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103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103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南陵县许镇 (略) )拟公开出租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农 (略) 按本公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我 (略) 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68TD 点击查看>> )。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 (略) 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面积约 * 亩,四至范围为:东至斗村埂,西至二 * 圩埂,南至二 * 桥,北至殷坝斗门。
(三)出租标的现状:
闲置。
(四)租赁用途:
仅限于养殖常规水产品,不得养殖影响水质 (略) 门禁止的养殖项目。
(五)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限自 * 年3月9日起至 * 年3月8日止。
(六)特别提示:
1、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 (略) 查勘时间, (略) (略) 。
2、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略) 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 (略) 的 (略) :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 (略) 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 (略) 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 (略) 使优先权。
(2)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 (略) 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 (略) 使优先权,否 (略) 使优先权。
三、出租方
南陵县许镇 (略) 。
四、 (略) (略) 决策及批准情况
(一) * 年1月26日,南陵县许镇 (略)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意见,同意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
(二) * 年3月8日,南陵县许镇 (略) 向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的请示》。
(三) * 年3月8日,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的批复》,批准南陵县许镇 (略) 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并按规范程序操作。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许镇 (略) 。
2、评估机构:安徽宇 (略) 。
3、评估基准日: * 年2月21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许镇 (略) 上潮河中间段水面经营权租赁价格评估》(安宇估价字( * )第 * 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水面经营权年租金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元整(¥19, * .00)。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3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人民币5.8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 (略) 租赁价款。
(2)出租标的租金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 (略) 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 (略) 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 (略) 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农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 (略) 负责,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 (略) 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本次出租的经营权仅为水面经营权,周边耕地、滩涂、沟壑、附属物、建筑物不在出租范围内。如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实际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成交价款。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水产养殖范围仅限于合法水产养殖品种。如因承租方自身的养殖品的缘故,或因承租方投放饵料的缘故,或因承租方捕获收获方式的缘故等,造成水质污染的,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将水质恢复到原有水平,造成生物危害的,立即停止养殖,出租方依法追究承租方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抵押、 (略) (略) 分标的。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河段出租时的原状,确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略) 需资金 (略) 承担,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必须将其恢复原状。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应确保河道畅通,满足农田灌溉蓄水,排涝抗旱的水位要求,服从镇、村两级的水位调配,保证奎潭湖蓄存水流的畅通。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 (略) 负责水面岸堤及相关设施日常维护,不得擅自改变水系,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泄洪和抗旱供水的养殖防逃、阻拦等设备 (略) 解决,设置的养殖防逃阻拦设施不得影响放水与泄洪,并保 (略) 状况。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在本次出租标的区域内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时, (略) 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清淤、兴修水利、河道整治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租赁期限根据上述工程施工期限向后顺延。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应符合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远景规划及环保要求不得破环经营的养殖水面的水质。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养殖水面周边如有水质污染问题或其它矛盾纠纷而影响生产经营的,出租方协 (略) ,协助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也可以通过 (略) 解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出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承租方应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遵守《防洪法》、《水法》、《渔业法》、《 (略) 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略) 办理水产养殖证等相关手续;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承租方享有, (略) 办理补贴手续。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镇或县规划建设, (略) 政区划调整,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时间不足半年尚未产生收益的,出租方全额退还租金;租赁时间超过半年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租赁期间,应合理安排养殖水产品时间, (略) 养殖水产品的成长期,不得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因所养殖的水产品成长期等问题,不能将其及时清理,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略) 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 (略) 交回标的手续,在1个月内将养殖产品清理,产品收 (略) 分应无偿交给出租方。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 (略) 按期撤走,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给出租方,对在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得要求补偿。若承租方逾期交回标的,应以日租金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出租方占用使用费。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 (略) 承担。
(2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 (略) 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1)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内容无异 (略) 。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 * 年3月10日至 * 年3月23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 年3月17日至 * 年3月23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 (略) 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农 (略) 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承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未按《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意向竞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 (略) 为,导致《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法签 (略) 的,出租方有权对 (略) 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 (略)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 (略) 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 (略) 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 (略) (略) 或安徽长江农 (略) 。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 * 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发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 (略) 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 (略) (略) 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 (略) (略) 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农 (略) 确定交易时间, (略) 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将 (略) 租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承租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 (略) 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 (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或安徽长江农 (略) (略)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南陵县市 (略) 西侧一楼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 (略) 网站(www.a 点击查看>>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南陵县许镇 (略)
