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节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江苏华西节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 %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江 (略) 有限公司股东会于 * 年11月3日决策 | |||
挂牌日期 | ||||
转让方名称 | 江 (略) 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点击查看>> F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 | |||
法定代表人 | 龙晋 | |||
住所 | 江阴市金山路 * 号创智产业园数码港B座1楼东北 | |||
经营范围 | 循环冷却水系统节能设备、凝汽真空系统节能设备、蒸发式冷却设备、闭式冷却设备制造、研发;余热发电项目设备研发、制造、安装;环保节能设备、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的研发、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四氧化三铁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地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地坪涂装工程、标识标牌划线工程、 (略) 地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3 | |||
(略) 业 | 普通机械制造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江 (略) 有限公司 持有 * % 股权 | |||
* 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 .36 | ||
净资产(万元) | * .3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66 | |||
利润总额(万元) | - * .25 | |||
净利润(万元) | - * .7 | |||
* 年12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 .2 | ||
净资产(万元) | * .3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78 | |||
利润总额(万元) | 27.31 | |||
净利润(万元) | 27.3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证资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48 | ||
负债总计 | * .43 | * .43 | ||
净资产 | * .57 | * .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05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 (略) 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 (略) 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底价 | * .05万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 (略) 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 (略) 为批准文件:江 (略)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华西产业集评备( * ) * 号。 3、中证房地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资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 (略) 出具的锡宝会审字[ * ]第 * 号《审计报告》。 5、江苏源合 (略) 出具的苏源专审字[ * ]第 * 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 (略) 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略)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经理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 %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江 (略) 有限公司股东会于 * 年11月3日决策 | |||
挂牌日期 | ||||
转让方名称 | 江 (略) 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点击查看>> F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 | |||
法定代表人 | 龙晋 | |||
住所 | 江阴市金山路 * 号创智产业园数码港B座1楼东北 | |||
经营范围 | 循环冷却水系统节能设备、凝汽真空系统节能设备、蒸发式冷却设备、闭式冷却设备制造、研发;余热发电项目设备研发、制造、安装;环保节能设备、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的研发、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四氧化三铁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地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地坪涂装工程、标识标牌划线工程、 (略) 地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3 | |||
(略) 业 | 普通机械制造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江 (略) 有限公司 持有 * % 股权 | |||
* 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 .36 | ||
净资产(万元) | * .3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66 | |||
利润总额(万元) | - * .25 | |||
净利润(万元) | - * .7 | |||
* 年12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 .2 | ||
净资产(万元) | * .3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78 | |||
利润总额(万元) | 27.31 | |||
净利润(万元) | 27.3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证资评报字[ * ]第 *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48 | ||
负债总计 | * .43 | * .43 | ||
净资产 | * .57 | * .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05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 (略) 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 (略) 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底价 | * .05万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 (略) 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 (略) 为批准文件:江 (略)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华西产业集评备( * ) * 号。 3、中证房地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资评报字[ * ]第 * 号《资产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 (略) 出具的锡宝会审字[ * ]第 * 号《审计报告》。 5、江苏源合 (略) 出具的苏源专审字[ * ]第 * 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 (略) 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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