米 | 40 |
马房改造 | 1项 | 3 |
合计 | 80 |
(四)如 * 方未能履约, *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略) 理:
1、向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 。
本合同一式 * 份,其中 * 方执 * 份, * 方执 * 份, (略) 门留存 * 份。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14:48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告
(略) 经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BFBCJ * | ||||
委托方 | 合肥印象滨湖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年3月5日9:00始至 * 年3月24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 年3月25日9:00至10:00止。 | ||||
(略) 门 | (略) 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万元) | |||
(略) 经营权 | 5 | 34 | |||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项目位置: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内 * 子河河堤,具体范围由意 (略) (略) 了解确认。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五年转让期限内总转让费用底价。 3.其他详细情况须由意 (略) 现场踏勘了解。 | |||||
转让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 (一)转让价款支付:转让价款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转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期转让价款须提前10日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每年转让费用标准:第一、 (略) 培育期,转让费用按每年2万元的固定标准收取;第三、四、五年每年转让费用按五年总转让费用减去第一、二年的固定转让费用后的平均年转让费用标准收取,即:后三年每年转让费用=(五年总转让费用-4万元)/3。本项目给予免费用装修期三个月(不含在转让期限内)。 (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第三年三个月转让价款之和,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转让 用途要求 | 本次经营权转让项目 (略) 经营,不得从事有碍游客参观游览的、涉及危险品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态。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 (略) 地并导致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 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竞价。 | |||||
三、转让要求 | |||||
运营期要求 | 1.经营资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 (略) 踏勘运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资产范围、面积、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受让方须在免费用装修期 (略) (略) 提升改造,提升改造费用不得少于80万元(受让方须提供提升改造合同、发票、财务台账等相关材料供委托方备查),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范围以实际移交为准,若存在误差不调整成交金额。 4.转让期内,转让标的必须由受让方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以转让、转包、分包、挂靠、内部承包、转租、分租、出借等任何形式转让标的经营权,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5.受让方须服从委托方在安全、卫生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6.转让期内,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7.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价款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经营权转让合同》因受让方原因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受 (略) 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在合同终止10日内无偿移交给委托方, (略) 有,委托方不予补偿或赔偿。 9.受让方为经营本项目购置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安全性能好、无污染,颜色样式须和园区景观协调,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不得破坏原生态环境。受让方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10.转让期内,受让方经营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略) (略) 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受让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12.受让方须在指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占道经营,不得乱搭建、乱张贴、设置桌椅伞具、聚众打牌等破坏 (略) 为;不得开展除“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收费范围外的经营活动。 13.受让方自主开展收费经营活动,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受让方开展经营收费,经营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标识牌保证清晰,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情况,委托方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令受让方停业整顿,受让 (略) 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 (略) 门的罚款等)责任和后果,且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园区形象,不得从事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从事含有低俗、 (略) 会主义价值观的项目。 1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16.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 * 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点击查看>>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 (略) 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 (略) 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安徽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略) 置 | 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五年转让期限内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 * 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 * 万元至5 (略) 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 * 万元至10 (略) 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 * 万元至50 (略) 分,为0.29%;超过50 (略) 分至 * (略) 分,为0.16%;超过 * (略) 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合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 (略) (略) 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该公告内容为转让 (略) 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 (略) 查询。合肥 (略) 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 (略) A9幢安徽公 (略) 4楼) | ||||
技术支持 | |||||
本项目意向 (略) ,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 (略) 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 (略) 。 |
合肥 (略)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略) (略) 络一次性报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相关约定通过电子 (略) 一次性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 (略) 使期组成。
5.报价流程
(1)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意向方在一次性报价期内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意向方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5)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6)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6.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 (略) 将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承担责任。
(1)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 (略) 有权中止项目。 (略) 络报价结果,合肥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 (略) 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合肥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 (略) 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 (略) 的事项消除后,合肥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在一次性报价期出现异常的,排除异常后恢复报价,恢复报价后一次性报价期不少于1个小时。
(2) (略) 使期内出现异常的,经优先权人 (略) 使优先权;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 * 】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 (略) 。
合肥 (略)
附件2:
(略) 经营权转让合同招标人( * 方):合肥印象滨湖 (略)
服务人( * 方):
签订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略) 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略) 地的地址、用途
(略) (略) 地座落于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内,转让标的为 (略) 经营权, (略) 经营。
* (略) (略) 地设计和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合同约定 (略) 地并导致转让合同不能履约和提前终止的,责任由 * 方承担,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转让期限
免费用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3个月整,转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5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第三年三个月转让价款之和,计元。 * 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 * 方;如 * 方在受让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 (略) 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退回给 * 方;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转让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一)每年转让费用标准:第一、 (略) 培育期,转让费用按固定标准收取;第三、四、五年按成交价减去第一、二年的固定转让费用后的平均年费用收取,即:第一年转让费用; 元;第二年转让费用; 元;第三年转让费用元;第四年转让费元;第五年转让费用元。合计总转让费用为元(大写:元)。
(二) * 方将转让费用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 * 方收到费用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转让费用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三)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转让费用,计:元整(¥元),转让费用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转让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10日前向 * 方支付。