* 年3月10日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南陵县许镇 (略) )拟公开出租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农 (略) 按本公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我 (略) 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68TD 点击查看>> )。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 (略) 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面积约 * 亩,四至范围为:东至斗村埂,西至二 * 圩埂,南至二 * 桥,北至殷坝斗门。
(三)出租标的现状:
闲置。
(四)租赁用途:
仅限于养殖常规水产品,不得养殖影响水质 (略) 门禁止的养殖项目。
(五)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限自 * 年3月9日起至 * 年3月8日止。
(六)特别提示:
1、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 (略) 查勘时间, (略) (略) 。
2、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略) 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 (略) 的 (略) :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 (略) 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 (略) 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 (略) 使优先权。
(2)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 (略) 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 (略) 使优先权,否 (略) 使优先权。
三、出租方
南陵县许镇 (略) 。
四、 (略) (略) 决策及批准情况
(一) * 年1月26日,南陵县许镇 (略)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意见,同意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
(二) * 年3月8日,南陵县许镇 (略) 向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的请示》。
(三) * 年3月8日,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的批复》,批准南陵县许镇 (略) 将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并按规范程序操作。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许镇 (略) 。
2、评估机构:安徽宇 (略) 。
3、评估基准日: * 年2月21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许镇 (略) 上潮河中间段水面经营权租赁价格评估》(安宇估价字( * )第 * 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水面经营权年租金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元整(¥19, * .00)。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3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人民币5.8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 (略) 租赁价款。
(2)出租标的租金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 (略) 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 (略) 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 (略) 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农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 (略) 负责,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 (略) 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本次出租的经营权仅为水面经营权,周边耕地、滩涂、沟壑、附属物、建筑物不在出租范围内。如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实际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成交价款。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水产养殖范围仅限于合法水产养殖品种。如因承租方自身的养殖品的缘故,或因承租方投放饵料的缘故,或因承租方捕获收获方式的缘故等,造成水质污染的,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将水质恢复到原有水平,造成生物危害的,立即停止养殖,出租方依法追究承租方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抵押、 (略) (略) 分标的。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河段出租时的原状,确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略) 需资金 (略) 承担,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必须将其恢复原状。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应确保河道畅通,满足农田灌溉蓄水,排涝抗旱的水位要求,服从镇、村两级的水位调配,保证奎潭湖蓄存水流的畅通。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 (略) 负责水面岸堤及相关设施日常维护,不得擅自改变水系,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泄洪和抗旱供水的养殖防逃、阻拦等设备 (略) 解决,设置的养殖防逃阻拦设施不得影响放水与泄洪,并保 (略) 状况。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在本次出租标的区域内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时, (略) 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清淤、兴修水利、河道整治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租赁期限根据上述工程施工期限向后顺延。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应符合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远景规划及环保要求不得破环经营的养殖水面的水质。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养殖水面周边如有水质污染问题或其它矛盾纠纷而影响生产经营的,出租方协 (略) ,协助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也可以通过 (略) 解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出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承租方应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 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遵守《防洪法》、《水法》、《渔业法》、《 (略) 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略) 办理水产养殖证等相关手续;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承租方享有, (略) 办理补贴手续。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镇或县规划建设, (略) 政区划调整,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时间不足半年尚未产生收益的,出租方全额退还租金;租赁时间超过半年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租赁期间,应合理安排养殖水产品时间, (略) 养殖水产品的成长期,不得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因所养殖的水产品成长期等问题,不能将其及时清理,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略) 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 (略) 交回标的手续,在1个月内将养殖产品清理,产品收 (略) 分应无偿交给出租方。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 (略) 按期撤走,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给出租方,对在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得要求补偿。若承租方逾期交回标的,应以日租金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出租方占用使用费。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 (略) 承担。
(2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 (略) 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1)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内容无异 (略) 。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 * 年3月10日至 * 年3月23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 年3月17日至 * 年3月23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 (略) 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农 (略) 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承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未按《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意向竞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 (略) 为,导致《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法签 (略) 的,出租方有权对 (略) 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 (略)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 (略) 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 (略) 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 (略) (略) 或安徽长江农 (略) 。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 * 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发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 (略) 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 (略) (略) 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 (略) (略) 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农 (略) 确定交易时间, (略) 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将 (略) 租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承租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 (略) 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 (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或安徽长江农 (略) (略)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南陵县市 (略) 西侧一楼
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上潮河中间段 * 亩水面3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 (略) 网站(www.a 点击查看>>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南陵县许镇 (略)
*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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