第五条:标的物交付
(一)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转让费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逾期10日不交转让费和保证金的, (略) 解除,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二) * 方原因推迟交付经营权,则将转让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经营权转让期保持不变。
(三) (略) (略) 交付转让。《场地经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 (略) 地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场地经营权收回
(一)转让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转让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10日 (略) 地归还 * 方。
(二) (略) (略) 地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转让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 (略) 地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 方不得以此向 * 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赔偿。
(四) * 、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略) 地经营权, * 方无故不予配合的, * 方单方予以收回, (略) 责任。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场地转让期间, * 方因经营 (略)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 (略) 地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二)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转让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三)在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场地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 * 方按期 (略) 地转让费用并出具收款票据。
(二) * 方应协助 * 方提供办 (略) 需转让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在转让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 (略) 地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 方。
(四) * 方 (略) 地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五)在转让期限内, * 方根据园区发展及客流分布情况,有权在园区任何地点增 (略) 点, * 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九条: * 方的权利义务
(一)运营期内,转让标的必须由 * 方经营,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 (略) 地。否则视为违约, * 方可 (略) 地,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经营需要,经 * 方同意后, (略) 局部招商, * 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 * * 双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 * 方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 * 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转 (略) 地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 * 方备案。招商面积的租金及费用交付义务,仍由 * 方承担。运营期内, (略) 地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略) 协调解决。 * 方有权对 (略) 检查,如有违反或超出转让公告和 * 方与 * 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 * 方检查的,或 * 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 * 方备案的,均视为 * 方违约, * 方有权解除与 * 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 * 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 方须服从 * 方在安全、卫生环保、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三)运营期内, * 方负责转让标的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四)运营期内,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转让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价款按照实际转让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经营权转让合同》因 * 方原因解除或期满终止时, * 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及改造的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在合同终止10日内无偿移交给 * 方, (略) 有, * 方不予补偿或赔偿。
(六) * 方为经营“ (略) 经营权转让”项目购置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安全性能好、无污染,颜色样式须和园区景观协调,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须经 * 方确认后、 (略) 情况在不破坏原生态环境 (略) 安装。 * 方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七)运营期内, * 方经营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略) (略) 责任,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主开展收费经营活动,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九) * 方开展经营收费,经营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标识牌保证清晰,不得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 方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令承租方停业整顿,承租 (略) 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 (略) 门的罚款等)责任和后果,且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 * 方 (略) (略) 地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十一)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略) (略) 地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二) * 方须在指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占道经营,不得乱搭建、乱张贴、设置桌椅伞具、聚众打牌等破坏 (略) 为;不得开展“ (略) 经营权转让”收费范围外的经营活动。
(十三)如 * 方与 * 方续约期满, * 方有意继续受让的,应参 (略) 地经营权转让竞价招标。
(十四)如因环保、 (略) 门或政策原因及因 * 方无法办理 (略) 政许可导致 (略) 的,或因合同被司法机关确认无效的,产生的责任和损 (略) 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 * 、 *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二)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三)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转让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受让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受让时间结算转让费用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受让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 (略)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属于 (略) 分补 (略) 得,其他补 (略) 有。
1. (略) 市建设需要 (略) 地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 (略) 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略) 地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五) (略) 为之一的, * 方有权单方解 (略) 地,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 (略) 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用达15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6个月租金(¥元)的。
4.擅自拆改 (略) 地主体结构的。
5. (略) 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一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未按约定 (略) 地,合同期限顺延。
(二) * 方无故干预 * 方正当经营,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转让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退还剩余转让期对应的租金,并向 * 方支付 * 个月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四) (略) 地的产权纠纷导致 (略) 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 方违约责任
(一)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经 * 方同意, * (略) (略) 装修或在 (略) 地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三)转让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剩余转让期对应的租金不予退还,并向 * 方支付 * 个月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四)转让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费用,除须补交转让费用外,每迟付一天应按300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五)转让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略) 地的,除须按最后一期转让费用标准 (略) 地时间段内的转让费用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300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六) * 方受让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三条: (略) 地后, (略) 地、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经营权转让期内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一)转让期限内, * 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转让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绿化养护管理、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安保、停车等相关费用。
(二) * 方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政府干预、社会舆论等)造成无法经营,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 方须在免费用装修期 (略) (略) 提升改造,提升改造费用不得少于80万元( * 方须提供提升改造合同、发票、财务台账等相关材料供委托方备查),改造要求如下:
名称 | 数量 | 需改造投入费用 (万元) |
马场正门入口桥梁建设 | 1个 | 15 |
宣传广告展架 | 1面 | 15 |
音响 | 1套 | 2 |
标识、标牌、整体设计 | 1组 | 3 |
展柜、椅子、遮阳伞 | 3组 | 2 |
马场环形跑道、上客区、休息区、射箭板、张拉膜 | * *5米 | 40 |
马房改造 | 1项 | 3 |
合计 | 80 |
(四)如 * 方未能履约, *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略) 理:
1、向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 。
本合同一式 * 份,其中 * 方执 * 份, * 方执 * 份, (略) 门留存 * 份。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